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题目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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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要约收购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下列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 )。
    Ⅰ.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
    Ⅱ.经股东大会同意,对外投资新项目
    Ⅲ.建议股东不接受收购方的要约
    Ⅳ.聘请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Ⅴ.经股东大会同意,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辞职

    A:Ⅰ、Ⅱ
    B:Ⅱ、Ⅲ
    C:Ⅱ、Ⅲ、Ⅳ
    D:Ⅱ、Ⅳ、Ⅴ
    E:Ⅲ、Ⅳ、Ⅴ

    答案:C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条第2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Ⅱ项,第33条规定,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Ⅲ、Ⅳ两项,第32条第1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业意见。V项,第34条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 第2题:

    关于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职责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对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进行分析
    B.负责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报告
    C.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的辅导
    D.说明和分析收购人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E.对被收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接受要约提出建议

    答案:C
    解析:
    A、D,系财务顾问应进行说明和分析,并逐项发表明确意见的情形。B,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由收购人编制。

  • 第3题:

    要约收购中,董事会以下哪些行为符合规定(  )。
    Ⅰ.董事会向股东提出不接受要约条件的建议
    Ⅱ.董事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Ⅲ.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
    Ⅳ.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外进行投资,取得重大收益,对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A.Ⅰ.Ⅱ.Ⅲ

    B.Ⅰ.Ⅳ

    C.Ⅰ.Ⅱ

    D.Ⅰ.Ⅱ.Ⅲ.Ⅳ

    答案:C
    解析:
    要约收购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义务具体如下:(1)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3)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4)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 第4题:

    要约收购中,董事会的下列行为符合规定的有()。
    Ⅰ.董事会向股东提出不接受要约条件的建议
    Ⅱ.董事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Ⅲ.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
    Ⅳ.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外进行投资,取得重大收益,对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A、Ⅰ、Ⅱ
    B、Ⅰ、Ⅱ、Ⅲ
    C、Ⅰ、Ⅱ、Ⅳ
    D、Ⅱ、Ⅳ

    答案:A
    解析:
    Ⅰ、Ⅱ两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32条第1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公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Ⅲ项,第8条第2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Ⅳ项,第33条规定,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第5题:

    以下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自然人李某接受捐赠取得非上市公众公司10%股权,可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Ⅱ.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10%的,投资者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Ⅲ.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Ⅳ.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Ⅴ.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时,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公众公司

    A、Ⅰ、Ⅱ
    B、Ⅱ、Ⅲ
    C、Ⅱ、Ⅳ、Ⅴ
    D、Ⅱ

    答案:D
    解析:
    Ⅰ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和第14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导致其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规定比例(即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披露义务。Ⅱ项,第15条规定,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披露义务。公众公司应当自完成增加股本、减少股本的变更登记之日起2日内,就因此导致的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披露。Ⅲ项,根据第25条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第27条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注意,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Ⅳ项,第32条第2款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2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收购人应当每日披露已预受收购要约的股份数量。Ⅴ项,第35条第1款规定,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时,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得收购公众公司;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中国证监会
    对收购人进行调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第6题: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尽的职责包括( )。

    A: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
    B: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并提出专业意见
    C: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将本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
    D:处置公司资产

    答案:A,B,C
    解析: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同时抄报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作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

  • 第7题:

    下列关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在要约收购中的职责,说法错误的是()。

    • A、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以及收购意图调查
    • B、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资金能力进行调查
    • C、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
    • D、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

    正确答案:B

  • 第8题:

    要约收购中,董事会以下哪些行为符合规定?() Ⅰ董事会向股东提出不接受要约条件的建议 Ⅱ董事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Ⅲ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 Ⅳ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外进行投资,取得重大收益,对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A、Ⅰ
    • B、Ⅰ、Ⅱ
    • C、Ⅲ、Ⅳ
    • D、Ⅱ、Ⅲ、Ⅳ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单选题
    要约收购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下列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 Ⅰ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 Ⅱ经股东大会同意,对外投资新项目 Ⅲ建议股东不接受收购方的要约 Ⅳ聘请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Ⅴ经股东大会同意,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辞职
    A

    Ⅰ、Ⅱ

    B

    Ⅱ、Ⅲ

    C

    Ⅱ、Ⅲ、Ⅳ

    D

    Ⅱ、Ⅳ、Ⅴ

    E

    Ⅲ、Ⅳ、Ⅴ


    正确答案: E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条第2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Ⅱ项,第33条规定,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Ⅲ、Ⅳ两项,第32条第1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业意见。V项,第34条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 第10题:

    单选题
    要约收购情形下,董事会以下哪些行为符合规定()。 Ⅰ 董事会向股东发出不接受要约条件的建议 Ⅱ 董事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Ⅲ 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 Ⅳ 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外进行投资,取得重大收益,对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A

    Ⅰ、Ⅱ

    B

    Ⅲ、Ⅳ

    C

    Ⅰ、Ⅳ

    D

    Ⅱ、Ⅲ


    正确答案: D
    解析: Ⅰ、Ⅱ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公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Ⅲ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Ⅳ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第11题:

    单选题
    在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过程中,下列与财务顾问相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9年11月真题]
    A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无需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B

    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公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C

    收购人在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可提供财务顾问出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书面承诺证明其具备履约能力

    D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

    E

    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D三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32条第1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公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C项,第36条第2款规定,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对收购人支付收购价款的能力和资金来源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详细披露核查的过程和依据,说明收购人是否具备要约收购的能力。收购人应当在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提供以下至少一项安排保证其具备履约能力:财务顾问出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书面承诺,明确如要约期满收购人不支付收购价款,财务顾问进行支付。
    E项,第28条第1款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 第12题:

    单选题
    以下各业务中,关于聘请财务顾问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Ⅱ.上市公司以现金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Ⅲ.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应当另行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意见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过程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等提出专业意见Ⅴ.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取得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8%,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该投资者无需聘请财务顾问
    A

    Ⅰ、Ⅱ、Ⅲ

    B

    Ⅲ、Ⅳ

    C

    Ⅱ、Ⅴ

    D

    Ⅰ、Ⅱ、Ⅳ、Ⅴ

    E

    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Ⅰ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49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后,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实施。向特定对象购买的相关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对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在相关资产过户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就过户情况作出公告,公告中应当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Ⅱ、Ⅲ两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1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审慎核查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发表明确意见。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Ⅳ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Ⅴ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而第2章第16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应当编制包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还应当披露本办法第17条第1款规定的内容。此处未要求聘请财务顾问。
    第17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但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因继承取得股份的除外。

  • 第13题:

    要约收购中,以下关于被收购方董事会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
    Ⅱ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一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盈利项目
    Ⅲ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辞职
    Ⅳ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

    A.Ⅰ、Ⅲ、Ⅳ
    B.Ⅰ、Ⅱ、
    C.Ⅰ、Ⅱ、Ⅲ、
    D.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义务如下:(1)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3)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4)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

  • 第14题:

    以下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说法正确的有(  )。

    A.自然人李某接受捐赠取得非上市公众公司10%股权,可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B.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10%的,投资者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C.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D.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答案:B
    解析:
    A,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导致其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前条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B,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披露义务。C,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注意,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D描述的是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的规定为2日。

  • 第15题: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中,关于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
    B.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
    C.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D.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答案:A,B,C,D
    解析:
    A、B、C,《收购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D,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 第16题:

    下列关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义务的表述,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有( )。

    Ⅰ.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Ⅱ.上市公司就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予以公告后,实际控制人仍未披露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实际控制人和受其支配的股东查询,并聘请财务顾问进行查询,并将查询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Ⅲ.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前述情形及时予以披露,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Ⅳ.协议收购的收购人对收购条件做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收购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

    Ⅴ.间接收购时,实际控制人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A、Ⅲ,Ⅴ
    B、Ⅰ,Ⅱ,Ⅲ
    C、Ⅰ,Ⅲ,Ⅴ
    D、Ⅰ,Ⅱ,Ⅳ,Ⅴ

    答案:C
    解析:
    C
    Ⅱ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就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予以公告后,实际控制人仍来披露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实际控制人和受其支配的股东查询,必要时可以聘请财务顾问进行查询,并将查询情况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Ⅳ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做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ⅠⅢⅤ三项参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和第六十条规定。

  • 第17题: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和董事禁止事项包括( )。

    A: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
    B:对外投资
    C: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辞职
    D:处置公司资产

    答案:B,C,D
    解析: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和董事禁止事项: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 第18题:

    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作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


    答案:对
    解析:
    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作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本题说法正确。

  • 第19题:

    在要约收购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

    • A、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
    • B、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
    • C、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
    • D、根据挂牌公司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在要约收购中,被收购公司是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由()决定。

    • A、被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 B、被收购公司监事会
    • C、被收购公司董事会
    • D、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要约收购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下列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  )。[2015年11月真题]Ⅰ.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Ⅱ.经股东大会同意,对外投资新项目Ⅲ.建议股东不接受收购方的要约Ⅳ.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Ⅴ.经股东大会同意,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辞职
    A

    Ⅰ、Ⅱ

    B

    Ⅱ、Ⅲ

    C

    Ⅱ、Ⅲ、Ⅳ

    D

    Ⅱ、Ⅳ、Ⅴ

    E

    Ⅲ、Ⅳ、Ⅴ


    正确答案: A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8条第2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Ⅱ项,第33条规定,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Ⅲ、Ⅳ两项,第32条第1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Ⅴ项,第34条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义务的表述,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有()。 Ⅰ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Ⅱ 上市公司就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予以公告后,实际控制人仍未披露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实际控制人和受其支配的股东查询,并聘请财务顾问进行查询,并将查询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Ⅲ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前述情形及时予以披露,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Ⅳ 协议收购的收购人对收购条件做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收购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 Ⅴ 间接收购时,实际控制人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A

    Ⅲ、Ⅴ

    B

    Ⅰ、Ⅱ、Ⅲ

    C

    Ⅰ、Ⅲ、Ⅴ

    D

    Ⅰ、Ⅱ、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Ⅱ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59条规定,上市公司就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予以公告后,实际控制人仍未披露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实际控制人和受其支配的股东查询,必要时可以聘请财务顾问进行查询,并将查询情况向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Ⅳ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做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

  • 第23题:

    单选题
    要约收购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下列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 Ⅰ 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 Ⅱ 经股东大会同意,对外投资新项目 Ⅲ 建议股东不接受收购方的要约 Ⅳ 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Ⅴ 经股东大会同意,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辞职
    A

    Ⅰ、Ⅱ

    B

    Ⅱ、Ⅲ

    C

    Ⅱ、Ⅲ、Ⅳ

    D

    Ⅱ、Ⅳ、Ⅴ

    E

    Ⅲ、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条第2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Ⅱ项,第33条规定,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Ⅲ、Ⅳ两项,第32条第1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V项,第34条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