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双务合同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甲公司应依约先履行,若甲公司在未履行的情况下便要求乙公司履行,乙公司可以拒绝向甲公司履行。乙公司所行使的权利为( )。A.撤销权B.不安抗辩权C.先履行抗辩权D.请求权

题目

在同一双务合同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甲公司应依约先履行,若甲公司在未履行的情况下便要求乙公司履行,乙公司可以拒绝向甲公司履行。乙公司所行使的权利为( )。

A.撤销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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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
解析: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履行符合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因此,乙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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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若解除合同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

    A.甲公司有证据证明乙公司已经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

    B.甲公司把暂时停止履行债务的情况通知乙公司,并要求乙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C.乙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提供相应的担保

    D.乙公司在破产整顿期间


    正确答案:ABC
    【解析】《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2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分3批购买6台机器,约定在乙公司货物全部交完后一个月内甲公司支付货款。在第一批交货后乙公司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已经资不抵债。乙公司的下列做法中,于法有据的是:()

    A:乙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
    B: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C: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D: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但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乙公司仍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一再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93条规定了约定解除权,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甲乙两公司并无这些情形存在,因此,不能解除合同,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B选项中乙公司仅是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没有确切证据,不能中止履行。《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C选项乙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当选。D选项乙公司有确切证据,可以中止履行,但应在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恢复履行,而乙公司却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这种做法也没有法律依据,D选项不当选。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经陷入严重亏损的境地,早已资不抵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继续履行债务
    B: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C: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公司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发生中止履行的情形时即可解除合同,所以CD选项不正确。

  • 第4题:

    在同一双务合同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甲公司应依约先履行,甲公司在未履行的情况下便要求乙公司履行,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履行。乙公司所行使的权利为(  )。

    A.撤销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请求权

    答案:C
    解析:
    甲乙签订的合同具有先后履行顺序,根据约定,甲公司应当先履行合同,甲未履行合同时,乙公司有权向公司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乙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 第5题:

    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 )。

    A、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B、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C、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D、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E、履行维修义务

    答案:B,D
    解析: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虽然出卖人是向出租人主张价金,但却需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包括履行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付定金。至12月20日,乙公司还未履行交货义务,甲公司经多次催促未果后,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要求丙公司履行一般保证责任。丙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丙公司在法院依法判决乙公司承担责任,并在强制执行完乙公司的财产后才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法律规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当事人的争议经仲裁或诉讼后,强制执行仍未能履行时才承担保证责任。

  • 第7题:

    甲公司、乙公司互负债务,并且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义务时,乙公司说:“你公司不履行,公司就不履行。”乙公司的主张属于()。

    • A、行使债权保全权
    • B、行使不安抗辩权
    • 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 D、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先向乙交付三百台生产机器,乙在收到机器后十天内付款。甲公司在交付机器前得知乙公司近日因生产有毒奶粉事件而丧失了商业信誉,且已负债。此时甲公司该采取的行为有(  )。
    A

    甲公司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乙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付款

    B

    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中止自己的履行行为

    C

    甲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求乙公司现行履行付款义务

    D

    如果乙公司提供了相应担保,则甲公司不能行使抗辩权,应继续履行交货义务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BD两项,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并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时方恢复自己的履行。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履行义务人,在后履行义务人提供担保前,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履行义务人如履行义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先履行义务人则应恢复履行。C项,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
    A

    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B

    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C

    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D

    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E

    履行维修义务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虽然出卖人是向出租人主张价金,但却需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包括履行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 第10题:

    多选题
    某公司的股东甲在未全部缴清出资时,将股份全部转让给乙。如果乙对甲未缴清出资是知情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

    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连带责任

    B

    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补充责任

    C

    公司不能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只能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

    D

    公司不能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只能要求乙退出公司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互负债务,并且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义务时,乙公司说:“你公司不履行,公司就不履行。”乙公司的主张属于()。
    A

    行使债权保全权

    B

    行使不安抗辩权

    C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在同一双务合同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甲公司应依约先履行,若甲公司在未履行的情况下便要求乙公司履行,乙公司可以拒绝向甲公司履行。乙公司所行使的权利为()。
    A

    撤销权

    B

    不安抗辩权

    C

    先履行抗辩权

    D

    请求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履行符合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因此,乙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 第13题:

    甲公司向供货商乙公司采购一批新型的服务器设备,价款3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由乙公司派工程师到甲公司现场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现乙公司已经向甲公司交付了服务器设备,但一直未派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如果乙公司请求甲公司付款,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甲公司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技术培训义务为从给付义务
    B.甲公司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付款与技术培训不具有对待给付关系
    C.甲公司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从给付义务不影响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
    D.甲公司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技术培训与否与合同目的实现关系密切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从给付义务未履行能否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依照民法原理,从给付义务一般不能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从给付义务不构成债务的内容,而是属于附随义务的内容,但是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债务的核心要素(如标的、价格)的确定是密切相关的,从给付义务的未履行也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买卖的标的物是服务器设备,卖方的债务是交付该服务器设备,买方的债务是付款,但提供技术培训对该服务器设备能否顺利使用具有关键意义,因此,卖方未提供技术服务可成立买方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故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BC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10日内履行债务。10日经过,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若乙公司解除合同,则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94条第(3)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本题中,甲公司已经构成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然拒不履行,乙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关于解除权行使的方式,《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乙公司应当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故A项错误。《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据此,买卖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故B项错误。《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合同解除后,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财产及相关利息,故C项正确。《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甲公司有权提出异议,故D项错误。

  • 第1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10日内履行债务。10日之后,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若乙公司解除合同,则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答案:C
    解析:
    考点:合同解除
    讲解:《合同法》第94条第3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本题中,甲公司巳经构成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然拒不履行,乙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关于解除权行使的方式,《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乙公司应当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甲公司有权提出异议,故A、D项错误。
    《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据此,买卖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故B项错误。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合同解除后,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财产及相关利息,故C项正确。

  • 第16题:

    甲、乙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将合同中的部分义务转让丙公司完成,依照《合同法》规定,其法律关系特点为()

    A、甲、乙公司作为合同主体不变
    B、甲公司可要求丙公司履行转让部分的义务
    C、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行使抗辩权
    D、丙公司不履行义务,应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乙公司不能强迫丙公司履行义务

    答案:A,B,E
    解析:
    题干中表述为部分义务转让丙公司完成,所以是合同履行中的债务转让,而非债权转让。C、D项丙公司只是履行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不能承担责任,也不能履行抗辩权。

  • 第1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付定金。至12月20日,乙公司还未履行交货义务,甲公司经多次催促未果后,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要求丙公司履行一般保证责任。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定金合同是否生效?


    正确答案: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合法,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20%。
    定金合同没有生效,法律规定定金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 第1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有偿向乙公司供应原料。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合同未明确履行顺序,甲公司在乙公司付款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 B、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未按时供货,乙公司有权拒付货款
    • C、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 D、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丧失商业信誉,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应于2006年6月6日先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之后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付款。因为甲公司仓库存储空间不足,其于2006年5月9日便向乙公司提出提前履行债务。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经乙公司同意的,甲公司可以提前履行
    • B、甲公司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其履行时间不得早于2006年6月6日
    • C、乙公司可以拒绝甲公司的提前履行
    • D、如果不损害乙公司的利益,甲公司是可以提前履行的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单选题
    下列有关合同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
    A

    若乙公司本已准备了1000块手表,但在履行期到来之前3天因突发地震而灭失,乙公司当即向甲公司通报了此情况。根据公平原则,乙公司仍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B

    若在履行期届满后未交付,乙公司处发生地震导致1000块手表灭失,乙公司及时向甲公司通报了此情况。乙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C

    对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的合同而给丙公司造成的损失,丙公司应向乙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D

    对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的合同而给丙公司造成的损失,丙公司应询甲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E

    对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的合同而给丙公司造成的损失,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经陷入严重亏损的境地,早已资不抵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应继续履行债务

    B

    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C

    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D

    甲公司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公司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发生中止履行的情形时即可解除合同。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互负债务,并且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义务时,乙公司说:“你公司不履行,我公司就不履行。”乙公司的主张属于(  )。[2013年真题]
    A

    行使债权保全权

    B

    行使不安抗辩权

    C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三种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义务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并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时方恢复自己的履行。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分3批购买6台机器,约定在乙公司货物全部交完后一个月内甲公司支付货款。在第一批交货后乙公司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已经资不抵债。乙公司的下列做法中,于法有据的是哪一项?(  )
    A

    乙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

    B

    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C

    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D

    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但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乙公司仍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一再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甲乙两公司并无这些情形存在,因此,不能解除合同
    B项,《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仅是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没有确切证据,不能中止履行。
    C项,《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D项,乙公司有确切证据,可以中止履行,但应在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恢复履行,而乙公司却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