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后,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保护场区人员;场外应急组织可能采取某些应急响应行动(如开展辐射监测),并视情况做好实施防护行动的准备。
第1题:
核动力厂()是指放射性物质事故释放的影响扩大到整个场区,但早期的信息和评价表明场外尚不必采取防护措施。
第2题:
为了实现核动力厂安全目标,采取措施将所有运行状态下的辐射照射控制在合理可行尽量低,并将能导致辐射来源失控事故的可能性减至最小,但仍然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这就需要采取措施以保证减轻放射性后果。这些措施包括:()。
第3题:
当紧急状态的评价表明放射后果可能仅限于核动力厂场区的局部区域时,应宣布(),这种紧急状况可能引起安全系统自动动作,也可能要求运行人员采取纠正行动。
第4题:
在安全评价时分析过的事故中,预计其辐射后果不会超越出()的局部区域的哪些事故会导致核动力厂厂房应急状态。
第5题:
核动力厂核安全的技术安全目标是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防止核动力厂事故,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其后果。
第6题:
应急待命
厂房应急
场区应急
场外应急
第7题:
工程安全设施可能严重失效
安全水平发生重大降低
事故后果扩大到整个场区
除了场区边界附近,场外放射性照射水平不会超过紧急防护行动干预水平
所有场外放射性照射水平不会超过紧急防护行动干预水平
第8题:
事故后果仅限于本单位的局部区域,基层单位或上级单位采取应急响应行动即可处置。
事故后果仅限于本单位的局部区域,基层单位采取应急响应行动即可处置。
事故后果超出基层单位处置能力,需要本单位采取应急响应行动方可处置
事故后果超出本单位处置能力,需要外部力量介入方可处置
第9题:
应急待命
厂房应急
场区应急
场外应急
第10题:
应急待命
厂房应急
场区应急
场外应急
第11题:
营运单位
核动力厂主管部门
核动力厂设计单位
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
第12题:
堆芯
一回路压力边界
厂房
场区
场外
第13题:
核动力厂核安全的辐射防护目标是保证在所有运行状态下核动力厂内的辐射照射或由于该核动力厂任何计划排放放射性物质引起的辐射照射保持低于规定限值并且合理可行尽量低,保证()任何事故的放射性后果。
第14题:
根据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可以认为核动力厂工况按其发生()分类为:正常运行、预计运行事件、设计基准事故和严重事故。
第15题:
当核动力厂()时,应进入场区应急状态。
第16题:
为保证核动力厂运行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制定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的运行限值和条件。
第17题:
当核动力厂的安全水平有实际的或潜在的较大的降低,但预计事件的后果仅限于场区的局部区域,不会对场外产生威胁。核动力厂应进入()状态。
第18题:
应急待命
厂房应急
场区应急
场外应急
第19题:
频率
概率
后果
影响
第20题:
控制
排除
减轻
缓解
第21题:
预防
缓解
防止
减轻
第22题:
受控核裂变
核承压边界
放射性危害
放射性后果
第23题:
应急待命
厂房应急
场区应急
场外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