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超过100万元以后200万元的火险超赔分保,分保费固定为4.8万元,两次责任恢 复,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责任从2011年1月1日开始。2011年2月28日分保接受人发 生一次赔款,赔款金额为120万元;2011年11月30日分保接受人发生另一次赔款,赔款 金额为100万元。
按100%原保费基础和实际未到期的期间计算,2011年11月30日的恢复责任保费为 ( )万元。
A. 0.1 B. 0.2 C. 0. 3 D. 0.4
有一超过100万元以后200万元的水险超赔再保险合同,分保费为3.6万元,一次责任恢复,保险合同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0年3月31日发生赔案,再保险分入人在该再保险合同项下摊付赔款金额150万元。
按100%原保费为基础和实际未到期的期间计算,分出公司应交纳的责任恢复保险费为()元。
A .18000
B .20250
C .27000
D .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