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修理工场,电焊工黄某正在一平台上焊接一块铁板,由于需用水冷却。焊后黄某随手用旁边汽油桶内的储水,但没有注意到这是刚用完不久的汽油桶,上面还漂着一层薄薄的油花。当黄某将水向铁板上倒的瞬间,“呼”的一声汽油在灼热的铁板上受热燃烧,蹄起来的火苗直扑黄某的面部,整个面部受烧伤的程度达一级。(事故原因分析):()A、黄某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B、残留汽油受热燃烧,面部被"引火烧伤"C、汽油桶在改用其他用途前,为经彻底清洗D、未采取隔离防患措施

题目

某修理工场,电焊工黄某正在一平台上焊接一块铁板,由于需用水冷却。焊后黄某随手用旁边汽油桶内的储水,但没有注意到这是刚用完不久的汽油桶,上面还漂着一层薄薄的油花。当黄某将水向铁板上倒的瞬间,“呼”的一声汽油在灼热的铁板上受热燃烧,蹄起来的火苗直扑黄某的面部,整个面部受烧伤的程度达一级。(事故原因分析):()

  • A、黄某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
  • B、残留汽油受热燃烧,面部被"引火烧伤"
  • C、汽油桶在改用其他用途前,为经彻底清洗
  • D、未采取隔离防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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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黄某在抢险救灾中受大面积烧伤,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黄某到统筹地区以外烧伤专科医院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

    A:黄某所在单位承担
    B: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C:黄某本人承担
    D:工伤保险基金和黄某所在的单位各分担一半

    答案:A
    解析: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第2题:

    2012 4 2月4日,私人房主陆某为建造自家的一栋四层高的民房,将工程承包给当地的 包工头黄某,并签订了书面承揽合同。在黄某建好该民房前两层时,由于物价上涨,建房成本 增加,陆某觉得将工程继续承包给黄某不划算,于是跟黄某解除了承揽合同,之后与黄某达成 口头协议,约定由黄某继续负责找人帮忙建房,陆某按80元每天的标准支付给黄某及其他人 工钱。2012年5月14曰,在建造该民房第四层时,正在建房的廖某被房顶的一根木桩砸中脑 部,由于未戴安全帽,廖某受伤过重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将陆某、黄某起诉至县人民法 院,请求法院判决陆某和黄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庭审过程中,陆某承认自己在建造房屋后两层时,是按每天80元的劳务标准给付黄某及 其他人的。而与枣某一同建房的工人李某表示,自己和廖某都不知道陆某和黄某解除了承揽 合同,一直以为在“跟着黄某干”。
    陆某与黄某达成的解除承揽合同的口头协议是否具有合同效力?( ) A.有效 B.无效
    C.若有第三人见证则有效 D.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判决


    答案:A
    解析:
    在本案中,陆某和黄某解除承揽合同的协议是完全自愿的,无隐瞒、欺骗 等情形,因此二人之间解除承揽合同的口头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 第3题:

    2012 4 2月4日,私人房主陆某为建造自家的一栋四层高的民房,将工程承包给当地的 包工头黄某,并签订了书面承揽合同。在黄某建好该民房前两层时,由于物价上涨,建房成本 增加,陆某觉得将工程继续承包给黄某不划算,于是跟黄某解除了承揽合同,之后与黄某达成 口头协议,约定由黄某继续负责找人帮忙建房,陆某按80元每天的标准支付给黄某及其他人 工钱。2012年5月14曰,在建造该民房第四层时,正在建房的廖某被房顶的一根木桩砸中脑 部,由于未戴安全帽,廖某受伤过重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将陆某、黄某起诉至县人民法 院,请求法院判决陆某和黄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庭审过程中,陆某承认自己在建造房屋后两层时,是按每天80元的劳务标准给付黄某及 其他人的。而与枣某一同建房的工人李某表示,自己和廖某都不知道陆某和黄某解除了承揽 合同,一直以为在“跟着黄某干”。
    事故发生时,陆某和黄某之间的关系是( )。
    A.承揽合同关系
    B.劳务合同关系
    C.既有承揽合同关系也有劳务合同关系
    D.若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则是劳务合同关系


    答案:B
    解析:
    陆某在建造其民房前两层时与黄某存在承視合同关系,但在建造完前两 层民房后,陆某已经与黄某解除了承揽合同,并且雇请黄某及其他人建造后两层民房,此时陆 某跟黄某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而不是承揽合同关系。

  • 第4题:

    2012 4 2月4日,私人房主陆某为建造自家的一栋四层高的民房,将工程承包给当地的 包工头黄某,并签订了书面承揽合同。在黄某建好该民房前两层时,由于物价上涨,建房成本 增加,陆某觉得将工程继续承包给黄某不划算,于是跟黄某解除了承揽合同,之后与黄某达成 口头协议,约定由黄某继续负责找人帮忙建房,陆某按80元每天的标准支付给黄某及其他人 工钱。2012年5月14曰,在建造该民房第四层时,正在建房的廖某被房顶的一根木桩砸中脑 部,由于未戴安全帽,廖某受伤过重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将陆某、黄某起诉至县人民法 院,请求法院判决陆某和黄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庭审过程中,陆某承认自己在建造房屋后两层时,是按每天80元的劳务标准给付黄某及 其他人的。而与枣某一同建房的工人李某表示,自己和廖某都不知道陆某和黄某解除了承揽 合同,一直以为在“跟着黄某干”。
    如在本案中,李某在建房时不慎踢落一块砖头砸伤过路的行人甲,则侵权责任应由( ) 承担。
    A.李某 B.甲 C.陆某 D.李某和陆某


    答案: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因 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 第5题:

    某时间某炼油厂油品分厂罐区发生爆炸,引起310号油罐燃烧,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9万元,事故当日13时许,某炼油厂油品分厂半成品车间工人黄某在当班期间,发现310号油罐油面高度已达14.21m。接近警戒高度14.30m。黄某马上向该厂总调度进行报告,并向总调度请示310号油罐汽油调和量。根据总调度的指示,黄某进入罐区将油切换至304号油罐。13时30分许,黄某在给310号油罐作汽油调和流程准备时,本应打开310号罐D400出口阀门,却误开了311号油罐D400出口阀门。15时许,黄某开启11A号泵欲对310号油罐进行自循环调和,由于错开了311号D400出口阀门,实际上此时310号油罐不是在自循环,而是将311号罐中的汽油抽入310号油罐。15时40分,仪表工陈某从计算机显示屏上发现310号油罐油面不断上升,随后计算机开始“高位报警”,陈某当即让黄某到罐区去核实一下310号罐的油面高度,黄某却误认为是计算机不准确,没去核实也未采取其他措施。16时,在交班时违反规定,没有在油罐现场进行交接班,也未核实油罐流程。17时50分,310号油罐的汽油开始外冒,部分汽油挥发,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18时15分,某单位职工吕某驾驶手扶拖拉机路过罐区11号路时,排气管排出的火星遇空气中的爆炸混合气体发生起火爆炸,导致吕某当场死亡,另一工人被严重烧伤抢救无效死亡。310号油罐当即燃烧,持续17h后被扑灭。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试分析该罐区具有哪些危险因素。
    2.指出防止危险因素演变为事故的控制措施有哪些。
    3.试分析引发此次事故的第一点火源和原因是什么。
    4.试分析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5.试分析该事故中违章行为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该罐区具有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车辆伤害、中毒等。 2.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措施包括:(1)控制点火源:①罐区禁止明火。②汽车进入站区要带熄火器,有接地铁链。③维修时使用铜制工具、不穿带钉的鞋子。④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防止电气火花。⑤设置避雷装置、静电接地装置。(2)防止产生爆炸性混合气体:①防止汽油泄漏;②储罐应有呼吸器,有汽油蒸气浓度检测器。(3)建立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储罐区和办公楼、变电站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预防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①厂区应有车辆限速标志。②车辆不允许搭乘无关人员。③人员可达的高处应有护栏,没有护栏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④雨雪天登高作业注意防滑。预防中毒事故的措施:①防止汽油泄漏。②设置汽油蒸气浓度检测器。③个人配备保护器具。
    3.此次事故的第一点火源和原因为汽油挥发,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驾驶手扶拖拉机排气管排出的火星遇空气中的爆炸混合气体发生起火爆炸。
    4.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1)工人黄某误开311号油罐D400出口阀门导致310号油罐油面超出警戒液位,计算机“高位报警”后未去查看,汽油溢出,导致爆炸、火灾事故。(2)仪表工陈某在发现310号油罐油面“高位报警”,黄某未到罐区核实油面高度的情况下,应采取其他措施而未采取。该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1)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有违章情况。(2)安全监控装置不完善。(3)安全培训,安全教育有欠缺。(4)路过罐区的公路与罐区的安全距离应重新确定。
    5.事故中的违章行为有:(1)工人黄某误开311号油罐D400出口阀门导致310号油罐油面超出警戒液位,属于违章误操作。(2)工人黄某在计算机“高位报警”后未去查看,汽油溢出,导致事故,属于违章行为。(3)仪表工陈某在发现310号油罐油面“高位报警”,黄某未到罐区核实油面高度的情况下,未采取应急措施,属于违章行为。

  • 第6题:

    张某从加油站买回一桶汽油,在分装汽油的过程中,张某听说自己的儿子正在与他人打架。张某在没有将汽油桶盖子盖上的情况下,就跑出家门,随手将门关上。王某在张某出门后来找张某,见张某的门是虚掩的,就在门口等张某。王某点燃香烟,不料点燃空气中挥发的汽油,导致油桶爆炸。张某和王某在主观上分别是:()

    • A、张某和王某都没有过错
    • B、张某是过失,王某主观上没有过错
    • C、张某和王某都是过失
    • D、张某是故意,王某是过失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焊补汽油桶时,因焊接火花引发汽油桶的爆炸,属于化学性爆炸。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某厂汽车队一只有裂纹的空汽油桶需焊补,因急需使用,所以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甚至连加油孔的盖子也未打开就进行焊补。现场的情况是:一位焊工蹲在地上焊接,另一位工人用手扶着汽油桶。刚开始焊接时汽油桶就发生了爆炸,油桶两端封头飞出,桶体炸成一块铁板,两名工人一死一伤。产生事故的原因不包括:()。

    • A、焊工未遵循燃料容器焊补的安全要求
    • B、汽油桶未进行置换,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了爆炸性混合物
    • C、违反了“未经置换或未开孔洞的密封容器严禁焊补”的安全要求
    • D、焊工技术水平太差

    正确答案:D

  • 第9题:

    陈某(19周岁)和黄某(14周岁)合谋对张某实施盗窃。陈某站在张某身边进行掩护,黄某从张某裤兜内窃得2000元。张某发现后将黄某抓住要将其扭送公安派出所。陈某、黄某为脱身,拔刀将张某刺倒,致其死亡。对陈某、黄某二人的认定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构成抢劫罪
    • B、陈某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
    • C、黄某构成抢劫罪
    • D、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A,D

  • 第10题:

    问答题
    某时间某炼油厂油品分厂罐区发生爆炸,引起310号油罐燃烧,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9万元,事故当日13时许,某炼油厂油品分厂半成品车间工人黄某在当班期间,发现310号油罐油面高度已达14.21 m。接近警戒高度14. 30 m。黄某马上向该厂总调度进行了报告,并向总调度请示310号油罐汽油调和量。 根据总调度的指示,黄某进人罐区将油切换至304号油罐。13时30分许,黄某在给310号油罐作汽油调和流程准备时,本应打开310号罐D400出口阀门,却误开了311号D400出口阀门。15时许,黄某开启11A号泵欲对310号油罐进行自循环调和,由于错开了 311号D400出口阀门,实际上此时310号油罐不是在0循环,而是将311号罐中的汽油抽人310号油罐。15时40分,仪表工陈某从计算机显示屏上发现310号汕罐油面不断上升,随后计算机开始“高位报替”,陈某当即让黄某到罐区去核实一下310号罐的油面高度,黄某却误认为是计算机不准确,没去核实也未采取其他措施。 16时,在交班时违反规定,没有在油罐现场进行交接班,也未核实油罐流程。17时50分,310号油罐的汽油开始外胃,部分汽油挥发,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18时15分,某单位职工吕某驾驶手扶拖拉机路过罐区11号路时,排气管排出的火星遇空气中的爆炸性混合气体发生起火爆炸,导致吕某当场死亡,另一工人被严重烧伤抢救无效死亡。310号油罐当即燃烧。持续17 h后被扑灭。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GB 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试分析该罐区具有哪些危险因素? 2.指出防止危险因素演变为事故的控制措施。 3.试分析引发此次事故的第一点火源和原因。 4.试分析该亊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5.试分析该事故中违章行为。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日,黄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恰遇平日与己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拿石块将黄头部砸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从刑法理论上看刘某的行为属于哪种情况?
    A

    紧急避险

    B

    正当防卫

    C

    防卫过当

    D

    对象错误


    正确答案: C
    解析: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动物侵袭通常属于危险的范畴,但是被人利用具有不法侵害(工具)的性质,利用人属于不法侵害,故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处置。

  • 第12题:

    问答题
    黄某是某炼钢厂的锅炉工,2006年8月经招工录用到该厂工作,上岗前未经专门的技能培训即马上投入工作。2008年2月,由于黄某操作环节上的失误,其所在炼钢车间的锅炉发生爆炸,正在炉前工作的黄某当场被炸成重伤,经抢救诊断,70%以上的皮肤均为一级烧伤。黄某家属要求炼钢厂支付黄某的医药费,并给予经济上的赔偿。炼钢厂在支付完黄某的抢救费用后便拒绝支付其他费用,理由是黄某的受伤完全是因为他个人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所致,应当由自己负责。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我国《劳动法》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安全生产法》第23条也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本案中,锅炉工属于高度危险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炼钢厂在黄某上岗之前没能按照法律规定对黄某进行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致使黄某由于技能不熟练而导致锅炉爆炸的事故,事故责任应由炼钢厂承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黄某9岁丧父,与母亲一起生活。一天,邻居单某家的鸡少了一只,说是黄某所为。后黄某母亲与单某发生争吵。黄某因而对单某怀恨在心。一日,单某来黄某家串门,黄某假装为其倒荼,将其事先准备好的一包剧毒农药倒入茶中。单某回家后毒发身亡。经查,黄某在作案时仅差5天就满14周岁。问:黄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答案:
    解析:
    本案中,黄某的投毒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对于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律不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管其所实施的行为的性质和类型。
    我国《刑法》规定,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必须要具备主客观要件,即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其中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如下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本案例中黄某因其年龄不满14周岁,属于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因此黄某虽实施了投毒行为,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不能予以刑事处罚。但可以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第14题:

    2012 4 2月4日,私人房主陆某为建造自家的一栋四层高的民房,将工程承包给当地的 包工头黄某,并签订了书面承揽合同。在黄某建好该民房前两层时,由于物价上涨,建房成本 增加,陆某觉得将工程继续承包给黄某不划算,于是跟黄某解除了承揽合同,之后与黄某达成 口头协议,约定由黄某继续负责找人帮忙建房,陆某按80元每天的标准支付给黄某及其他人 工钱。2012年5月14曰,在建造该民房第四层时,正在建房的廖某被房顶的一根木桩砸中脑 部,由于未戴安全帽,廖某受伤过重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将陆某、黄某起诉至县人民法 院,请求法院判决陆某和黄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庭审过程中,陆某承认自己在建造房屋后两层时,是按每天80元的劳务标准给付黄某及 其他人的。而与枣某一同建房的工人李某表示,自己和廖某都不知道陆某和黄某解除了承揽 合同,一直以为在“跟着黄某干”。
    事故发生时,黄某与廖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是( )。
    A.劳动合同关系
    B.承揽合同关系
    C.既是劳动合同关系也是承揽合同关系
    D.没有法律关系


    答案:D
    解析:
    法律关系,指的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案中,事故发生时黄某与廖某都是受雇于陆某的工人,二人之间并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也就 是没有法律关系。

  • 第15题:

    2012 4 2月4日,私人房主陆某为建造自家的一栋四层高的民房,将工程承包给当地的 包工头黄某,并签订了书面承揽合同。在黄某建好该民房前两层时,由于物价上涨,建房成本 增加,陆某觉得将工程继续承包给黄某不划算,于是跟黄某解除了承揽合同,之后与黄某达成 口头协议,约定由黄某继续负责找人帮忙建房,陆某按80元每天的标准支付给黄某及其他人 工钱。2012年5月14曰,在建造该民房第四层时,正在建房的廖某被房顶的一根木桩砸中脑 部,由于未戴安全帽,廖某受伤过重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将陆某、黄某起诉至县人民法 院,请求法院判决陆某和黄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庭审过程中,陆某承认自己在建造房屋后两层时,是按每天80元的劳务标准给付黄某及 其他人的。而与枣某一同建房的工人李某表示,自己和廖某都不知道陆某和黄某解除了承揽 合同,一直以为在“跟着黄某干”。
    关于李某在庭审中的发言,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属于言词证据 B.属于原始证据
    C.属于无效证据 D.属于与案件无关的证据


    答案: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六)证人证言……”因此李 某在庭审中的发言是证据,并且是言词证据,A项正确。而原始证据指的是直接源于棄件亊实 本身的“第一手证据”,因此李某的发言属于原始证据,B项正确。本案中,判定亊故责任由谁 承担,主要是认定事故发生时陆某与黄某是否已经解除承揽合同,李某的发言与亊实的认定无 关,因此是无关证据,D项正确。但是,李某的发言符合亊实,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程序,不属于 无效证据,C项错误。

  • 第16题:

    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卞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卞某发现。黄某听到卞某的吆喝声,不等赵某即逃走。卞某手持木棍紧迫赵某,赵某为了逃避卞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卞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到村头刚好遇见巡逻的民警。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即将其带回问话,黄某如实将其和赵某合谋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对黄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C: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A,B,C,D
    解析:
    赵某为了逃避抓捕持刀捅伤卞某的行为超出了黄某和赵某的共同盗窃故意范围,为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黄某仅与赵某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对赵某实行过限的抢劫罪,黄某不负刑事责任。黄某的行为只构成盗窃罪。黄某在犯罪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民警盘问,即如实交代其和赵某共同盗窃的犯罪事实,符合司法解释对自首的界定,属于自首。赵某和黄某合谋盗窃,被人发现后,为了逃避抓捕当场对卞某实施暴力,根据《刑法》第169条的规定,其行为已转化为抢劫罪。赵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第3款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第17题:

    某车队有一个有裂缝的空汽油桶需要焊补。因油桶是空的,而且也干了。结果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甚至连盖子也未打开就进行焊补,一气焊工蹲在地上施焊,另一位工人扶着油桶。动火瞬间发生爆炸,两端封头飞出桶体炸成一铁板,现场两位工人死亡。 请分析车用汽油的爆炸极限是多少?()

    • A、爆炸极限是0.89~5.16%
    • B、爆炸极限是2.17~9.5%
    • C、2.2~81%
    • D、2.9~13%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某市监察局在调查该市工商局一名科长黄某挪用公款的违反行政法律的行为时,经监察局长批准( )。

    • A、可以查询黄某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 B、必要时,可以依法冻结黄某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 C、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冻结黄某的存款
    • D、对黄某予以拘禁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一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持刀逼向田某并让他交出钱和手机。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对此,下列哪些评论是不正确的?()

    • A、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免除法律责任
    • B、田某的行为虽然属于正当防卫,但仍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 C、田某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符合自助免责的条件
    • D、田某虽然在事实上造成了黄某的死亡,但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的条件

    正确答案:A,B,C

  • 第20题:

    甲某,男,现年25岁,四川省成都郊区农民。1999年12月26日晚8时许,甲某在县城公路桥上乘一骑车人黄某(女,24岁)不备,突然把黄某推倒。黄与其搏斗,甲某把黄某推到桥下菜地中,拿出一把军用匕首威胁黄某,趁黄某惊恐之际抢走“诺基亚"手机一部,日本进口手表一块,现金2000元以及信用卡数张。接着,甲某以拳打脚踢、掐脖子等手段,致黄某昏迷后,将其奸污。为了灭口,甲某持匕首向黄的面、颈、腹、臀部猛扎数下,然后把黄的双手捆住,用黄的自行车压在黄的身上。甲某认为黄某已死,即逃离现场。后来黄某被一农民发现,及时送往医院抢救脱险,但是黄某因刺激过度而精神失常。经诊断,黄某的面、颈、腹、臀部有15处刀伤,鼻骨骨折,左骨关节扭伤。本案中甲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甲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强奸罪和杀人罪,应当数罪并罚。其最初为了抢到钱财而用匕首威胁被害人,并抢走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抢劫罪,既遂。后其趁被害人昏迷又将其奸污,构成强奸罪。强奸完后出于灭口的意图,而实施暴力意图杀死被害人,其本以为将人杀死了,出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害人被抢救脱险,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所以,对甲某应当以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并罚。

  • 第21题:

    罗某承接了某宾馆的经营权,黄某想分一杯羹,遭到拒绝,黄某一直怀恨在心。2009年10月20日,黄某将罗某一家四口全部杀害。该案的证据属于物证的有()

    • A、警方在现场找到一把菜刀,黄某承认是作案工具;
    • B、警方经勘查,笔录如下:4名受害人死亡的时间为晚上8时至次日2时之间;
    • C、经走访,李某证实黄某在当晚到过罗某家;
    • D、黄某在与罗某搏斗过程中面部被划伤,在犯罪现场提取被害人黄某的血迹。

    正确答案:A,D

  • 第22题:

    问答题
    A县公安局B派出所协警员胡某在一次夜间巡逻时,发现小青年黄某可疑,于是将黄某挡下询问。黄某不承认胡某对他的盗窃指控,胡某认为黄某不老实,对黄某当胸就是一拳,黄某高呼自己有心脏病,再打他可能要出事,胡某听了没有继续打人并将黄某放走。后来,黄某邻居知道此事后,大都认为黄某有问题,可能是个贼,对黄某严加提防,黄某对此非常愤怒;加之黄某觉得胸口疼痛,认为胡某这一拳可能会导致自己心脏病发作,遂要求A县公安局承担公安赔偿: 1.赔偿可能的医疗费,以便自己心脏病发作后住院治疗之用; 2.按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赔偿可能出现的误工减少的收入; 3.要求公安局为其消除影响。 公安局认为胡某尽管打黄某违法,并导致黄某胸部疼痛,但其主观上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没有过错,因此拒绝赔偿可能出现的医疗费和因公误工可能减少的收入。此外,公安局还认为公安赔偿中没有消除影响之说,黄某要求为其消除影响超出公安赔偿的范围,也拒绝为黄某消除影响。 请指出本案例中的错误,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例中有以下一些错误:
    (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构成公安赔偿的行为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即必须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非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职务行为不能引起公安赔偿。协警员胡某不是人民警察,不能引起公安赔偿。
    (2)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以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客观损害后果为必要条件,即必须是客观上已经发生的实际损害,不包括仅仅可能造成或者仅仅造成危险状态的情形。黄某提出赔偿的医疗费和误工费只是可能出现的状态,而不是已经出现的客观情况,不属于公安赔偿的范围。
    (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侵犯公民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黄某提出的误工收入赔偿按国家职工上年度年平均工资的10倍赔偿是错误的。
    (4)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为违法原则,即无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行为违法并造成损害,即或构成国家赔偿。公安机关以胡某主观没有过错拒绝赔偿是错误,只能以胡某不是公安民警不能引起公安赔偿为由拒绝。
    (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在给予赔偿的同时,还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公安局认为公安赔偿中没有消除影响是错误的,应为黄某消除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黄某两人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合租一家公寓同住,黄某向张某借了一笔钱,但过了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后,仍未还钱,经屡次追债最后无果,张某怀恨在心,一日,张某往饮水机里下毒,想毒死黄某,在黄某下班回家前,张某想起黄某在大学时曾帮助自己,不忍心杀他,于是把下了毒的饮用水倒掉了,张某的行为属于()。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既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 A
    解析: 张某在犯罪的过程中因意志以内的原因,自动的放弃了犯罪。所以张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