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属于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
第1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需( )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A、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B、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C、重新学习驾驶技术
D、重新考试
第2题:
第3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于交通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姓名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违法行为人承认的,对机动车所有人予以处罚并记分。
第4题: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异地备案业务时,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以及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第5题: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6题: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周期的起始月日以机动车驾驶证()的月日计算。
第7题: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时,受理岗发现申请人累积记分达到满分的,应当()。
第8题: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第9题: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经核查发现记满12分的,应当按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书面告知其应当在十五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和考试。
第10题: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记十二分两次以上或者累计记分达到三十分以上的,应当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16题:
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不须重新考试,就可以发还驾驶证。
第17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18题:
机动车驾驶人甲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因交通违法行为记分3次以上达到12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第19题:
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的,()。
第20题: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
第21题: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属于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
第22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记十二分两次以上或者累积记分达到()以上的,应当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