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信誉质量考核办法中,无正当理由拒载时扣20分。
第1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服务不规范的,扣3分。
第2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无正当理由拒载的,应扣()。
第3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拒绝乘客使用市民卡消费的,扣5分。
第4题:
市区出租车质量信誉考核细则规定,无故拒载一次记3分;遇危急病人、产妇、孕妇等特殊人群不提供服务的,再追记2分。
第5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拒载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分。
第6题:
在出租车信誉质量考核办法中,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加1分。
第7题:
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经乘客同意,强行合乘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8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载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9题:
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视为拒载。
第10题:
发现乘客遗失物品未上交有关部门的,在出租车信誉质量考核办法中扣5分。
第11题:
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要求乘客下车的属于拒载行为。
第12题:
出租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第13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扣10分。
第14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车辆在暂停服务状态或无乘客时摁下空车待租标志,且驾驶员仍在招徕乘客的,扣10分。
第15题:
出租车驾驶员下列情况正确的是()。
第16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17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拒载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5分。
第18题:
无正当理由拒载的,扣10分。()
第19题:
在出租车信誉质量考核办法中不使用里程计价器扣5分。
第20题:
出租车拒载,一次扣10分。
第21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接受预约服务,无正当理由而未前往载客的,扣()。
第22题:
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载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23题:
出租车驾驶员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