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客运固定线路经营、空车待租拒载或者强行并客的,由县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1题:
空车待租的出租车,驾驶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载。()
第2题:
出租汽车处于空车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属拒载行为。
第3题: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灯标志后,在客运集散地或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属于拒载行为。
第4题:
出租汽车必须装有“出租”和“TAXI”字样的()。
第5题:
空车待租拒载的,处()元罚款。
第6题: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运营车内无客时,应当显示空车待租标志。
第7题:
出租汽车停车待租拒绝载客的,不属拒载行为。
第8题: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老王用客运出租汽车送搭档老李回家,可以不扣下空车待租标志。
第9题:
根据《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下列哪项不属于出租汽车拒载行为。()
第10题:
出租汽车未使用暂停营业标志,空车待租标志灯竖立时,出租汽车是处于()状态。
第11题:
巡游出租汽车()开启或驾驶员有营运意思表示的,不得拒载。
第12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的罚款。不按照规定悬挂或者设置运输标志的、变更名称、注册地址或者车辆过户、转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出租汽车异地经营客运、空车待租拒载或者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的、出租汽车不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的线路行驶、不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结算运费或者途中甩客的。
第13题:
出租汽车载客行驶时,驾驶员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属于()行为。
第14题:
“拒载”是指在道路上空车待租状态下,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
第15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拍下空车待租标志灯,表明车辆是处于()状态。
第16题:
出租汽车运营候客时竖起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处于()状态。
第17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18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承租时的服务内容包括()
第19题:
巡游出租汽车运营候客时竖起空车待租标志,计程计价设备处于()状态。
第20题:
出租汽车运营候客时竖起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处于()状态。
第21题:
出租汽车在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后,不得拒载乘客,不得挑客。
第22题:
出租汽车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
第23题:
巡游出租汽车到达目的地后,乘客未付清车费前,不要(),避免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