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享有顺天号货轮的优先权。现顺天号货轮已由甲公司转让给乙公司,某法院根据乙公司的请求予以公告。此时,甲公司享有的船舶优先权( )内不行使将消灭。

题目

甲公司享有顺天号货轮的优先权。现顺天号货轮已由甲公司转让给乙公司,某法院根据乙公司的请求予以公告。此时,甲公司享有的船舶优先权( )内不行使将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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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工程款100万元,债务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不足久拖不还。同时,甲公司将价值200万元的200件产品无偿转让给丙公司,给乙公司造成了损害。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无偿转让行为

    B.乙公司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5年内均可行使撤销权

    C.乙公司撤销权行使的范围为200万元

    D.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参考答案:AD

  • 第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

  • 第3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曱公司无权抗辩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票据抗辩、票据承兑
    讲解:《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者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

  • 第4题:

    甲货轮在镇江江面与乙客轮相撞,乙客轮是受害船舶,受损后最先抵达南京,甲货轮则被镇江有关部门扣留。现已查明,甲货轮是上海某运输公司的货轮,乙客轮是南通客运公司的客轮,则以下各选项中哪个地方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A:镇江
    B:南京
    C:上海
    D:南通

    答案:D
    解析:
    【考点】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A,镇江既是船舶碰撞发生地,又是加害船舶被扣留地,其地方法院当然有管辖权。选项B,南京则是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其地方法院也有管辖权。选项C,上海是加害船舶甲货轮的住所地,也就是被告住所地,其地方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选项D,南通是受害船舶乙客轮的住所地,也就是原告住所地,法律没有授予其地方法院管辖权。因此,正确的选项是D。

  • 第5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B.乙公司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之日起2年内行使撤销权
    C.自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乙公司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D.乙公司对于撤销权行使的结果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答案:A,C
    解析:
    (1)选项B: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2)选项D:债权人对于撤销权行使的结果并无优先受偿的权利。

  • 第6题:

    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C
    解析:
    【考点】特殊情况的管辖【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犯罪发生地为公海,应由犯罪发生后首泊港口地法院即丙市法院管辖。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C。

  • 第7题:

    香港船舶德恒号上设有我国甲公司的留置权,美国乙公司的抵押权,我国丙公司的优先权。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德恒号赔偿案件时,甲、乙、丙三方的受偿顺序为()。

    • A、甲乙丙
    • B、乙甲丙
    • C、丙甲乙
    • D、乙丙甲

    正确答案:C

  • 第8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对于甲公司是否有权将办公楼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如果乙银行同意,甲公司可以将办公楼转让给丙公司
    • B、如果丙公司代甲公司清偿债务消灭乙银行的抵押权,甲公司不经乙银行同意也可以将办公楼转让给丙公司
    • C、甲公司无权将办公楼转让给丙公司
    • D、甲公司可不经乙银行同意,将办公楼转让给丙公司

    正确答案:C,D

  • 第9题:

    香港船舶"远洋"号上设有我国甲公司的留置权,美国乙公司的抵押权,我国丙公司的优先权。按照海商法的规定,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远洋"号赔偿案件时,甲、乙、丙三公司的受偿顺序为()。

    • A、丙、甲、乙
    • B、乙、甲、丙
    • C、甲、乙、丙
    • D、乙、丙、甲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香港船舶“德恒”号上设有我国甲公司的留置权,美国乙公司的抵押权,我国丙公司的优先权。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德恒号赔偿案件时,甲.乙、丙三公司的受偿顺序为()
    A

    甲乙丙

    B

    甲丙乙

    C

    乙甲丙

    D

    丙甲乙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工程款50万元,债务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不足久拖不还。同时,李某欠甲公司的8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但甲公司未以任何方式催促李某还款,对乙公司造成了损害。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李某的债权

    B

    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公司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李某的债权

    C

    乙公司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为80万元

    D

    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1997年10月,香港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乙公司货轮"海鸥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海鸥号"是我国乙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大连海事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大连海事法院具有管辖权。因为被告系我国法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0万元到期债权,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30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与丙公司合意,将其对乙公司享有的50万元到期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债权即转让完成
    B.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清偿债务
    C.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抵销
    D.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抵销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转让的效力。《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作为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的合意即可在甲丙之间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但未通知债务人乙公司时。该转让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乙公司可以以未经通知为由抗辩。因此选项A正确,B错误。 《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本题中,甲乙公司互相享有债权、负有债务,且均已届期。债务人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时,可以向受让人丙公司主张抵销。因此,选项D正确,C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D。

  • 第14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已有10个月,其资产已不足偿债。乙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在一年半之前作为保证人向某银行清偿了丙公司的贷款后一直没有向其追偿,同时还将自己对丁公司享有的3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了丙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B:若乙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C: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无效
    D: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

    答案:A,B,C,D
    解析:
    《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A项不能算是对“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的正确表述,可选。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法条表述并非“应当”,B项错误。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并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应为有效。因此,C项是错误的。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关于D选项,因本题没有明确甲公司无偿转让股权的时间(有观点认为题目中的“同时”就代表了也是一年半之前发生),所以无法判断正误。本题如果理解为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在甲无偿转让股权之后,则没有撤销权的适用余地。但如果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在甲无偿转让股权之前,则完全可能满足撤销权要件。公布答案为ABCD,值得商榷。

  • 第15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丙银行
    C:丁公司
    D:张某

    答案:A
    解析:
    【考点】追索权。详解:《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款的,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因此乙公司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能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 第16题:

    甲公司承租乙公司的“太阳花”号油轮。甲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租金,则出租人乙公司可以对以下哪些财产行使留置权?()

    A:船上运载丙公司的货物
    B:船上属于甲公司的货物
    C:甲公司转租船舶的收入
    D:船上运载的丁公司的货物

    答案:B,C
    解析:
    【考点】船舶租用合同中出租人行使留置权的范围。详解:《海商法》第141条规定:承租人未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款项的,出租人对船上属于承租人的货物和财产以及转租船舶的收入有留置权。因此,答案为B、C。

  • 第17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 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与甲公司有关联关系的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且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对于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乙公司拟行使撤销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公司偿还乙公司20 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承担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 年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因债务人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均可),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 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3) 选项D:撒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 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第18题:

    1997年10月,香港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乙公司货轮"海鸥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海鸥号"是我国乙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正确答案: 案件应适用巴拿马法律。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 第19题:

    1997年10月,香港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乙公司货轮"海鸥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海鸥号"是我国乙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大连海事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大连海事法院具有管辖权。因为被告系我国法人。

  • 第20题:

    A公司享有威龙号货轮的优先权。现威龙号货轮已由甲公司转让给乙公司,某法院根据乙公司的请求予以公告。此时,A公司享有的船舶优先权()内不行使将消灭。

    • A、自A公司享有的船舶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
    • B、自A公司享有的船舶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二年
    • C、自法院应乙公司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九十日
    • D、自法院应乙公司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甲公司以欺诈手段骗得乙公司与之订立合同,乙公司因而签发一张汇票给甲公司,随后甲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汇票到期前,乙公司发现受骗,即向法院申请撤销与甲公司的合同。如果合同被撤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汇票效力随之撤销
    • B、甲公司不享有汇票权利,丙公司也不能享有
    • C、汇票无效
    • D、汇票效力不受影响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单选题
    香港船舶德恒号上设有我国甲公司的留置权,美国乙公司的抵押权,我国丙公司的优先权。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德恒号赔偿案件时,甲、乙、丙三方的受偿顺序为()。
    A

    甲乙丙

    B

    乙甲丙

    C

    丙甲乙

    D

    乙丙甲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香港船舶“远洋”号上设有我国甲公司的留置权,美国乙公司的抵押权,我国丙公司的优先权。按照海商法的规定,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远洋”号赔偿案件时,甲、乙、丙三公司的受偿顺序为(  )。
    A

    丙、甲、乙

    B

    乙、甲、丙

    C

    甲、乙、丙

    D

    乙、丙、甲


    正确答案: B
    解析:
    《海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