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自愿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第1题:
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的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该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五,预定收购完成后所持有、控制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在以下( )情况下,收购人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A.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B.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
C.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但未超过30%
D.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5%,但未超过30%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收购人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第10题:
下列()情况下,收购人以要约方式预定收购的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11题:
Ⅰ、Ⅱ
Ⅰ、Ⅳ
Ⅱ、Ⅲ、Ⅳ、Ⅴ
Ⅰ、Ⅲ、Ⅳ、Ⅴ
Ⅰ、Ⅱ、Ⅳ、Ⅴ
第12题:
收购人自愿以要约方式收购非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订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
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做市方式、竞价方式进行证券转让,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时,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可以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
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披露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或其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
第13题:
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该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 )。
A.1%
B.5%
C.10%
D.15%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以下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自然人李某接受捐赠取得非上市公众公司10%股权,可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Ⅱ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10%的,投资者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Ⅲ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Ⅳ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Ⅴ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时,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公众公司 Ⅵ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自愿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可以为4%
第21题:
收购人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第22题: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23题:
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
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日发出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