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一房地产开发商,从市政府处获得一块地皮,准备开发商品房出售。甲找到乙建筑公司作为总承包人,乙将房屋的主体部分留给自己施工,将广场及停车场的建设工作又分包给丙、丁、戊来完成。后来停车场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住户的损失,该损失应该由( )。

题目

甲为一房地产开发商,从市政府处获得一块地皮,准备开发商品房出售。甲找到乙建筑公司作为总承包人,乙将房屋的主体部分留给自己施工,将广场及停车场的建设工作又分包给丙、丁、戊来完成。后来停车场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住户的损失,该损失应该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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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为一房地产开发商,从市政府处获得一块地皮,准备开发商品房出售。甲于是找到乙建筑公司作为总承包人,乙将房屋的主体部分留给自己施工,将广场及停车场的建设工作又分包给丙、丁、戊来完成。后来停车场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住户的损失,该损失应该由( )。

    A.甲承担

    B.丙、丁、戊来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丁、戊承担连带责任

    D.由实际施工停车场的人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2题:

    下列有关建设工程的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建筑公司将承包的某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分包给乙建筑公司,其他非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甲与乙的分包合同无效;甲与丙的分包合同效力未定,取得发包人的追认后有效
    B.甲建筑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包了某建设工程,但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
    C.甲建筑公司将承包的某建设工程转包给乙公司,该转包合同无效
    D.甲建筑公司依法将承包的建设工程的非主体结构施工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中的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乙与丙之间的再分包合同无效


    答案:A,B,D
    解析:

  • 第3题:

    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又经过乙公司同意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丁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丙也未向丁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可以追加乙为第三人
    D.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甲可以追究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责任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建设工程合同
    讲解:《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本题中,乙公司将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其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丁公司,都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但是,甲大学与乙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则合法有效,并不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相关事由,故A、B两项错误。
    《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6条第2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据此,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故C项正确。《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据此,D项正确。注意,在此司法解释出于保障建设工程款与工程质量的需要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民法原理让位于解决问题的实用主义思维。

  • 第4题:

    甲建设单位发包某大型工程项目,乙是总承包单位,丙是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丁是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下列关于该项目发包、分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可以将专业工程分包给丙
    B、丙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丁
    C、乙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丁
    D、甲可以将专业工程发包给丙
    E、甲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丁

    答案:A,B,C
    解析:
    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当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丙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有资质的丁是合法行为,不构成法律禁止的“再分包”。甲建设单位已将工程发包给乙作为总承包单位,则再将专业工程发包给丙,或者将业务分包给丁都属于违约行为。

  • 第5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住宅小区工程以施工总承包方式发包给乙建筑公司,乙建筑公司又将其中场地平整及土方工程分包给丙土方公司。在工程开工前,应当由( )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A.乙建筑公司
    B.丙土方公司
    C.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乙建筑公司共同
    D.甲房地产开发公司

    答案:D
    解析: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第6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住宅小区工程以施工总承包方式发包给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又将其中场地平整及土方工程分包给丙土方公司,在工程开工前,应当由( )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A.乙建筑公司
    B.丙土方公司
    C.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乙建筑公司共同
    D.甲房地产开发公司

    答案:D
    解析:

  • 第7题:

    场景(十)
    甲建设单位将宾馆改建工程直接发包给乙施工单位,约定工期10个月,由丙监理公司负责监 理。甲指定丁建材公司为供货商,乙施工单位不得从其他供应商处另行采购建筑材料。乙施 工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为完成施工任务,招聘了几名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人 员。在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乙施工单位将电梯改造工程分包给戊公司。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后,改建工程顺利。
    乙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可能是 ( )
    A.特级 B. —级
    C. 二级 D.三级
    E.四级


    答案:A,B,C,D
    解析: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 第8题:

    甲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乙公司发生争议。乙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乙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乙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乙公司无权转让
    • B、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 C、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 D、丙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正确答案:B,D

  • 第9题:

    甲公司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将一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的液氨罐区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将供水工程分包给丁公司,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的单位是()

    • A、甲公司
    • B、乙公司
    • C、丙公司
    • D、丁公司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问答题
    2014年7月,开发商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由乙公司为其承建商品房一栋。乙公司将其中的主体工程转包给无相应建筑资质的丙公司。丙公司为承建该工程,向丁公司融资租赁塔吊两台,丁公司因此与厂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未约定质量检验期。丁公司与丙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仅约定租期两年,年租金40万元,对其他内容没有约定。一年后,丙公司因资金短缺,将其中一台塔吊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戊公司,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戊公司将塔吊取走。2015年9月,另一台塔吊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丁公司则要求丙公司找厂家。丙公司建造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但甲公司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给乙,乙因此未能将工程款全部支部给丙。商品房在建过程中,甲公司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准备将商品房出售。甲公司委托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签订了商品房包销协议。后来甲公司又将其中一套卖给张某。中介公司认为甲公司无权自行销售,诉至法院。根据以上内容回答问题:丙公司将其中一台塔吊卖给戊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戊公司能否获得塔吊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合同有效,戊公司可以获得塔吊的所有权。丙公司出售融资租赁的塔吊,构成无权处分,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由于戊公司是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将塔吊取走,满足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因此善意取得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2014年7月,开发商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由乙公司为其承建商品房一栋。乙公司将其中的主体工程转包给无相应建筑资质的丙公司。 丙公司为承建该工程,向丁公司融资租赁塔吊两台,丁公司因此与厂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未约定质量检验期。丁公司与丙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仅约定租期两年,年租金40万元,对其他内容没有约定。一年后,丙公司因资金短缺,将其中一台塔吊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戊公司,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戊公司将塔吊取走。2015年9月,另一台塔吊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丁公司则要求丙公司找厂家。 丙公司建造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但甲公司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给乙,乙因此未能将工程款全部支部给丙。 商品房在建过程中,甲公司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准备将商品房出售。甲公司委托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签订了商品房包销协议。后来甲公司又将其中一套卖给张某。中介公司认为甲公司无权自行销售,诉至法院。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问题: 甲公司与张三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中介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与张三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中介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甲公司有房屋的所有权,甲公司将自己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卖给张三属于有权处分,合同有效,但由于甲公司与中介公司之间有包销协议,甲公司将房屋卖给张三违反了包销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将一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的液氨罐区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将供水工程分包给丁公司,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的单位是()。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3题: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答案:D
    解析: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本题中,丁从甲处继承的财产应当返还,丁、戊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另外,对于丁代位继承从乙处取得的财产,由于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继承了甲应当继承的份额,所以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理应返还给甲,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4题:

    甲公司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开发住宅地产,甲公司将建造房屋的工程承包给乙建筑公司。乙建筑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擅自将工程肢解后将部分分包给丙。丙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丁。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A.乙建筑公司与丙的分包合同无效,甲公司有权撤销甲、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B.乙、丙间及丙、丁间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若工程质量有问题,甲公司有权请求丙、丁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乙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丙有权请求乙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D.如果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然不合格,丁无权请求支付工程款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272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承包给第三人,无效。因此乙、丙间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丙属于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属于“二度分包”,也是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8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而不是撤销合同。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根据《合同法》第272条,B选项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故C选项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3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第15题: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可以部分返还给甲
    E.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答案:A,B,C
    解析:
    丁应当返还从甲处和乙处继承原来属于甲的财产,不是全部返还,对于从丙处继承的财产,也不能全部返还,因为丙的财产中仅含有部分甲的财产。戊仅返还从丙处取得的甲的财产。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下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损失的责任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17题:

    场景(十)
    甲建设单位将宾馆改建工程直接发包给乙施工单位,约定工期10个月,由丙监理公司负责监 理。甲指定丁建材公司为供货商,乙施工单位不得从其他供应商处另行采购建筑材料。乙施 工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为完成施工任务,招聘了几名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人 员。在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乙施工单位将电梯改造工程分包给戊公司。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后,改建工程顺利。
    下列关于工程发包、承包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乙单位与戊单位就电梯改造部分向甲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B.建筑工程应该招标发包,对不适用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C.乙单位只能从丁公司采购建筑材料,否则构成违约
    D.甲单位可以将电梯改造与其他改建工程分别发包
    E.该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即使竣工验收合格,甲单位也可拒付工程价款


    答案:A,B,D
    解析: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第18题:

    场景(十)
    甲建设单位将宾馆改建工程直接发包给乙施工单位,约定工期10个月,由丙监理公司负责监 理。甲指定丁建材公司为供货商,乙施工单位不得从其他供应商处另行采购建筑材料。乙施 工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为完成施工任务,招聘了几名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人 员。在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乙施工单位将电梯改造工程分包给戊公司。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后,改建工程顺利。
    在改建过程中,丙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包括 ( )
    A.进度控制 B.质量控制
    C.成本控制 D.合同管理
    E.组织管理


    答案:A,B,C,D
    解析:
    工程监理在本质上是项目管理,是代表建设单位而进行的项目管理。其监理的内容自然与项目管理的内容是一致的。其内容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沟通协调。

  • 第19题:

    甲建筑公司承揽了乙单位家属楼的电梯维修工作。因为工期紧,经乙单位同意,甲公司将主要维修任务委托给丙公司来完成。由于丙公司雇用的部分新员工缺乏经验,使得维修后的电梯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该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

    A.丙公司
    B.甲建筑公司
    C.甲建筑公司和丙公司
    D.甲建筑公司.丙公司和乙单位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 第20题:

    甲为一房地产开发商,从市政府处获得一块地皮,准备开发商品房出售。甲于是找到乙建筑公司作为总承包人,乙将房屋的主体部分留给自己施工,将广场及停车场的建设工作又分包给丙、丁、戊来完成。后来停车场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开发商的损失,该损失应该由()。

    • A、乙承担
    • B、丙、丁、戊来承担连带责任
    • C、乙、丙、丁、戊承担连带责任
    • D、实际施工停车场的人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2014年7月,开发商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由乙公司为其承建商品房一栋。乙公司将其中的主体工程转包给无相应建筑资质的丙公司。 丙公司为承建该工程,向丁公司融资租赁塔吊两台,丁公司因此与厂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未约定质量检验期。丁公司与丙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仅约定租期两年,年租金40万元,对其他内容没有约定。一年后,丙公司因资金短缺,将其中一台塔吊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戊公司,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戊公司将塔吊取走。2015年9月,另一台塔吊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丁公司则要求丙公司找厂家。 丙公司建造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但甲公司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给乙,乙因此未能将工程款全部支部给丙。 商品房在建过程中,甲公司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准备将商品房出售。甲公司委托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签订了商品房包销协议。后来甲公司又将其中一套卖给张某。中介公司认为甲公司无权自行销售,诉至法院。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问题: 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转包建筑工程的合同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无效。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转包一律无效。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作为发包人与乙公司签订了厂房建设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可以将全部工程转包给丙公司

    B

    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丁公司

    C

    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可以将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丙公司

    D

    甲公司可以与乙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与丙公司签订设计承包合同,与丁公司签订设计勘查承包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BC两项,《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项,《合同法》第272条第1款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500万元。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经乙公司同意,丙公司又将其中的一部分分包给丁施工队。后整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为双方虚假行为,无效;而甲公司与乙公司私下关于工程造价为8500万元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有效

    B

    因乙公司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的行为经过了甲公司的同意,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C

    因丙公司将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给丁施工队的行为经过了乙公司的同意,丙公司与丁施工队之间的分包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D

    工程竣工后,甲公司拖欠工程款的,丙公司和施工队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