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检机动车应清洁,无明显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对达不到以上基本要求的送检机动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要求整改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A.轮胎完好,轮胎气压正常且胎冠花纹中无异物
B.轮胎完好
C.发动机怠速正常
D.发动机工作正常四轮及四轮以上机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除外)
第1题:
第2题:
对达不到基本要求的送检机动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告知送检人整改,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3题:
注册登记检验时,发现送检机动车的车辆特征参数、安全装置不符合GB1589、GB7258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时,应拍照、录像固定证据,详细登记送检机动车的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整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报。
第4题:
在机动车上线检验时,对送检的机动车的基本要求:()。
第5题:
检验报告评判结论为“合格(建议维护)”时,()应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应及时调修建议维护项目。
第6题:
机动车行驶途中停车时应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水、漏油、漏电三漏现象。
第7题:
在用车检验时,对送检人不能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应予以安全技术检验。
第8题:
机动车发动机做到无四漏是指()
第9题:
清洁、无明显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轮胎完好、轮胎气压正常且胎冠花纹中无异物
发动机怠速正常
提供有效的保险凭证
第10题:
授权签字人
查验员
送检人
机动车所有人
第11题:
送检人的身份证
有效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送检机动车的机动车行驶证
送检人的驾驶证复印件
第12题:
裂痕
异物
漏油
污垢
第13题:
(GB21861-2008)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送检机动车所有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均合格的,评判结论为合格.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4题:
送检机动车应清洁,无明显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轮胎完好,轮胎气压正常且胎冠花纹中无异物,发动机怠速应正常。
第15题:
发现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一致,或者有凿改、挖补、打磨痕迹或垫片、擅自另外打刻等异常情形的,或者送检机动车有私自改装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情形时,此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立即终止。
第16题:
检验过程中发现送检机动车()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其检验员应详细登记该送检机动车的相关信息,拍照、录像固定证据,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报,并告知送检人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17题:
送检机动车应清洁,无明显()漏水、漏气现象,轮胎完好,轮胎气压正常且胎冠花纹中无异物,发动机怠速应正常。
第18题:
机动车行驶途中停车时应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水、()、漏气三漏现象。
第19题:
检验报告评判结论为()时,送检人应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应及时调修建议维护项目。
第20题:
机动车行驶途中停车时应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水、()、漏气三漏现象。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送检机动车应清洁,无明显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轮胎完好,轮胎气压正常且胎冠花纹中无异物
发动机应运转平稳,怠速稳定,无异响
装有车载诊断系统(OBD.的车辆,不应有与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及其他与行车安全相关的故障信息。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