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称:“我*校愿向贵厂订购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要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甲厂与乙大学相互发出的函都构成要约。

题目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称:“我*校愿向贵厂订购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要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甲厂与乙大学相互发出的函都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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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数量不限。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

    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

    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

    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为双方均未履行生效的合同

    D.双方当事人均未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大学的回函,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新要约的概念。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大学的回函对甲厂的要约做出实质性变更,即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 第2题:

    甲、乙两厂生产的产品类似,且产品都使用“B"商标。两厂于同一天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且申请注册前两厂均未使用“B"商标。此情形下,( )能核准注册。

    A.甲厂

    B.由甲、乙厂抽签确定的厂

    C.乙厂

    D.甲、乙两厂


    正确答案:B

  • 第3题:

    (2014年)2012年 10月 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 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 10月 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 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 10月 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 6万元, 10月 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 10月 19日复函称愿以 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 10月 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 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答案:D
    解析:
    ( 1)甲厂 10月 8日的发函中无价格,内容不具体、不确定,属于要约邀请;( 2)乙厂 10月 10日的复函,明确了价格使得内容具体、确定,并且表达只要甲厂同意 5万元 /台的价格,合同即告成立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 3)甲厂 10月 12日的复函对乙厂 10月 10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修改,属于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 4)乙厂 10月 19日的复函,亦是对甲厂 10月 12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修改,构成新要约,同时也使得甲厂 10月 12日的要约失效;( 5)由于甲厂 10月 12日的要约已经失效,乙厂 10月 26日的发函也就不能构成承诺,而应视为新要约。

  • 第4题:

    甲工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 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 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 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 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
    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
    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
    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双方均未履行已生效的合同
    D.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违约,因为合同没有成立。乙大学附条件地接受甲厂的要约,是一 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答案:D
    解析:
    提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 第5题:

    甲在乙商店购买丙厂生产的啤酒,开启时啤酒发生爆炸导致甲受伤。经查明该爆炸是因丙厂违规使用旧酒瓶所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只能向乙商店索赔
    • B、甲只能向丙厂索赔
    • C、甲既可以向乙商店索赔也可以向丙厂索赔
    • D、乙商店赔偿甲损失后不能向丙厂追偿

    正确答案:C

  • 第6题: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教师耳机,每副单价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W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两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些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大学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 根据上诉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厂向乙大学的发函是否属于要约?为什么?


    正确答案: 属于。
    《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甲厂向乙大学的发函完全符合要约的要求。

  • 第7题:

    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元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2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和衣而卧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是要约

    B

    乙单位回函是承诺

    C

    甲与乙的合同订立成功

    D

    乙单位拒收明显违反约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甲公司同时向乙厂、丙厂发出两份电报,电报称:我公司需要河沙200吨,责厂如有货,请与见电报之次日用电报通知我公司,我公司派员验货后购买。收到电报后,乙厂和丙厂分别向甲公司拍发了电报并提供了河沙型号、价格、数量。丙厂发报同时,用火车将200吨河沙发往甲公司所在地的车站。收到乙厂、丙厂的电报后,甲公司决定购买乙厂的河沙,派人验货后签订了合同。丙厂的200吨河沙到达甲公司的铁路专用线后,丙厂代表找甲公司索要货款,甲公司称其已购买了乙厂的河沙,拒收丙厂的河沙。丙厂向法院起诉。其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向乙厂、丙厂拍发的电报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2)乙厂、丙厂向甲公司拍发的电报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3)甲公司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教室耳机,每副单价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棱愿向贵厂订购w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O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大学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问题:(1)甲厂向乙大学的发函是否属于要约?为什么?(2)乙大学向甲厂的回函是否属于承诺?为什么?(3)乙大学的拒收行为是否是违约?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
    A

    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

    B

    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

    C

    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双方均未履行已生效的合同

    D

    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违约,因为合同没有成立。乙大学附条件地接受甲厂的要约,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厂声称:“我厂正在考虑卖掉一台旧设备,价值10万元”,乙厂立即向甲厂表示:“我厂愿意以10万元价值购买此设备”。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

    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

    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

    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正确答案: C
    解析: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大多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果自己承诺才成立合同。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是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只要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约束。本题中,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邀请,而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 第13题:

    甲、乙两厂生产的产品类似,且产品都拟使用"B"商标。两厂于同一天向商标局申请商标 注册,且申请注册前两厂均未使用"B"商标。此情形下()能核准注册。

    A.甲厂

    B.由甲、乙两厂抽签确定的厂

    C.甲厂

    D.甲、乙两厂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厂签订合同,委托乙厂生产一批机器设备。在交货日前,乙厂厂长听说甲公司财力状况恶化,银行已停止为甲公司生产机器设备。甲公司遂向乙厂进行交涉。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义务?

    (2)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昌合法的,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解除合同?

    (3)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不合法的,乙厂应承担什么责任?


    正确答案:

    (1)乙厂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时[或;经营(财务)状况恶化,无力付款:或;无法履行合同;或:无力偿还贷款],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1分) 
    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后应承担通知义务[或:通知甲公司;或:负有举证责任]. (1分) 
    (2)(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合法的,)当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 
    [或:合理期限内仍无力偿还;或:未改善财务状况] (1分)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时,乙厂可解除合同。 (1分) 
    (3)(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时不合法的,)乙厂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或:赔偿经济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1分)

  • 第15题:

    甲厂是一家生产酒瓶的企业法人,乙酒厂经常从甲厂进购啤酒瓶以生产瓶装啤酒。一次,乙厂要求甲厂提供大量酒瓶,并签订合同约定:甲厂提供啤酒瓶后,乙厂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厂为了组织生产原料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若干,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甲厂仅仅向乙厂提供了部分酒瓶,并以生产资金不足为由要求乙厂先行支付货款,遭到乙厂的拒绝。乙厂利用甲厂提供的部分酒瓶生产瓶装啤酒,供给丙商场出售。但由于酒瓶质量不合格,经常爆炸,造成许多消费者受伤,于是消费者向乙厂提出索赔,乙厂以该酒瓶是由甲厂生产为由拒绝赔偿,而甲厂以其到期不能清偿银行债务为由拒绝赔偿。
    问:(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乙厂是否有权拒绝甲厂要求先行付款的请求?为什么?
    (3)对于消费者的伤害,谁负有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本案涉及以下法律关系:①甲厂与乙厂之间成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其中,甲厂是出卖人,乙厂是买受人。②甲厂与银行之间形成抵押担保法律关系,其中,甲厂是抵押人(债务人),银行是抵押权人(债权人)。③产品制造者甲厂、乙厂与产品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形成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关系。
    (2)乙厂有权拒绝甲厂提出的先行付款的请求.因为按照合同的约定,甲厂属于先履行方,在先履行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包括应当全部履行而实际部分履行),后履行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所谓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后履行方在先履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而请求后履行方履行时,后履行方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其成立的条件为:①须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债务。②双方所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③债务先到期的一方未履行其债务而要求债务后到期的一方履行。④债务后到期的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而先到期的一方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从本案分析,乙厂拒绝甲厂的请求符合行使先履行析辩权的条件。
    (3)对于消费者因饮用啤酒导致身体受到酒瓶爆炸引起的伤害,甲厂、乙厂和丙商场都有义务向消费者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根据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
    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甲厂是酒瓶的生产者,乙厂是瓶装啤酒的生产者,丙商场是销售者,它们都属于责任的承担者。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甲厂、乙厂或者销售者丙商场要求承担产品损害侵权责任。另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据此.本案中,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赔偿了消费者损失后,有权向其他责任者者追偿。

  • 第16题:

    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元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2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和衣而卧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是要约
    • B、乙单位回函是承诺
    • C、甲与乙的合同订立成功
    • D、乙单位拒收明显违反约定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2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试分析:乙单位是否违约?为什么?


    正确答案: 乙单位不违约。
    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单位对甲厂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因其对甲厂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乙单位的回函对甲厂电话机的报价提出异议,属于实质性变更,故为新要约。因此,该合同没有成立,乙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第18题: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教师耳机,每副单价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W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两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些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大学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 根据上诉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乙大学向甲厂回函是否属于承诺?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属于。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乙大学的回函对收到的要约提出异议,视为新要约。

  • 第19题:

    单选题
    某厂向某校去函表示:“本厂发展X型耳机,每副单价30元,若需订购,请给我厂来函”。该校回信说:“本校愿意订购你厂生产的耳机3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务请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该校的复函属于(  )。[2002年真题]
    A

    要约引诱

    B

    要约邀请

    C

    要约

    D

    承诺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本题中某厂的去函内容并不具体,属于要约邀请。

  • 第20题:

    单选题
    2015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

    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

    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D

    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在乙商店购买丙厂生产的啤酒,开启时发生爆炸导致甲受伤。经查明该爆炸是因丙厂违规使用酒瓶所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只能向乙商店索赔 

    B

    甲只能向丙厂索赔 

    C

    甲可以向乙商店或丙厂索赔 

    D

    乙商店赔偿甲损害后不能向丙厂追偿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称:“我*校愿向贵厂订购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要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甲厂与乙大学相互发出的函都构成要约。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
    A

    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

    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

    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反要约

    D

    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正确答案: 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