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张某为自己的一辆桑塔纳轿车投保了一年期《交强险》、《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9月随着车市的火爆,张某将换车的念头告诉了朋友赵某,赵某有意购买该车自用,双方经过商谈最终成交。10月23日,赵某向张某支付了购车款,张某将车钥匙交与赵某,但尚未到交管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12月26日,赵某驾驶该车下班回家途中发生单方碰撞事故,车辆受损,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问:(1)上述行为是否属于《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中所指的“转让”,为什么?(4分)(2)请依据有关的法律、

题目

2009年5月,张某为自己的一辆桑塔纳轿车投保了一年期《交强险》、《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9月随着车市的火爆,张某将换车的念头告诉了朋友赵某,赵某有意购买该车自用,双方经过商谈最终成交。10月23日,赵某向张某支付了购车款,张某将车钥匙交与赵某,但尚未到交管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12月26日,赵某驾驶该车下班回家途中发生单方碰撞事故,车辆受损,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请问:

(1)上述行为是否属于《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中所指的“转让”,为什么?(4分)

(2)请依据有关的法律、条款相关规定说明本案是否赔偿。(4分)


相似考题

1.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一年以后,两人觉得该车有些旧,想要买辆新车,遂约定,如果价格不低于7万元,可以将该车转卖,但所得钱款需均分。不久后,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将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李某继续使用汽车1年,支付费用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订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其后,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约定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问题:1.张某、王某对该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李某继续使用一年,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4.银行的抵押权是否设立?为什么?5.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1)属于转让。(1分)
《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关于“转让”术语的定义:转让指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处分被保险机动车的行为。(1分)被保险人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将被保险机动车交与他人,但未按规定办理转移(过户)登记的,视为转让.(2分)
(2)依据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新《保险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对新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案应予赔偿。(1分) 理由如下:
第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2号)规定 “保险合同成立于新保险法施行前,而保险标的转让、保险事故、理赔、代位求偿等行为发生于保险法施行后的,适用新保险法的规定。” (1分)
第二,新《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现车主赵某依法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可以不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1分)
同时,依据该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是,本案中虽然张某与赵某在车辆转让后均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但因赵某对该车仍属于自用,并未增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故本案依法应予赔偿。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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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1998年3月2日,张某将其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后该车坠入悬崖下一条湍急的河流中。事故发生后,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现场查勘,认为地形险要,无法打捞汽车,按推定全损理赔。张某看到采购货物的2800元现金在车内,就将残车以4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某,双方约定:由王某负责打捞残车,车内现金归张某,残车归王某。残车被打捞起来后张某和王某均按约行事。保险公司知悉后,认为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允许擅自处理此残车是违法的,遂成纠纷。


    答案:保险公司推定该车全损,给予车主张某全额赔偿,已取得残车的实际所有权。因此,原车主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而转让残车是非法的。保险公司对车主张某进行了全额赔偿,而张某又通过转让残车获得4000元的收入,其所获总收入大于总损失,显然不符合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赔偿原则,因此保险公司可追回张某所得额外收入4000元。王某获得的是张某非法转让的残车,但由于他是受张某之托打捞残车及现金,付出了劳动,且获得该车是有偿的,可视为善意取得,保险公司不得请求其归还残车。《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因此,在保险标的推定全损以后,标的的残值应属保险公司所有。

  • 第2题:

    赵某与张某发生口角后,张某声称要把赵某杀死,并前去商店购买匕首。赵某怕张某杀死自己,就在张从商店返回的路上,用猎枪打死了张某。赵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参考答案:错

  • 第3题:

    张山在2007年3月与保险公司订立了火灾保险合同,保险标的是海边的木屋。2007年8月张山的朋友赵某去木屋参观,因吸烟不慎,引起火灾,将张山的房屋烧坏。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Ⅰ.张山可以要求赵某赔偿,如赵某不答应,可以向法院起诉 Ⅱ.张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Ⅲ.张山只能向赵某要求赔偿,如赵某不答应,才能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Ⅳ.张山只能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如保险公司不答应,才能向赵某要求赔偿

    A.Ⅰ、Ⅱ

    B.Ⅰ、Ⅳ

    C.Ⅱ、Ⅲ

    D.Ⅱ、Ⅳ


    参考答案:A
    解析:题中被保险人张山的房屋是由于其朋友赵某吸烟不慎引起火灾而被烧坏,因此张山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对赵某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时张山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公司享有保险金赔偿请求权。

  • 第4题:

    张某向杨某借款30万元,并以自有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同时,张某还委托赵某以其汽车设定担保。后李某欠张某30万元货款未还,张某在经杨某同意后将该债务转移给李某,但张某将此事通知赵某后。赵某未予答复。张某、李某在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杨某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未经赵某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B.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经过杨某同意,债务转移有效
    C.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赵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D.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张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给抵押权带来的影响问题。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自身提供的担保仍然有效,不因债务承担而发生影响,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 第5题:

    赵某酒后驾驶,致使自己投保的车辆撞到一水泥堆上,导致该车车头外壳变形、断裂。事故发生后,赵某向保险公司谎称夜晚合法行车时,被一驾驶员违章开车所撞,致使车辆受损。因此,赵某向保险公司索赔并获得了保险金10万元。此案中,赵某的行为()。

    • A、构成诈骗罪
    • B、构成合同诈骗罪
    • C、属于民事欺骗,不构成犯罪
    • D、构成保险诈骗罪

    正确答案:D

  • 第6题:

    2001年,赵某因工作需要出国,临行前将自己所属房屋两间交邻居李某代管,言明代管2年,期间可以出租但不可出卖。2年过后,赵某没有回国。李某要去外地工作,遂将两间房屋出租给张某并要求其代管。李某向张某表明该房屋权属归赵某,不可出卖。2005年,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房屋卖给王某。因无法过户,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赵某回国,得知张某和王某之间正对自己所属房屋进行诉讼,即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归自己的主张。赵某在诉讼中居于什么地位?为什么?


    正确答案:赵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因为赵某参加到张某和王某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来,即不支持原告主张,也不支持被告主张,而是将本诉中的张某和王某都作为被告,提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独立请求。

  • 第7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抵押,双方未办理抵押权登记,张某将房产证交给李某。李某与房地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王某串通,将张某的房屋过户给李某。李某遂将房屋卖给赵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到期向李某还本付息时,发现房屋已经卖给赵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无权要求赵某返还房屋
    • B、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
    • C、张某有权要求房地产登记机构赔偿
    • D、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A,B,C,D

  • 第8题: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将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正确答案:张某、王某对卡车是按份共有关系

  • 第9题: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将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正确答案:归赵某所有,赵某尚未将车交付给钱某,卡车所有权并未转移。

  • 第10题:

    民警张某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看到赵某在广场煽动非示威。张某对赵某进行劝阻,赵某拒不听从劝阻并殴打张某致轻微伤。张某遂将赵某带至其所在的派出所,并以煽动非殴打他人为由对赵某处行政拘留20日。本案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承办此案
    • B、张某对赵某处行政拘留20日符合法律规定
    • C、张某已经下班,对违法行为只能报警而不能进行处置
    • D、张某无权将赵某带至派出所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问答题
    2001年,赵某因工作需要出国,临行前将自己所属房屋两间交邻居李某代管,言明代管2年,期间可以出租但不可出卖。2年过后,赵某没有回国。李某要去外地工作,遂将两间房屋出租给张某并要求其代管。李某向张某表明该房屋权属归赵某,不可出卖。2005年,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房屋卖给王某。因无法过户,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赵某回国,得知张某和王某之间正对自己所属房屋进行诉讼,即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归自己的主张。法院应否通知李某参加诉讼?李某如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如何?

    正确答案: 法院应通知李某参加诉讼。李某虽对房屋无独立请求权,但假如赵某败诉就要追究其代管责任,因此,李某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2001年,赵某因工作需要出国,临行前将自己所属房屋两间交邻居李某代管,言明代管2年,期间可以出租但不可出卖。2年过后,赵某没有回国。李某要去外地工作,遂将两间房屋出租给张某并要求其代管。李某向张某表明该房屋权属归赵某,不可出卖。2005年,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房屋卖给王某。因无法过户,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赵某回国,得知张某和王某之间正对自己所属房屋进行诉讼,即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归自己的主张。赵某在诉讼中居于什么地位?为什么?

    正确答案: 赵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因为赵某参加到张某和王某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来,即不支持原告主张,也不支持被告主张,而是将本诉中的张某和王某都作为被告,提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独立请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某找到其朋友李某,想借用李某的汽车。李某明知张某驾驶技术不佳,还是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借给了他。张某驾驶车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王某受伤。李某为自己的汽车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那么,对于王某的损失

    A.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B.因张某技术不佳,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C.李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张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车辆保险单。保险单上载明投保标的物为一辆宝马轿车,同时投保了家庭自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某日因暴雨,路面积水较深,张某驾驶该宝马车辆,行驶至积水处,使车辆涉水熄火,最终导致车内进水造成车辆损失。请具体说明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付?


    参考答案:虽车内进水不属于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但车内浸水是因为车辆在积水中熄火停驶,熄火停驶又是因为车辆在积水中涉水,而暴雨是导致路面积水的主要原因,因此暴雨为近因且属于保险责任,故车辆浸水损失应当赔付。

  • 第15题:

    赵某1999年8月8日购买一辆汽车,购买价格24万元,同月16日,赵某向X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金额为24万元的机动车辆保险和责任限额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并于当日交清了保险费。2000年2月8日,赵某将该汽车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刘某,赵某并没有经X保险公司办理批单手续,也没有告知保险公司。2000年3月18日,具有合格驾驶证的车主刘某合法驾驶,不料发生车祸,车辆全损,但无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问:

    (1)若赵某向X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2)若刘某向X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一是被保险人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车辆转让时没有向保险公司告知,没办理批单手续,保险合同失效;二是被保险人赵某对该车辆已经不存在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车辆转让时起失效(3分)。
    (2)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刘某同A保险公司没有保险关系,不是被保险人(3分)。

  • 第16题:

    个体户张某于2017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以6万元的价格购得一辆二手东风牌卡车,用于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将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订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次年11月赵某与钱某订立合同,将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本案中抵押行为和租赁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李某无权在卡车上设定抵押
    B.汽车的所有权在租赁合同生效时发生转移
    C.租赁期内赵某无权处分汽车的所有权
    D.李某在本案中享有优先购买权,赵某应当将卡车卖给李某
    E.若钱某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李某的租赁合同未到期,则钱某有权要求李某归还该车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合同的效力和所有权的转移。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所以选项B正确。在租赁期间所有权人有权处分租赁物的所有权。所以选项C错误。只有房屋租赁规定了优先购买权,其他标的物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所以选项D错误。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选项E错误。

  • 第17题:

    刘某将其自用的桑塔纳轿车向当地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刘某驾车与一辆解放牌大货车相撞,造成桑塔纳轿车严重损坏。交警部门认定,由大货车司机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刘某的全部损失,大货车司机张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刘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偿车辆损失费5300余元。在法院受理该项诉讼后,刘某持法院的受理通知、保险单和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明资料,向自己方的承保公司提出索赔,除要赔偿保险车辆的损失外,对自己起诉时向法院交付的诉讼费也提出了赔偿要求。 被保险人向第三方求偿的诉讼费,保险人是否负责赔偿。


    正确答案:有关被保险人因起诉第三方而支出的诉讼费的承担问题,无论是《保险法》 还是《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都没有做出规定。但从《保险法》 中对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规定的本意来看,该笔费用应当由保险人来承担。《保险法》 第四十五至四十七条关于代位求偿的规定中,只是要求被保险人不能放弃对第三方索赔的权利,并在保险人追偿的过程中履行协助义务。也就是说,按照《 保险法》 的规定,起诉第三方应当由保险人进行的工作,则由此支出的相关诉讼费用理所应当由保险人承担。而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中,为了确保被保险人不放弃对第三方的索赔权,规定了被保险人对第三方提起诉讼的义务,而最终参与诉讼、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工作仍然要由保险人完成,相应的费用支出也应当由保险人承担。而且根据判决结果,在保险人胜诉或与第三方达成调节协议的情况下,诉讼费的全部或部分将由第三方承担,即保险人的诉讼费支出可以得到全部或部分冲减。

  • 第18题:

    2002年4月,张某买了一辆桑塔纳车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内,张某碍于朋友情面,将车辆借给没有驾驶执照但开过车的朋友王某,王某驾驶该车发生事故。经交管部门裁定,王某应负全部责任,则保险公司对此:( )。

    • A、不予赔付,因为王某没有驾照
    • B、应该赔付,此车不是王某的
    • C、应该赔付,因为是为车投险
    • D、不予赔付,因为张某没有尽到监督的义务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王某将车借给朋友张某,张某以王某欠款为由,将车辆据为己有并失去联系,王某为该车投保了车损险、盗抢险,保险公司应该对王某车辆损失进行赔付。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将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能生效,李某无权以他人之物设定抵押,且抵押未办理登记

  • 第21题: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将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有效,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合同初为效力待定合同,经王某追认后,转为有效合同

  • 第22题:

    问答题
    李某与张某同为公司业务员,2005年8月李某从公司辞职后,开始个体经营。开业之初,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李某向张某提出借款,并愿按高于银行的利率计息,将自己的桑塔纳轿车作为抵押,以保证按时还款。张某认为虽然李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汽车为抵押,自己的债权较有保证,为以防万一,张某要求为车辆购买保险,李某表示同意,2005年9月,双方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为了方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栏中,都写了张某的名字。2006年初,李某驾车外出,途中因驾驶不慎翻车,车辆遭到严重损坏,几乎报废,李某也身受重伤。得知事故后,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认为该车的事故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保险公司认为尽管该车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但是被保险车辆并非张某所有或使用,张某对于车辆没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应退还李某所交的保费,不承担赔偿责任。经多次交涉未果,张某将保险公司告到法院。 请分析以下问题: 1、本案中,张某对该车辆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2、如果车辆毁损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张某对该车辆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正确答案: 张某作为债权人,抵押车辆是否完好关系到抵押权能否实现,最终决定债权能否得到清偿,因此,发生保险事故后,张某对车辆拥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偿。
    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或李某的原因损毁,张某的抵押权随之消灭,但对保险车辆拥有保险利益,有权向保险公司赔偿。
    抵押车辆的灭失系第三人原因所致,并且李某对第三人享有赔偿金请求权。根据《担保法》第五十八的规定,张某的抵押权移至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金上,对该损害赔偿金可优先受偿,张某的抵押权并没有灭失,这种情况下,张某对投保车辆是没有保险利益的,出险后无权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王某将车借给朋友张某,张某以王某欠款为由,将车辆据为己有并失去联系,王某为该车投保了车损险、盗抢险,保险公司对王某车辆损失是否赔付?

    正确答案: 不赔付,盗抢险条款约定“因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的任何损失”为责任免除。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