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2016年6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2016年6月7日付款。2016年5月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已无支付货款的能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B、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无需通知乙公司C、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合同D、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2016年6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2016年6月7日付款。2016年5月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已无支付货款的能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 B、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无需通知乙公司
  • C、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 D、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相似考题
更多“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2016年6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2016年6月7日付款。2016年5月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已无支付货款的能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B、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无需通知乙公司C、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合同D、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3月10日交付服装1000套,乙公司于3月15日支付货款10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仪交付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D.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D
    (1)选项AD: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2)选项B:债权人中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清重整;(3)选项c:已经进入重整程序的破产案件,只有出现法定情形(如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才能转回破产清算程序,债务人不能再申请破产清算。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2006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乙公司应予9月8日向甲公司交付货款。8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9月1日届至,甲公司( )。

    A.须按约定交付货物,但可以请求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B.须交付货物,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C.须按约定交付货物,如乙公司不付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D.有权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乙公司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制度。《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正确答案是D.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经陷入严重亏损的境地,早已资不抵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继续履行债务
    B: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C: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公司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发生中止履行的情形时即可解除合同,所以CD选项不正确。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
    题中,甲乙签订的是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甲负有先履行义务,乙负有后履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后履行义务人乙明确表示因濒临破产无力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甲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向乙主张违约责任。因此C项正确。

  • 第5题:

    (2019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

  • 第7题:

    甲乙两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送货到乙公司住所。后乙公司变更住所,未及时通知甲公司,导致甲公司无法按照约定地点交货。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当及时联络乙公司并继续履行合同
    • B、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 C、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
    • D、甲公司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正确答案:C,D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经陷入严重亏损的境地,早已资不抵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应继续履行债务

    B

    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C

    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D

    甲公司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公司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发生中止履行的情形时即可解除合同。

  • 第9题:

    多选题
    甲乙两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送货到乙公司住所。后乙公司变更住所,未及时通知甲公司,导致甲公司无法按照约定地点交货。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应当及时联络乙公司并继续履行合同

    B

    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C

    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

    D

    甲公司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9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  )。
    A

    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

    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

    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中,甲乙签订的是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甲负有先履行义务,乙负有后履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后履行义务人乙明确表示因濒临破产无力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甲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2006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乙公司应于9月8日向甲公司交付货款。8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9月1日届至,甲公司(  )。[2007年真题]
    A

    须按约定交付货物,但可以请求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B

    须交付货物,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C

    须按约定交付货物,如乙公司不付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D

    有权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乙公司


    正确答案: D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并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时方恢复自己的履行。《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1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没有约定交货和付款的先后顺序的,甲公司在乙公司没有交货之前有权拒绝其付款的要求

    B.买卖合同约定先交货后付款的,甲公司在乙公司交货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付款的要求

    C.买卖合同约定先交货后付款的,乙公司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D.买卖合同约定先交货后付款的,乙公司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丧失商业信誉的,可以自行解除合同


    参考答案:ABC

  • 第13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分3批购买6台机器,约定在乙公司货物全部交完后一个月内甲公司支付货款。在第一批交货后乙公司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已经资不抵债。乙公司的下列做法中,于法有据的是:()

    A:乙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
    B: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C: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D: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但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乙公司仍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一再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93条规定了约定解除权,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甲乙两公司并无这些情形存在,因此,不能解除合同,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B选项中乙公司仅是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没有确切证据,不能中止履行。《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C选项乙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当选。D选项乙公司有确切证据,可以中止履行,但应在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恢复履行,而乙公司却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这种做法也没有法律依据,D选项不当选。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
    【考点】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详解】《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据此,在乙公司已濒临破产的情况下,甲公司有权中止履行合同。故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甲公司已经履行了大部分义务,据此乙公司只能拒绝相应履行而不能完全拒绝履行,故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乙公司在其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表示已无力履行合同,根据前述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本题中,甲公司负有先履行义务,其无权行使顺序抗辩权,故选项D错误。

  • 第15题:

    甲供货商与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规定甲应于2014年12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同年12月7日付款。11月底,甲供货商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而且有确切证据,于是提出中止合同,但乙公司不同意。根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供货商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担保
    B.甲供货商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供货商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供货商应按合同约定交货,若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而且甲供货商有确切证据,因此甲供货商可以中止履行债务,不按合同约定交货。该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知,若乙公司提供了担保,那么甲供货商应恢复履行债务。因此,A项正确。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应当先腹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第1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翻译一批技术资料,约定完成全部翻译工作后再支付报酬。后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濒临破产。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当无条件地继续履行该合同
    • B、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该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 C、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该合同
    • D、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某年8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的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公司未允。基于上因素,甲公司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A

    甲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

    甲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C

    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

    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分3批购买6台机器,约定在乙公司货物全部交完后一个月内甲公司支付货款。在第一批交货后乙公司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已经资不抵债。乙公司的下列做法中,于法有据的是哪一项?(  )
    A

    乙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

    B

    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C

    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D

    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但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乙公司仍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一再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甲乙两公司并无这些情形存在,因此,不能解除合同
    B项,《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仅是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没有确切证据,不能中止履行。
    C项,《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D项,乙公司有确切证据,可以中止履行,但应在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恢复履行,而乙公司却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翻译一批技术资料,约定完成全部翻译工作后再支付报酬。后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濒临破产。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应当无条件地继续履行该合同

    B

    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该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C

    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该合同

    D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有偿向乙公司供应原料。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合同未明确履行顺序,甲公司在乙公司付款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B

    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未按时供货,乙公司有权拒付货款

    C

    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D

    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丧失商业信誉,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2016年6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2016年6月7日付款。2016年5月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已无支付货款的能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B

    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无需通知乙公司

    C

    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D

    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