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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抗辩权属于双务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的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

    C.延缓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E.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ABE
    解析: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指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提出实现其合同权利的要求时,以法律规定和必要的事实条件以妨碍对方权利实现的对抗权。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 第2题:

    关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有( )。

    A.在赠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义务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则受让人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

    B.如果出让方经营状况不佳,受让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权拒绝并直接终止自己的履行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享有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 ABC
    [评析] 考查要点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方有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之前,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因此,A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之一就是后履行方须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形,但后履行方仅仅经营状况不佳,其财产状况尚未达到严重恶化的地步,先履行方尚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至于何谓“严重恶化”,一般以足以危害其债权,并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实施综合考察;可见,B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在双务合同中,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毕竟属于先履行方,如果先履行方滥用不安抗辩权,这对后履行方十分不利,因此,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在程序上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即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履行方应当先中止合同,给后履行方一个提供适当担保或者恢复履行能力的机会,在对方当事人不能提供适当担保或者恢复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先履行方才能解除合同,即要先中止,后解除,不能直接解除合同。所以,C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享有不安抗辩权,这是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根本区别。可见,D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

  • 第3题:

    简述不安抗辩权中,先履行义务方(不安抗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正确答案:
    作为先履行义务方的不安抗辩权人,其享有的权利为:
    (1)中止履行的权利,但对方提供担保的,该中止履行的权利消灭。
    (2)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权利。
    (3)给对方宽限期的权利。
    (4)如果对方不提供担保,或者在宽限期内未改善不安之情形,则享有解除权。
    其义务为:
    (1)证明的义务,如果先履行义务方不能证明对方存在不安之情由,其拒绝履行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通知义务,如果先履行义务方不通知对方,并因此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就该扩大的损失部分,先履行义务方应负赔偿责任。

  • 第4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答案:D
    解析: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1)同时履行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

  • 第5题: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属于延期抗辩权
    B.在有法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下,主张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C.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D.因行使不安抗辩权导致合同履行迟延,后履行方不承担责任

    答案:A,C,D
    解析: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都属于延期抗辩权、法定的权利。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先中止合同,然后依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即先中止,后解除,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仅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不存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问题。因行使不安抗辩权导致的合同履行迟延,后履行方不承担责任。

  • 第6题: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分别指什么?


    正确答案: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不能履行其债务,可能危及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债权的实现时,应先为给付的一方在对方未提供担保前,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的制度。

  • 第7题:

    下列抗辩权属于永久抗辩权的是哪一项()。

    • A、不安抗辩权
    • B、债务已罹于诉讼时效的抗辩
    • C、同时履行抗辩权
    • D、先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B

  • 第8题:

    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 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为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 第9题:

    下面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问答题
    不安抗辩权设立目的是什么?

    正确答案: 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损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双务合同的互负债务,在履行期上往往不一致。设计法律制度时必须考虑到如何保护先为给付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安抗辩权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况,可能危及先给付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给付方在对方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以维护公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分别指什么?

    正确答案: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不能履行其债务,可能危及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债权的实现时,应先为给付的一方在对方未提供担保前,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的制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抗辩权包括(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参考答案:ABCD

  • 第14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永久性抗辩权的是()。

    A.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时效经过抗辩权


    正确答案:D
    [答案] D
    [评析] 考查要点是延期抗辩权的类型。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其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者使其效力延期发生。消灭对方请求权的抗辩权称为消灭抗辩权,此种抗辩权因可以使请求权的行使永远被排除,故又称为永久性抗辩权。使对方请求权效力延期发生的抗辩权称为延期抗辩权,又称为一时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目的不在于消灭自己所负的债务,而在于后履行方财产状况显著恶化等情形发生后,使自己的履行得以延期,因此,A项属于延期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具有与不安抗辩权同样的功能,因此,B项和C项也屑于延期抗辩权。时效经过抗辩权属于永久性抗辩权,即以时效经过为抗辩,使得对方请求权永远消灭.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注意: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都属于延期抗辩权。

  • 第15题:

    下列属于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答案:A,B
    解析: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 第16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有何不同?


    答案:
    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其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二者同属延期抗辩权,均属于双务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二者存在明显的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无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时适用,不安抗辩权则是双务合同中履行顺序在先的当事人对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财产状况恶化情形时行使。

  • 第17题: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在赠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义务人不交付赠与的标的物,则受让方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
    B.在买卖合同达成后,如果出让方经营状况不佳,受让方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C.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权拒绝并直接终止自己的履行
    D.在运输合同中,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案:D
    解析:
    【精解】不安抗辩权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不存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问题,故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后履行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先履行方才能主张不安抗辩权,“不佳”不等于“严重”,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程序是:先中止(注意:不是终止),后解除合同,不能直接终止或者解除合同,故C项错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双务合同中的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享有不安抗辩权,这区别于先履行抗辩权,故选D项。

  • 第18题:

    在什么情况下运用不安抗辩权减少电费风险?


    正确答案: 当用电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丧失商业信誉的;用户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中的一种或几种时,供电公司应按照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中止供电,以保护电费债权。

  • 第19题:

    为什么设立不安抗辩权制度?


    正确答案: 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损害。不安抗辩权时法律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况,可能危及先给付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给付一方在对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以维护公平。

  • 第20题: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 B、后履行抗辩权
    • C、不安抗辩权
    • D、前履行抗辩权
    • E、先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A,B,C

  • 第21题:

    问答题
    什么情况下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 当对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时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为什么设立不安抗辩权制度?

    正确答案: 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损害。不安抗辩权时法律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况,可能危及先给付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给付一方在对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以维护公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下面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