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黄某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海口有一处房产,其加入外国国籍前住所在南宁。中国公民温某与黄某在长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深圳。后黄某因货源紧张,未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果温某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下列哪些地方的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1题:
在黄某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有管辖权的法院为( )。
A.原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上级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黄某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黄某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2题: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如因货物损失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下列约定法院符合法律规定的是()人民法院。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合同签订她
D.运输始发地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由黄某向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由黄某向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由黄某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由仲裁庭向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第10题:
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赵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第11题:
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在收受水泥一方所在地履行
在签订合同地点履行
补充协商决定交货地点
第12题: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
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
事故发生地
合同签订地
第13题:
白某于2010年8月9日向丁某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后还款,由黄某做白某的保证人。合同中没有关于黄某保证方式的约定,也没有约定黄某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后来,白某、丁某、黄某三人对合同进行了修改,在合同中添加条款说明黄某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白某的还款时间为2011年1月1日,黄某的保证期间至白某偿还完借款本息之日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若白某、丁某、黄某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黄某也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B.若白某、丁某、黄某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黄某的保证责任期间应至2012年2月9日
C.在白某、丁某、黄某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黄某的保证期间至2011年7月1日
D.在白某、丁某、黄某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黄某的保证期间至2013年1月1日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某承包商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了一个水泥供货合同,但是合同中没有约定水泥的交货地点,则他们应该优先采用()。
第21题:
A区人民法院
B区人民法院
C区人民法院
D区人民法院
第22题:
甲市人民法院
乙市人民法院
丙市人民法院
丁市人民法院
第23题:
长沙
深圳
海口
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