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校车以及喷涂或粘贴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的非专用校车应由校车标志、中文字符“校车”、中文字符“核载人数:××人”、校车编号和校车轮廓标识组成,且应符合GB24315的相关规定。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题: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已经按照校车标准进行检验,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时无须再检验;非专用校车无论其原来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必须要按照校车标准进行检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________。
A.校车标志灯
B.校车标牌
C.校车外观标识
D.停车指示标识
第3题:
“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指的是专用校车,非专用校车可以不配置这些安全装置。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专用校车使用13年。
第5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校车标牌时,属于非专用校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重新制作行驶证,调整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并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学生和成人乘坐人数,原行驶证收回并销毁。
第6题:
教育行政部门征求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意见阶段查验机动车时,对喷涂粘贴有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的非专用校车应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号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身外观标识、照管人员座椅和汽车安全带,还分别核定乘坐幼儿、小学生、中小学生和初中生时的学生数和成人数。
第7题:
校车应配备统一的()。
第8题:
非校车喷涂校车标准,或者不具备三年以上准驾车型安全驾驶经历的人驾驶校车的,由()部门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第9题: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
第10题:
非专用校车应当自()每()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第11题:
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4题: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5题:
校车应配备统一的()。
A.校车标志灯
B.停车指示标志
C.校车指志灯
D.校车停车标志灯
第16题:
核发校车标牌时,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第17题: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18题:
教育行政部门征求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意见阶段查验机动车时,对专用校车应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号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身外观标识、照管人员座椅和汽车安全带、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辅助倒车装置。
第19题:
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第20题:
《校车通行证》和校车标识喷涂式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第21题:
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一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第22题:
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应当查验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
第23题:
办理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变更登记,属于非专用校车喷涂粘贴校车外观标识的,登记审核岗应当审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并收存校车使用许可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