()是掌握铁路货车破损情况,并作为引起铁路货车破损的有关单位的赔偿依据。由车辆部门指定人员填写,交由责任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1题:
检修铁路货车竣工验收合格后填发本(),作为财务清算和现在车统计的依据,并据此办理回送或托运手续
第2题:
车辆在运用中发生事故或破损故障时,因货车之破损故障造成行车事故者,均须填写()。
第3题:
车辆破损技术记录为()。
第4题:
车辆破损技术记录(车统-25):本记录为掌握铁路货车破损情况而制定,并作为造成铁路货车破损的有关单位的()依据。
第5题:
标签故障须在()内详细记录;有关更改信息记录单和验收记录单由各有关部门分别保存备查。
第6题:
须收集纳入一车一档保存的站修检修原始记录有()
第7题:
车辆破损技术记录()
第8题:
车统—23
车统—24
车统—25
车统—26
第9题:
车统-113
车统-23
车统-25
车统-81A
第10题:
车统-21
车统-23
车统-22
第11题:
车统-33并车统-36
车统-33
车统-36
车统-23
第12题:
付款
收费
扣费
第13题:
铁路货车破损技术记录(),是掌握铁路货车破损情况而制定的并作为引起车辆破损的有关单位的付款依据。
第14题:
损坏车辆时须填写(),作为损坏车辆赔款清算的依据。
第15题:
()作为车辆检修扣留的原始依据,在发出车统-33并-36前,是计算检修车的依据。
第16题:
站修检修的铁路货车须经列检人员扣修并签发()。
第17题:
车辆检修通知单作为车辆检修扣留的原始依据,在发出()前,是计算检修车的依据。
第18题:
《检修车辆竣工验收移交记录》(车统-33并车统-36)是铁路货车检修车修竣验收合格后,与车站办理非运用车转变为运用车的手续的依据,沿途无货车运用人员的车站及临时整修后的车辆修竣后也应填记,作为撤消车辆检修通知单(车统-23)凭证。记录铁路货车()、车辆验收单位、车种车型车号等信息的单据。
第19题:
车统-20
车统-23
车统-25
车统-26
第20题:
车统-25
车统-24
车统-26
第21题:
车统-23
车统-56
车统-113
车统-81
第22题:
车统-25
车统-23
车统-33并车统-36
车统-27
第23题:
车统-23
车统-26
车统-33并车统-36
车统-8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