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以货币形式出资,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成立一年后,经全体股东同意,丁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不久后公司发现丙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对此,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有()
A.丙因出资违约而丧失股东资格,并由甲、乙补足差额
B.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补充责任
C.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E.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补充责任
第1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以实物出资
B.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C.以劳务出资
D.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包括现金、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但是不包括劳务出资,劳务出资是合伙企业所特有的出资方式。
第2题:
第3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