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A伙食店与李某各出资10万元成立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B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食品,聘请营销专家张某担任经理。这里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况有( )。A.B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B.A伙食店对合伙企业债务C.李某和A伙食店对B公司的债务D.张某对B公司债务

题目

合伙企业A伙食店与李某各出资10万元成立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B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食品,聘请营销专家张某担任经理。这里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况有( )。

A.B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B.A伙食店对合伙企业债务

C.李某和A伙食店对B公司的债务

D.张某对B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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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厂”出资组建法人“大木采石有限公司”,聘请陈某担任经理,谁承担“有限责任”?()

    A.李某与“大木采石厂”对“大木采石公司”

    B.“大木采石厂”对合伙企业债务

    C.“大木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债务


    参考答案:A

  • 第2题:

    徐某与张某组建大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徐某与张某各认缴出资10万元。在徐某和张某各出资5万元后.大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并聘请陈某担任经理。则对“有限责任”的理解不正确的有( )。

    A.“大地”公司以20万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B.徐某和张某各以实缴资本金5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C.陈某对“大地”公司债务负责

    D.徐某和张某各以认缴资本金10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正确答案:ABC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现行公司法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并在首期出资缴纳后公司即可申请设立登记。所以对“有限责任”的理解较原“实缴实收”资本制复杂,要区分“实缴”和“认缴”。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是以“认缴”的资本额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所以,B的说法有误,D项是对“有限责任”的正确理解。故选ABC。

  • 第3题:

    王某、李某、刘某准备成立一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如下事项:王某年仅15岁,他准备以自己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出资;合伙企业的事务由李某全权负责;刘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李某承担无限责任。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合伙企业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不能成为合伙人,但是李某和刘某可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B:刘某承担有限责任的约定无效,但李某和王某可以成立合伙企业
    C:合伙协议对合伙事务处理方式的约定无效,合伙企业可以成立
    D:该合伙企业可以成立

    答案:D
    解析:
    【考点】有限合伙企业。详解:《合伙企业法》第61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人,无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王某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故A项错误。刘某作为有限合伙人,可以约定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故B项错误。该法第26条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故C项错误。所以,该合伙企业可以成立,D项正确。

  • 第4题:

    共用题干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和李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A:不负责任
    B:负连带责任
    C: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
    D:李某负责、张某不负责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在于: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较大;集合了合伙人的才智和经验,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提高;由于资金筹措能力和管理能力得到增强,企业规模扩大。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差。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单个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 第5题:

    共用题干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以下关于合伙制企业特点说法错误的是()。
    A:企业资产属于几个合伙投资者所有
    B:合伙经营者属于自然人
    C:合伙人对企业经营成果共享
    D: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好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在于: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较大;集合了合伙人的才智和经验,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提高;由于资金筹措能力和管理能力得到增强,企业规模扩大。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差。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单个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 第6题:

    共用题干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的专利作价出资后,属于()所有。
    A:张某
    B:李某
    C:合伙企业
    D:张某和李某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在于: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较大;集合了合伙人的才智和经验,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提高;由于资金筹措能力和管理能力得到增强,企业规模扩大。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差。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单个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 第7题:

    甲、乙、丙3家企业经协商共同创办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镇江市宏达钢材贸易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10万元,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33万元,丙出资10万元,另以专利使用权出资折价27万元。公司成立后,聘请在市财政局工作的杜某为公司的总经理。公司董事庄某与公司外人员陈某又合伙开办了钢材贸易公司,从事与宏达相同的营业,所得40万元,宏达公司对之进行了处理。对庄某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没收40万归公司所有;公司可免去其董事职务。

  • 第8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欲合伙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厂,三人约定,张某出资3万元、王某、李某各自出资2万元。在筹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于是张某便动员刘某支援他们2万元,刘某表示出资可以,但是承担有限责任并参加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商议,对刘某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刘某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并订立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后来该合伙企业起名为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两年后,刘某了解到美味食品厂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欠下债务5万元,就提出要求抽出其2万元,张某、王某、李某同意其退出盈余分配,但是因资金紧张,将美味食品厂中的价值2万元的食品制品交给刘某,刘某同意。又过了一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积压,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积累的财产,在性质上属于()。

    • 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
    • B、由全体合伙人按份共有
    • C、由全体合伙人连带共有
    • D、由合伙企业所有
    • E、由张某、王某、李某共有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有关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异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公司与合伙企业均具务法人资格

    B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外均承担有限责任

    C

    冷巴珠股东可以以工业产权出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不得以工业产权出资

    D

    公司成立的基础为公司章程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为合伙协议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李某、刘某、韩某三人合伙成立一企业,经三人商定,李某出资10万元,刘某出场地,经三人同意,韩某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还规定,因李某出资10万元后已不再有余钱,故若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李某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亏损。合伙企业的寸续期间为5年伙企业的哪些事务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正确答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下事务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处分合伙企业财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用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李某、刘某准备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如下事项:王某以自己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出资;合伙企业的事务由李某全权负责;刘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李某承担无限责任。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有限合伙企业的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王某不能成为合伙人,但是李某和刘某可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B

    刘某承担有限责任的约定无效,但李某和王某可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C

    合伙协议对合伙事务处理方式的约定无效,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成立

    D

    该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成立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合伙企业法》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故王某无论是作为有限合伙人还是普通合伙人都可以以发明专利出资。
    B项,刘某作为有限合伙人,可以约定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项,《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1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故李某作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
    D项,《合伙企业法》第61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本题中,李某承担无限责任已表明其为普通合伙人,符合“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的条件,可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欲合伙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厂,三人约定,张某出资3万元、王某、李某各自出资2万元。在筹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于是张某便动员刘某支援他们2万元,刘某表示出资可以,但是承担有限责任并参加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商议,对刘某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刘某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并订立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后来该合伙企业起名为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两年后,刘某了解到美味食品厂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欠下债务5万元,就提出要求抽出其2万元,张某、王某、李某同意其退出盈余分配,但是因资金紧张,将美味食品厂中的价值2万元的食品制品交给刘某,刘某同意。又过了一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积压,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王某、李某授权张某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1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
    A

    善意第三人

    B

    所有第三人

    C

    与合伙企业有经济往来的人

    D

    普通债权人

    E

    知情第三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第13题:

    李某与王某组建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李某与王某各认缴出资15万元。在李某和王某各出资10万元后,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对“有限责任”的理解,正确的是:

    A.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30万元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B.李某和王某各以实缴资本金10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C.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成立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李某和王某各以认缴资本金15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正确答案:D
    [考点]公司的“有限责任”
    [答案及解析] D。现行公司法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并在首期出资缴纳后公司即可申请设立登记。所以对“有限责任”的理解较原“实缴实收”资本制复杂,要区分“实缴”和“认缴”。依据《公司法》第3条第2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均是以“认缴”或“认购”的资本额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故D项为正确选项。

  • 第14题:

    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各出资50万元组建了一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建筑材料,聘请营销专家陈某担任经理。这里谁负“有限责任”( )

    A.“大木采石场”对合伙企业债务

    B.大木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C.李某和“大木采石场”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D.陈某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正确答案:C
    《公司法》第3条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题中,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由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共同出资组建的,二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经理陈某并不是公司的股东,因此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故C项为正确答案。

  • 第15题: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
    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题: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 ()决定。

    A 、 主要出资人
    B 、 企业管理者
    C 、 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
    D 、 企业创始者

    答案:C
    解析: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共同作出决定。

  • 第16题: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
    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题:

    张某和李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A 、 不负责任
    B 、 负连带责任
    C 、 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
    D 、 李某负责、张某不负责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 第17题: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
    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题:

    张某的专利作价出资后,属于 ()所有。

    A 、 张某
    B 、 李某
    C 、 合伙企业
    D 、 张某和李某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 第18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投资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单独出资10万元,成立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单独出资5万元,成立丙个人独资企业
    C.出资600万元,与自然人王某以发起方式设立丁股份有限公司
    D.出资5万元,与自然人赵某、钱某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A,C
    解析: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 第19题:

    李某、刘某、韩某三人合伙成立一企业,经三人商定,李某出资10万元,刘某出场地,经三人同意,韩某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还规定,因李某出资10万元后已不再有余钱,故若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李某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亏损。合伙企业的寸续期间为5年该合伙协议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正确答案: 合伙企业是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故本案约定不合法。

  • 第20题:

    单选题
    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各出资50万元组建了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建筑材料,聘请营销专家陈某担任经理。这里谁负“有限责任”?()
    A

    大木采石场”对企业债务

    B

    大木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C

    李某和“大木采石场”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D

    陈某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正确答案: D
    解析: 《公司法》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第21题:

    多选题
    张某、李某、赵某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李某各出资20万元,赵某出资60万元。三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一次缴付出资。公司成立2年后张某欲转让其股权,李某、赵某均同意转让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下列优先购买权的处理方案中,正确的有( )。
    A

    经李某、赵某协商同意,各购买10万元

    B

    经李某、赵某协商同意,李某购买2万元,赵某购买18万元

    C

    李某与赵某协商不成,各购买10万元

    D

    李某与赵某协商不成,则李某购买5万元,赵某购买15万元


    正确答案: C,A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欲合伙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厂,三人约定,张某出资3万元、王某、李某各自出资2万元。在筹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于是张某便动员刘某支援他们2万元,刘某表示出资可以,但是承担有限责任并参加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商议,对刘某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刘某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并订立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后来该合伙企业起名为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两年后,刘某了解到美味食品厂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欠下债务5万元,就提出要求抽出其2万元,张某、王某、李某同意其退出盈余分配,但是因资金紧张,将美味食品厂中的价值2万元的食品制品交给刘某,刘某同意。又过了一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积压,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在刘某没有抽出出资前,张某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以美味食品厂的名义向债权人王某借款10万元,在刘某抽出出资后,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能清偿其债务时,王某可以如何追偿债务()?
    A

    可以请求张某一人偿还10万元,不能向王某、李某、刘某请求偿还

    B

    可以请求刘某一人偿还10万元

    C

    可以请求张某、王某、李某、刘某按照出资比例偿还

    D

    可以请求王某或李某偿还10万元

    E

    可以请求张某偿还10万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所以,刘某以其从合伙企业取回的价值2万元食品制品,对合伙企业承担2万元的责任。所以B是错误的。本案中,因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王某可以向张某、王某、李某三人中的任何一个请求偿还全部债务。如果请求张某一人偿还全部债务,张某清偿的数额超过分担比例的,可以向王某、李某、刘某请求偿还。所以,A是错误的,D是正确的。但是王某不能请求张某、王某、李某、刘某按照出资比例进行清偿,因为刘某是有限合伙人,如果按照出资比例清偿,刘某清偿的数额就超过了其所应承担的2万元的数额。所以C是错误的。

  • 第23题:

    问答题
    李某、刘某、韩某三人合伙成立一企业,经三人商定,李某出资10万元,刘某出场地,经三人同意,韩某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还规定,因李某出资10万元后已不再有余钱,故若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李某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亏损。合伙企业的寸续期间为5年该合伙协议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正确答案: 合伙企业是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故本案约定不合法。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