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第1题:
下列关于收购要约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通过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收购的,应当发出收购要约
B.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收购要约应当予以公告
D.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收购人可以撤回其收购要约
第2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B.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C.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20日,并不得超过1年
D.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ABD.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第7题:
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8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Ⅰ.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Ⅱ.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Ⅲ.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20日,并不得超过1年 Ⅳ.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第9题:
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
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5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第10题:
Ⅰ、Ⅱ、Ⅲ
Ⅰ、Ⅱ、Ⅳ
Ⅰ、Ⅲ、Ⅳ
Ⅰ、Ⅱ、Ⅲ、Ⅳ
第11题:
以要约方式收购的,其预定收购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采取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撤销其收购要约的,应当公告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因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终止上市,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要求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进行收购
第12题:
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以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但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股票
收购期限届满后30日内,收购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之前,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第13题:
、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B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C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D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九十日
C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第19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下列说法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
第20题: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21题:
Ⅰ、Ⅱ
Ⅰ、Ⅳ
Ⅱ、Ⅲ、Ⅳ、Ⅴ
Ⅰ、Ⅲ、Ⅳ、Ⅴ
Ⅰ、Ⅱ、Ⅳ、Ⅴ
第22题: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6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第23题: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可以采取协议收购方式进行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发行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24题: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收购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协议双方必须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豁免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