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尺零点高程校核,往返的各测点高程均由()高程开始推算。
第1题:
某站在校核P6时,新测高程与原用水尺零点高程相差5mm,其水尺零点高程()采用新测高程。
第2题:
水文测站在每年汛前需全面测量校核的是()。
第3题:
测站对水位精度要求较高时,()每5年校测1次。
第4题:
测站()可用低于水文四等水准测量作业。
第5题:
引测()高程应使用三等水准测量。
第6题:
水准点高程和水尺零点高程不需要定期进行校测和考证。
第7题:
转点
基本或校核水准点
目标点
间视点
第8题:
校核水准点
基本水准点
水尺零点高程
大断面断面桩
第9题:
水尺零点
校核水准点
基本水准点
第10题:
校核水准点
基本水准点
临时水准点
水尺零点高程
第11题:
校测
设立
核对
查验
第12题:
酌情
研究后
应
不应
第13题:
未按任务书要求校测基本点、校核点或使用未()的水准点引校测水尺零点高程的应扣分。
第14题:
可使用水文四等水准进行高程测量作业的是()。
第15题:
水尺零点高程为校核(或基本)水准点或转点高程加本测点与其测量的()求得。
第16题:
某站基本水尺断面兼作比降上断面,在校核水尺时,当新测高程与原用水尺零点高程相差不超过本次测量的允许不符值,或虽超过允许不符值,当()mm时其水尺零点高程仍沿用原高程。
第17题:
水尺校核返测时,由校核(或基本)水准点算起,将返测的(),反算各测点的前后视高差和高程。测量计算时,高程加平均高差为往测或返测水尺零点高程。
第18题:
往测高差
返测高差
往测高度
平均高差
第19题:
校核水准点引测
水尺零点高程测定
基本水准点引测
大断面固定点高程测定
第20题:
基本水准点
校核水准点
断面桩
水尺零点
第21题:
水尺上某dm分划线
桩顶
桩顶固定点
水尺
第22题:
水尺零点高程测定
基本水准点高程引测
大断面固定点高程测定
大断面地形点高程
第23题:
<20
<15
≤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