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规定,以下人员不能担任寿险公司独立董事的是():①近三年内在持有寿险公司10%股份的公司任职;②配偶在近两年内于寿险公司的下属公司内任职;③五年前曾于本寿险公司内任职;④半年内为保险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②③④D、①③④

题目

按照现行规定,以下人员不能担任寿险公司独立董事的是():①近三年内在持有寿险公司10%股份的公司任职;②配偶在近两年内于寿险公司的下属公司内任职;③五年前曾于本寿险公司内任职;④半年内为保险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②③④

D、①③④


相似考题
更多“按照现行规定,以下人员不能担任寿险公司独立董事的是():①近三年内在持有寿险公司10%股份的公 ”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1年)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A,B,D
    解析:
    ( 1 )选项 A :正在上市公司附属企业任职,受限;( 2 )选项 B :上市公司任职人员的主要社会关系,受限;( 3 )选项 C :大自然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受限,大自然人股东的主要社会关系(岳父)并不受限;( 4 )选项 D :在大股东单位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受限

  • 第2题:

    (2013年)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A,B,D
    解析: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因此选项AB当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选项C中,“岳父”是主要社会关系,而不是“直系亲属”,因此不构成障碍,可以担任独立董事,不选;(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因此选项D当选;(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第3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C
    解析: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选项A)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选项B),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第4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A,B,D
    解析:
    选项C可以担任独立董事,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属于主要社会关系,法律不禁止。

  • 第5题:

    甲上市公司选举独立董事时,作为候选人之一的张某是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且持有乙公司30%的股份。如果没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列选项中,张某可以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3%
    B.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5%
    C.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7%
    D.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9%

    答案:A
    解析:
    (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张某个人间接持有甲公司0.9%(30%×3%)的股份,不违反规定;(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张某所在单位直接持有甲公司3%的股份,未超出规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