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互联网上认识了多名网友,并向网友吹嘘自己是国家某部委年轻的处长,能够帮助网友解决工作。通过这种方式甲先后骗取多名网友现金5万余元。甲某的这种行为属于()。A.职务侵占B.招摇撞骗行为C.侵占行为D.盗窃行为

题目

甲在互联网上认识了多名网友,并向网友吹嘘自己是国家某部委年轻的处长,能够帮助网友解决工作。通过这种方式甲先后骗取多名网友现金5万余元。甲某的这种行为属于()。

A.职务侵占

B.招摇撞骗行为

C.侵占行为

D.盗窃行为


相似考题
更多“甲在互联网上认识了多名网友,并向网友吹嘘自己是国家某部委年轻的处长,能够帮助网友解决工作。通 ”相关问题
  • 第1题:

    (1)甲向警察局报案(2)甲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3)诈骗团伙被绳之以法(4)甲到异地去见网友(5)甲的钱被网友骗光了
    A 4—5—1—3—2
    B 4—5—3—1—2
    C 2—4—5—1—3
    D 2—3—1—4—5


    答案:C
    解析:
    通读全部条件,可以肯定的是“(2)甲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朋友”一定在“(4)甲到异地去见网友”之前,故A、B错误,排除;
    同时必然是“(5)甲的钱被网友骗光了”之后“(1)甲向警察局报案”,排除D。
    故正确答案为C。

  • 第2题:

    2、互联网是时代的产物,为我们搭建了广阔无比的人生舞台,开启了交往的新时空。生活在E时代的我们要健康、安全、文明上网,慎重结交网友,让互联网为我们插上飞翔的翅膀。下面结交网友的做法错误的是()

    A.遵守互联网规则

    B.利用互联网消磨时光

    C.慎重把网上的朋友转化为现实中的朋友

    D.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E.B


    网络博弈

  • 第3题:

    1、碰到疑似诈骗,我们最好先去网上搜索一下,很多时候能找到其他网友的被骗经历,帮助我们做出判断。


  • 第4题:

    29岁男子马某,在网上查找并联系上了一个网友,约至公园实施抢劫,网友身上只有47元,主动交给马某,此时恰有巡逻人员经过,网友呼救,马某被当场抓获。其犯罪性质是(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罪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本案中网友巳经将钱交给了马某,即为既遂故本题选D。

  • 第5题:

    碰到疑似诈骗,我们最好先去网上搜索一下,很多时候能找到其他网友的被骗经历,帮助我们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