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长期从事茶叶加工出售,为增加销量,他委托加工厂在包装袋上印上“绿色环保”“高级饮品”等字样,并且将产地改为某省一著名茶乡。对李某这一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题目

李某长期从事茶叶加工出售,为增加销量,他委托加工厂在包装袋上印上“绿色环保”“高级饮品”等字样,并且将产地改为某省一著名茶乡。对李某这一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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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B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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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和张某于200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李甲和李乙。李某于2005年外出务工,但 一直未归,下落不明。2009年,妻子张某依法申请宣告他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后,其妻子、子女和父亲对其遗产作了分割和继承。存款10万元和汽车归其父所有,房屋和其 他财产归其妻子和子女所有。
    李某被宣告死亡后,张某因无力抚养将李甲送给石某夫妇收养。2011年,张某带着李乙 改嫁马某。但几个月之后,马某不幸在一次车祸中身亡。
    2012年,李某意外出现,法院依照其申请,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

    如李某在失踪期间,已将其拥有的汽车赠与其在此期间结识的好友范某,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A.该赠与行为无效
    B.该赠与行为效力待定
    C.范某有权要求李父返还该汽车
    D.李某可撤销这一赠与行为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24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 事法律行为有效。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 意见(试行)》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 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 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该赠与行为有效,故范某有权要求李父返还该汽车。C项说 法正确。

  • 第2题:

    张某受施工企业甲委托采购某种特殊的建筑材料,由于自己临时有事就委托自己的朋友李某去采购,事后也没有得到甲的追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李某
    B:张某仅就李某的选任以及对李某的指示承担责任
    C:张某应当对转委托的李某的行为承担责任
    D:张某对于该转委托行为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 第3题:

    张某委托李某出售本地一处房屋,以下不构成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终止情形的是:()。

    A.代理人李某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张三人死亡
    B.房屋已出售完成
    C.张某后悔不想出售,并取消委托代理授权
    D.李某病重辞去委托

    答案:A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13
    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第一百七十四条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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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王某无医师资格,自2007年1月起从事医疗活动,至次年1月停止。2011年8月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举报查实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李某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 B、对李某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 C、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 D、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

  • 第5题:

    某医院医生李某因涉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传唤,在讯问中,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李某的行为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 B、李某的行为构成自首,应当从轻处罚
    • C、李某的行为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 D、李某的行为是坦白,应当从轻处罚

    正确答案:A,B,D

  • 第6题:

    李某于2001年7月获得文学硕士学位,下列有关他担任法官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李某要想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
    • B、李某要想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 C、若李某曾因违章驾驶被行政处罚,则不能担任法官
    • D、李某要想担任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正确答案:B,D

  • 第7题:

    王某借用朋友的营业执照经营,出售不合格茶杯。消费者李某在王某处购买了五只茶杯,不久后茶杯碎裂,碎片划伤李某。关于这一事件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只能向王某要求赔偿
    • B、李某只能向王某的朋友要求赔偿
    • C、李某可以向王某或其朋友要求赔偿
    • D、李某必须同时向王某和他的朋友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单选题
    某个体工商户长期加工茶叶出售,但近期销售量直线下降,经过调查,他发现自己茶叶的包装不行,且买茶叶的人更喜欢某外地商品,于是该个体工商户委托一包装厂加工包装袋,并在包装袋上印上“绿色食品”、“高级饮品”等字样,且将产地改为某省一著名茶乡,对该个体工商户这一行为应如何认定()。
    A

    该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却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工商局应责令其改正,停止其行为

    B

    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虚假表示行为

    C

    该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

    D

    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虚假宣传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王某让名贵的宠物狗追咬李某。李某见状在距王某50米处转身将狗踢死后逃离。王某眼见一切,因激愤致心脏病发作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李某将狗踢死,属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

    B

    李某将狗踢死,属对王某以暴力相威胁

    C

    李某的行为满足事后抢劫的当场性要件

    D

    对李某的行为应整体上评价为抢劫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李某长期加工茶叶出售,为增加销售量,他委托加工厂在包装袋上印上“绿色环保”“高级饮品”等字样,并将产地改为某省一著名茶乡。对这一行为的认定是()。
    A

    该行为虽违反商业道德,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B

    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表示行为

    C

    该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

    D

    该行为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受王某的委托,为王某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做出约定。王某去世后,其继承人王一将这幅画 卖给了李某,李某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下列关于李某做法的认定中,表达正确的是:
    A

    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B

    李某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

    C

    李某侵犯了王一的著作权 

    D

    李某的行为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2题:

    李某为增加蔬菜销量,私自将“绿色环保”标志印在其自家生产且未经加工的蔬菜的外包装上,并将产地改为某著名的蔬菜之乡。下列关于李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违反商业道德,但不构成违法行为
    B.违反反垄断法,构成经济性垄断行为
    C.违反产品质量法,构成冒用质量标志行为
    D.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表示行为

    答案:D
    解析:
    李某私自冒用质量标志和伪造产地的两项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虚假表示行为,即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故本题答案选D。

  • 第13题:

    张某24岁,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他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将自己所有的一幅国画出售给李某,收取画的费用,井将画给了李某。事后张某的配偶对该买卖不予承认,要求李某返还该画。张某出售该画的行为属于( )。

    A.无效
    B.可撤销
    C.待定
    D.有效

    答案:D
    解析:
    对于公民而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单独订立合同,但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当的合同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能实施合同行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和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张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认定为有效。

  • 第14题:

     甲房地产经纪门店(以下简称甲门店)为改善经营进行改革:在业务上,建立商圈信息档案,实行“商圈经营”;在门店形式上,对该门店进行重新装修。重新装修后的门店既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又可体现行业的特点,业务量因此有了明显增加。某日,王某委托甲门店以100万元的价格为其出售一套住宅。房地产经纪人高某承办该业务,并发布了房源信息。之后,该住宅以11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了李某。李某的家庭平均月收入为12500元。高某为李某预定了偿还比率为30%的住宅贷款方案。
    关于李某住房贷款方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的借款金额为330000元
    B、李某的还款本息和为330000元
    C、李某的月还款额为3750元
    D、李某的年还款额为45000元

    答案:C,D
    解析:
    偿还比率又称收入还贷比,指借款人分期偿还额占其同期收入的比率。本案例中,李某的家庭平均月收入为12500元,高某为李某预定了偿还比率为30%的住宅贷款方案。即李某每月家庭平均收入的30%需还款,即李某的月还款额为:12500×30%=3750(元)。根据月还款额可以计算李某的年还款额为:3750×12=45000(元)。AB两项,由于不知李某的借款年限和还款方式,其借款总额、还款本息和均无法计算。

  • 第15题:

    张某多年来一直从事服装加工制作生意,2004年12月5日招收了李某在自己家中为自己制作大衣的钮扣,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李某按张某的关于钮扣制作规格、交付时间等要求加工制作钮扣,张某按李某完成零件的数量支付报酬。李某按协议的约定,按期交付加工制作的大衣钮扣,但张某一直未按协议支付报酬。此后,李某多次向张某索要欠款,张某都以暂时没有现钱为由拒绝支付。于是李某将张某诉至法庭。法院应否受理?


    正确答案:对于劳动法上的劳动争议,必须要先经过仲裁程序才能进入诉讼程序。但由于本案纠纷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也就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因此,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 第16题:

    李某长期加工茶叶出售,为增加销售量,他委托加工厂在包装袋上印上“绿色环保”“高级饮品”等字样,并将产地改为某省一著名茶乡。对这一行为的认定是()。

    • A、该行为虽违反商业道德,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 B、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表示行为
    • C、该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
    • D、该行为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李某长期从事茶叶加工出售,为增加销售量,他委托加工厂在包装袋上印上"绿色环保""高级饮品"等字样,并且将产地改为某省一著名茶乡。对李某这一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行为虽违反商业道德,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 B、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的表示行为
    • C、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该行为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
    • D、该行为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构成虚假的宣传行为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问答题
    刘某因妻子有病急需用钱,委托李某代其出卖在原籍的三间房屋。李某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与李某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李某明知价廉,但也有意让王某占便宜,王某向李某表示,事成后愿赠李某500元。李某写信将出售房屋之事告诉刘某。刘由于不知当地房价,又过于相信李,即复信同意,并委托李代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李将房款汇给刘。王某买房后,即申请拆除翻建。房屋拆除后,刘得知王与李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表示房屋已经拆除就算卖了,但要王与李赔偿其损失。王称筹建房屋,目前没钱,李较富裕,刘即要求李某负责赔偿他的全部损失。李某代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有何法律依据?刘某损失应由谁赔偿? 能否要求李某全部赔偿?为什么?法律依据如何?

    正确答案: 1.李某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王某是行使代理权。
    2.李某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效。
    3.因为代理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要件,李某与王某串通,故意压价, 根据民法通则第 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因此,李某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4.刘某同意在房屋被拆后卖给王某,不是李某行为有效而是所有人直接意思表示,刘有权要求王某、李某赔偿损失。王某没钱。刘某要求李某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合法。
    5.王某和李某共同造成刘某的损失,刘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某个体工商户长期加工茶叶出售,但近期销售量直线下降,经过调查,他发现自己茶叶的包装不行,且买茶叶的人更喜欢某外地商品,于是该个体工商户委托一包装厂加工包装袋,并在包装袋上印上“绿色饮品”、“高级饮品”等字样,且将产地改为某省一著名茶乡,对该个体工商户这一行为应如何认定()。
    A

    该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却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工商局应责令其改正,停止其行为

    B

    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虚假表示行为

    C

    该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

    D

    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虚假宣传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王某让名贵的宠物狗追咬李某。李某见状在距王某50米处转身将狗踢死后逃离。王某眼见一切,因激愤致心脏病发作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李某将狗踢死,属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

    B

    李某将狗踢死,属对王某以暴力相威胁

    C

    李某的行为满足事后抢劫的当场性要件

    D

    对李某的行为应整体上评价为抢劫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269条规定,事后抢劫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事后抢劫中的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对象只能是人,而不能是财物。
    ABD三项,李某在实施抢夺行为后,暴力行为的对象是狗,属于财物而不是人,并且其行为出于“自卫”,并非以此对王某相威胁,不属于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不构成事后抢劫。
    C项,事后抢劫的客观条件要求行为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之后,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当场不限于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还包括刚一逃离现场即被人发现和追捕的整个过程。本题中,李某抢夺手包后,王某立即发现,并一直追李某,李某使用暴力的行为虽然距离王某50米,但仍然处于追捕的过程,因此符合事后抢劫当场性的要件。

  • 第21题:

    多选题
    2006年8月,刘某通过某亲戚弄来假币5万元,他让其朋友张某帮助他联系买主,张某经多方联系,告知李某说有人愿意以实物换取假币。10月份,李某在张某的介绍下以8000元假币换取刘某的一部三星牌手机。后李某又以2万元假币换取冯某的一台联想牌电脑,又用剩余的假币换取徐某销售的一辆摩托车。买主刘某在使用换取的假币在人民商场购物时被人识破,公安机关根据刘某的交代将李某抓获。请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李某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

    B

    李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

    C

    刘某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

    D

    冯某、徐某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委托李某购买10吨水泥并签订了相关委托合同,但经张某同意,李某又将购买水泥的事务转委托给王某。下列关于该转委托中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仅对王某的选任及其对王某的指示承担责任

    B

    李某对王某的行为承担责任

    C

    李某对王某的选任及其对王某的指示,由张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张某与李某对王某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