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押解任务结束后,航空安全员应对犯罪嫌疑人所就座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机长,协调始发机场公安机关处置,并使用执勤记录仪摄录情况。
第1题:
航空安全员在巡视客舱过程中,应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所坐区域的监控;对有意接触犯罪嫌疑人、多次询问押解情况等异常行为的旅客,做好重点监控。全程与犯罪嫌疑人所在区域的旅客保持沟通,掌握其动态。
第2题:
执勤时发生二类安保事件,航班结束后,应在《航空安全员执勤日志》对执勤工作进行记录,并及时向部门上报执勤信息报告。
第3题:
航空安全员执勤时应携带 《发现爆炸物(可疑装置)的应急处置程序》
第4题:
摄录信息移交:作为证据材料需要移交的摄录信息,由机场公安机关利用快速采集设备进行信息采集,()将记录仪移交机场公安。
第5题:
涉及执勤装备移交的,执行回程任务的航空安全员登机后,应按要求及时清点、检查机上执勤装备是否正常完好,由安保组长规范填写安保执勤装备交接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上一班执勤人员,或要求办事处工作人员协助
第6题:
协助押解犯罪嫌疑人或遣返人员乘机,人员交接及发生突发情况时,应当使用记录仪,并将摄录的文件标记为重要文件
第7题:
航空安全员孔某执行武汉——北京航线,与武汉地服人员交接协助押解犯罪嫌疑人时,未使用记录仪进行摄录。
第8题:
只有航空安全员才可以使用执勤记录仪进行取证,乘务员无使用资格,不能协助使用记录仪取证。
第9题:
在执勤工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当使用记录仪,并将摄录的文件标记为重要文件,下面描述有误的是()
第10题:
执勤时发生二类安保事件,航班结束后,无需在《航空安全员执勤日志》对执勤工作进行记录,并及时向部门上报执勤信息报告。
第11题:
执勤记录仪归还:航班任务结束后,航空安全员应在()中记录音视频采集工作情况。
第12题:
报告公安机关
报告保安公司
报告客户单位
进行处置
第13题:
协助押解犯罪嫌疑人乘机时,航空安全员应检查确认航班出发地民航公安机关出具的()。
第14题:
执行国家警卫对象或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乘坐航班,包机协助押解、普通航班协助押解、军警政府包机、VVIP等特殊航班时,航空安全员巡舱必须使用执勤记录仪;
第15题:
使用执勤记录仪摄录时,应从处置事件时开始,至事件处置结束后停止,记录信息应当准确、客观、完整、连续
第16题:
遣返/遣送任务结束后,航空安全员应对航班执勤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并上交相关执勤单据。
第17题:
在航前协作、客舱安保检查、巡舱、执勤装备交接或存放等各个阶段,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记录仪进行摄录。
第18题:
任何情况下,航空安全员都应使用执勤记录仪摄录处置过程
第19题:
协助押解犯罪嫌疑人乘机时,机长应要求航空安全员应检查确认航班出发地民航公安机关出具的《协助押解犯罪嫌疑人乘机通知书》。
第20题:
在不违反“处置优先”的前提下,使用执勤记录仪摄录处置过程
第21题:
接受协助押解任务后,应确认犯罪嫌疑人的数量、押解性质、执行押解的警力配备,重要旅客等信息,形成协助押解任务的执勤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第22题:
使用记录仪前,应告知旅客。因特殊情况导致摄录中断,继续摄录时航空安全员应在镜头前说明摄录中断的原因,并告知旅客已开机继续摄录
第23题:
遣返/遣送人员登机后,航空安全员应监控其到指定座位就座。安排完毕后,应将情况报告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