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查验岗应当审查操纵辅助装置产品型号和编号是否与加装合格证明相符。
第1题:
第2题:
对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变更备案的,应查验是否已拆除操纵辅助装置。
第3题:
对申请残疾人专用汽车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变更备案的,应查验确认是否已拆除操纵辅助装置。
第4题:
已注册登记的小型载客汽车有下列哪种情形,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第5题:
对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汽车,应通过操纵辅助装置检验制动性能。检验驻车制动性能时驻车制动辅助手柄的操纵力应不大于()N。
第6题: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周岁以下。
第7题:
办理已注册登记机动车加装、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变更备案,登记审核岗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录入备案信息,收回并重新核发行驶证,并签注登记证书交机动车所有人。
第8题:
属于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的是()。
第9题:
注册登记查验时,对残疾人专用汽车,应当查验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及操纵辅助装置的产品型号和产品编号。
第10题: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登记审核岗应当审查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并收存加装合格证明复印件。
第11题:
报考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科目二、三考试车辆应当使用加装符合相关标准的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且车长不小于()的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
第12题:
第13题: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查验岗应当查验机动车,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操纵辅助装置产品型号和编号是否与加装合格证明相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不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14题:
注册登记查验时,对残疾人专用汽车(即残疾人专用自动挡载客汽车),查验是否设置了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第15题:
注册登记查验时,对残疾人专用汽车(即残疾人专用自动挡载客汽车),应查验是否设置了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第16题:
办理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时,登记审核岗应当审查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
第17题:
初次申请驾驶证可以申请()车型
第18题:
办理注册登记,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应当收存()。
第19题:
申请驾驶证的人员应符合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的身体条件。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20题: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内容全国统一,各地不可以增加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内容。
第21题:
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22题:
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在白天考试时,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第23题:
考试车辆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安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和音视频监控系统。用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第24题:
100
200
300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