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沈阳的赵力先生与爱人李珍同岁,现年38岁,已有一个10岁的女儿和一个7岁的儿子。赵力为个体工商户,一直靠收购废旧钢材为生。赵力自幼顽皮、厌学,只读了两年书,现在每天靠助手读报和看电视获取信息,但天资聪颖,善交际,生意一直不错。他深觉知识不够,扩大经营力不从心。目前赵力每年税后收入20万元。李珍为国有事业单位员工,税后月薪4000元,缴五险一金。目前,家庭每年生活费支出48000元,学费支出16000元,儿女才艺支出10000元,旅游费用支出20000元,交际费用支出30000元。现有住宅一套,价值10

题目

家住沈阳的赵力先生与爱人李珍同岁,现年38岁,已有一个10岁的女儿和一个7岁的儿子。赵力为个体工商户,一直靠收购废旧钢材为生。赵力自幼顽皮、厌学,只读了两年书,现在每天靠助手读报和看电视获取信息,但天资聪颖,善交际,生意一直不错。他深觉知识不够,扩大经营力不从心。目前赵力每年税后收入20万元。李珍为国有事业单位员工,税后月薪4000元,缴五险一金。

目前,家庭每年生活费支出48000元,学费支出16000元,儿女才艺支出10000元,旅游费用支出20000元,交际费用支出30000元。

现有住宅一套,价值100万元,贷款7成,20年期,利率6%,按月本利平均摊还,已还5年。20万元的轿车一辆。有活期存款2万元,以备急用。定期存款30万元,债券基金50万元,拟给子女留学使用。目前两人都无商业保险。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的观念深入人心。但赵力认为,只要努力工作赚到钱,什么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近年来,面对通货膨胀,他感到自己的钱缩水了,担心攒下的钱不够子女留学。而面对火爆的资本市场,又苦于自己不会打理。于是,赵力慕名找到某银行财富管理中心高级客户经理——国际金融理财师江心扬。

几番接触后,他将自己的家庭情况及想法告知了江心扬,请江心扬给自己的家庭做财务规划,并将80万元资产交给江心扬全权打理。希望儿女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别像自己一样没文化:60岁退休后生活无忧,能周游世界。

一年后,赵力尝到了专业理财的甜头。

根据家庭生命周期理论,赵力家庭的生命周期属于( )。

A.筑巢期

B.满巢期

C.离巢期

D.空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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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家住沈阳的赵力先生与爱人李珍同岁,现年38岁,已有一个10岁的女儿和一个7岁的儿子。赵力为个体工商 ”相关问题
  • 第1题:

    姓名在索引中排列的正确顺序为( )。

    A、邹家明、赵淑珍、赵淑贤、张忠义、张中

    B、赵淑贤、赵淑珍、邹家明、张中、张忠义

    C、赵淑珍、赵淑贤、邹家明、张忠义、张中

    D、张中、张忠义、赵淑贤、赵淑珍、邹家明

    E、张忠义、张中、赵淑珍、赵淑贤、邹家明


    参考答案:D

  • 第2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王某与女儿当场死亡,李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王某与其女儿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经查,王某和李某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儿子。下列哪些选项是准确的? ( )

    A、推定王某先于女儿死亡

    B、王某的遗产直接由女儿和儿子继承

    C、王某和李某之间互不继承

    D、王某的遗产有李某、女儿和儿子实行分割


    参考答案:AD

  • 第3题:

    黄土村,只要现年不超过25 岁,都是辛老师的学生,该村的人没有一个不认识辛老师,赵大认识辛老师,黄土村的李兰是赵大的老婆,她现年24 岁,14 岁时才小学毕业。由此可以推出( )。

    A.赵大不是黄土村人

    B.李兰是辛老师的学生

    C.赵大是黄土村人

    D.赵大不是辛老师的学生


    正确答案:B
    题干中说黄土村上过小学且现在年龄不超过25 岁的都是辛老师的学生,而黄土村的李兰现在24 岁,且上过小学,所以可以推出李兰是辛老师的学生,正确答案应为B 项

  • 第4题:

    在黄土村上过小学的人,只要现年不超过25岁,都是辛老师的学生,该村的人没有一个不认识辛老师,赵大认识辛老师,黄土村的李兰是赵大的老婆,她现年24岁,14岁时才小学毕业。由此可以推出( )。

    A.赵大不是黄土村人
    B.李兰是辛老师的学生
    C.赵大是黄土村人
    D.赵大不是辛老师的学生

    答案:B
    解析:
    “该村的人没有一个不认识辛老师,赵大认识辛老师”,这两个条件不能推出赵大是何地人,由于中项不周延,推出的结论是不确定的,所以A、C两项都不对。那D项同样推不出。此题正确答案为B。

  • 第5题:

    共用题干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二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不是影响遗产变化的常见因素。
    A:遗产中的债务
    B:出售房产
    C:子女就业
    D:子女职业变化

    答案:D
    解析:

  • 第6题:

    共用题干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二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不正确。
    A:赵贝贝可以继承遗产
    B:赵亮可以继承遗产
    C:刘志可以继承遗产
    D:赵文利可以获得遗产

    答案:D
    解析:

  • 第7题:

    共用题干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二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赵珊和刘志之间是()关系。
    A:自然血亲
    B:旁系血亲
    C:拟制血亲
    D:拟制旁系血亲

    答案:D
    解析:

  • 第8题:

    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5万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力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问: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 第9题:

    有四对夫妻,赵结婚的时候张来送礼,张和江是同一排球队队员,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洪夫妇与邻居吵架,徐、张、王都来助阵。李、徐、张结婚以前住在一个宿舍。请问:赵、张、江、洪、李、徐、王、杨这八个人谁是男谁是女,谁和谁是夫妻?


    正确答案: 洪与江、李与王、赵与徐、张与杨为夫妻。
    分析:首先分析性别,因为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所以说明李是女性,当然,与李在结婚前同住在一个宿舍的徐和张也为女性。所以我们得出了:
    男:赵、洪、王、杨
    女:李、徐、张、江
    接下来分析夫妻关系,从洪入手,因为洪夫妇和邻居吵架,徐、张、王来帮忙,说明了洪的对象不能是徐和张
    所以洪的对象有两个可能:李和江。但是由于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所以否定了李,洪与江是对象。
    下来分析李的爱人:因为洪夫妇与邻居吵架,徐、张、王都来助阵,这里只有王是男性,而且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所以说明王很有可能就是江的表哥,也就是李的丈夫。这样我们分析出了王与李是一对。
    剩下的男性还有赵和杨,女性还有张和徐。第一句说了:赵结婚的时候张来送礼,说明赵不是和张结婚,所以赵和徐是夫妻。而张和杨是夫妻。

  • 第10题:

    单选题
    周某设立了一个私益信托,受托人为李某,受益人为其朋友的儿子赵某,以帮助其完成大学学业。现赵某已经大学毕业,而周某已经去世,则该笔信托的财产归属于()。
    A

    赵某

    B

    李某

    C

    周某

    D

    周某的继承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黄土村上过小学的人,只要现年不超过25岁,都是辛老师的学生。该村的人没有一个不认识辛老师。赵大认识辛老师。黄土村的李兰是赵大的老婆,她现年24岁,14岁时才小学毕业。由此可以推出()。
    A

    赵大不是黄土村人

    B

    李兰是辛老师的学生

    C

    赵大是黄土村人

    D

    赵大不是辛老师的学生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题干可知李兰是黄土村的,又不超过25岁,又由第一句,可知李兰一定是辛老师的学生。

  • 第12题:

    单选题
    86岁的赵某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分别为甲、乙、丙。女儿甲、乙虽住得近,但毕竟都是嫁出去的人。赵某思前想后还是把希望寄托在儿子丙身上。但因丙经济条件不好,赵某与丙达成协议:只要丙愿意照顾赵某善终,赵某就把60平方米的房屋赠与丙,两位女儿均无异议。房子过户后,丙一直疏于尽赡养义务,街坊邻居笑话赵某养儿无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某与丙签订的合同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B

    丙未尽赡养义务的,赵某有权撤销赠与

    C

    丙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

    如果赵某因脑溢血死亡,甲、乙有权在6个月内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继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根据民法原理,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不得为具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本题中,丙为法定扶养义务人,合同并不构成遗赠扶养协议。
    B项,《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题中,赠与人赵某将房屋赠与儿子丙后,丙对赠与人赵某疏于尽法定扶养义务,赵某依法有权撤销赠与合同,而要求丙返还房屋。
    C项,丙并无侮辱、诽谤行为,不构成对赵某名誉权的侵害。
    D项,《合同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本题中,赵某因脑溢血死亡而非因受赠人丙的违法行为导致死亡,赵某的继承人甲、乙无权主张撤销赠与合同。

  • 第13题:

    王某和赵某系多年同窗,王某的儿子和赵某的女儿恋爱、结婚,王某为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某为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这是合法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 第14题:

    赵、钱、孙、李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钱某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赵某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李某用于偿债并告知了钱某、孙某。后来赵某经钱某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赵某的妻子知情后与赵某发生冲突,失手杀死赵某而被判刑。赵某死后,其妻和16 岁的儿子要求继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赵妻和他儿子的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受让的赵某的合伙份额有效

    B.杨某能够取得赵某赠与的合伙份额

    C.赵某之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D.赵某之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正确答案:ACD
    【答案】A、C、D
    【详解】《合伙企业法》第22 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A 选项中赵某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李某,告知了钱某、孙某,因此为有效行为,当选。B 选项中赵某给其情人份额的行为仅经过钱某的同意,但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是无效的,不当选。第50 条第1 款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赵某16 岁的儿子要求继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且各合伙人同意,故赵某之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D 选项是正确的,当选。《继承法》第7 条第(一)项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赵某之妻因过失而不是故意杀害赵某,并不丧失继承权,且各合伙人同意她的请求,故赵某之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因此,C 选项是正确的,当选

  • 第15题:

    根据家庭生命周期理论,关于赵力家庭所处的生命周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这个周期从女儿出生开始,儿子独立结束

    B.这个周期从结婚开始,儿子独立结束

    C.这个周期从女儿出生开始,赵力夫妻退休结束

    D.这个周期从儿子独立开始,赵力夫妻退休结束


    参考答案:A
    解析:家庭形成期(筑巢期)起点为结婚,终点为子女出生。家庭成长期(满巢期)起点为子女出生,终点为子女独立。家庭成熟期(离巢期)起点为子女独立,终点为夫妻退休。家庭衰老期(空巢期)起点为夫妻退休,终点为一方身故。

  • 第16题:

    一起诈骗案经过侦查将目标锁定在赵、李二人身上,赵、李二人都可能是诈骗犯或目击者。已知诈骗犯只说假话,而目击者则只说真话,审讯人员问赵:“你们俩人中肯定有一个是目击者?”赵回答:“没有。”
    则赵和李分别是( )。
    A 赵是目击者,李是诈骗犯
    B 赵和李都是目击者
    C 赵是诈骗犯,李是目击者
    D 赵和李都是诈骗犯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分析推理。将选项带入反向推理即可得出答案,如果赵是目击者,那么他说没有,即说明错误,所以排除A、B。如果赵是诈骗犯,他说没有,说明有目击者,而D项表达都为诈骗犯,故排除。由此可知C项正确。故正确答案为C。

  • 第17题:

    共用题干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二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赵文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赵文利
    B:赵益
    C:赵尔
    D:赵珊

    答案:A
    解析:

  • 第18题:

    共用题干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二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对父母不一定具有继承权。
    A:婚生子女
    B:非婚生子女
    C:养子女
    D:继子女

    答案:D
    解析:

  • 第19题:

    赵某的儿子今年8周岁,未经赵某儿子的同意,赵某为其子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指定赵某为受益人。后赵某带其儿子出外旅行,发生车祸,不能确定死亡顺序,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未经其儿子的同意,不得为其购买以赵某的儿子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B:赵某未经其儿子的同意,购买以赵某的儿子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机构可以承保
    C:赵某的继承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D:赵某儿子的继承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答案:B,D
    解析:
    【考点】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受益人死亡时保险金的处理。详解:《保险法》第33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可知,赵某作为父亲,为自己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子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是可以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承保,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可见,赵某与其儿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赵某死亡在先,符合第2项规定的情形,则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赵某儿子的遗产,由赵某儿子的继承人来继承。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20题:

    周某设立了一个私益信托,受托人为李某,受益人为其朋友的儿子赵某,以帮助其完成大学学业。现赵某已经大学毕业,而周某已经去世,则该笔信托的财产归属于()。

    • A、赵某
    • B、李某
    • C、周某
    • D、周某的继承人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北京市海淀区28岁的个体工商户王建国经人介绍与北京公交集团客运二公司同岁的孙爱菊结婚。目前,夫妻二人已育有一个读小学二年级的女儿(9岁)和一个读幼儿园的儿子(6岁)。根据家庭生命周期理论,关于王建国家庭所处的生命周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这个周期从女儿出生开始,儿子完成学业结束

    B

    这个周期从结婚开始,儿子完成学业结束

    C

    这个周期从女儿出生开始,王建国夫妻退休结束

    D

    这个周期从儿子完成学业,王建国夫妻退休结束


    正确答案: C
    解析:
    家庭形成期是从结婚到子女出生为止;家庭成长期是从子女出生到完成学业为止;家庭成熟期是从子女完成学业到夫妻均退休为止;家庭衰老期是从夫妻均退休到夫妻一方过世为止。王建国家庭处于家庭成长期,故其所处周期应为从大女儿出生到小儿子完成学业为止。

  • 第22题:

    问答题
    有四对夫妻,赵结婚的时候张来送礼,张和江是同一排球队队员,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洪夫妇与邻居吵架,徐、张、王都来助阵。李、徐、张结婚以前住在一个宿舍。请问:赵、张、江、洪、李、徐、王、杨这八个人谁是男谁是女,谁和谁是夫妻?

    正确答案: 洪与江、李与王、赵与徐、张与杨为夫妻。分析:首先分析性别,因为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所以说明李是女性,当然,与李在结婚前同住在一个宿舍的徐和张也为女性。所以我们得出了:男:赵、洪、王、杨女:李、徐、张、江接下来分析夫妻关系,从洪入手,因为洪夫妇和邻居吵架,徐、张、王来帮忙,说明了洪的对象不能是徐和张所以洪的对象有两个可能:李和江。但是由于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所以否定了李,洪与江是对象。下来分析李的爱人:因为洪夫妇与邻居吵架,徐、张、王都来助阵,这里只有王是男性,而且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所以说明王很有可能就是江的表哥,也就是李的丈夫。这样我们分析出了王与李是一对。剩下的男性还有赵和杨,女性还有张和徐。第一句说了:赵结婚的时候张来送礼,说明赵不是和张结婚,所以赵和徐是夫妻。而张和杨是夫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赵某将一个商铺卖给李某,双方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钱某为担保人,孙某为鉴定人,该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纳税人为()
    A

    赵某和钱某

    B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

    C

    赵某和李某

    D

    钱某、孙某、李某


    正确答案: B
    解析: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