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后的,应在驱动电动机壳体上打刻电动机型号和编号。()
第1题: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刻的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一经打刻可更改、变动。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同一辆机动车的车架(无车架的机动车为车身主要承载且不能拆卸的部件)上,不允许既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又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3题:
如果打刻(或铸出)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不易见,则应在发动机易见部位增加能永久保持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的标识。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刻的具体位臵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5题: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拓印,但摩托车字高应大于等于( )、深度应大于等于( )。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字高应为10.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
A.5.0mm,0.2mm
B.7.0mm,5.0mm
C.7.0mm,0.2mm
D.5.0mm,0.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