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基准必须规定核动力厂的必备(),以适应在规定的辐射防护要求范围内所确定的运行状态和设计基准事故。
第1题:
根据辐射防护基本原则,核动力厂设计时必须采取措施以达到下列设计目标:个人照射量不得超过由()确定的相应规定限值。
第2题:
设计基准必须规定核动力厂的必备能力,以适应在规定的()要求范围内所确定的运行状态和设计基准事故。
第3题:
核动力厂核安全的辐射防护目标是保证在所有运行状态下核动力厂内的辐射照射或由于该核动力厂任何计划排放放射性物质引起的辐射照射保持低于规定限值并且合理可行尽量低,保证()任何事故的放射性后果。
第4题:
根据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可以认为核动力厂工况按其发生()分类为:正常运行、预计运行事件、设计基准事故和严重事故。
第5题:
对比以考虑单一故障为特征的设计基准事故,按照《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对核动力厂事故的分类,严重事故是造成了堆芯严重损坏的又称为()。
第6题:
正常运行
预计运行事件
设计基准事故
严重事故
极限事故
第7题:
总目标
技术安全目标
辐射防护目标
纵深防御要求
第8题:
法律法规要求
国家规定
辐射防护标准
运行限值
定量安全目标
第9题:
尽量低的水平
最优化范围内
安全有效尽量低
合理可行尽量低
第10题:
法律法规
国家标准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营运单位
第11题:
核岛
反应堆厂房
核动力厂内
核动力厂内和厂外
第12题:
核动力厂类型
核动力厂设计
法律法规和辐射防护标准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第13题:
根据辐射防护基本原则,核动力厂设计时必须采取措施以达到下列设计目标: (1)个人照射量不得超过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相应规定限值。 (2)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辐射防护措施必须使照射量保持在()。
第14题:
在核动力厂中建立并保持对放射性危害的有效防御,以保护人员、社会和环境免受危害是核动力厂核安全的()。
第15题:
核动力厂辐射防护目标不徘除人员受到有限的照射,也不排除法规许可数量的放射性物质从处于运行状态的核动力厂向环境的排放;但是,此种照射和排放必须受到严格控制,并且必须符合()。
第16题:
根据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核动力厂核安全总目标可以分解为()目标。
第17题:
物项
措施
能力
功能
第18题:
技术安全
设计安全
管理安全
辐射防护
安全监管
第19题:
频率
概率
后果
影响
第20题:
总目标
辐射防护目标
技术安全目标
纵深防御要求
第21题:
有效防御
纵深防御
防护最优化
保护包容
第22题:
安全限值
安全设计
辐射防护
纵深防御
第23题:
正常运行
稀有事故
严重事故
所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