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若打刻在左、右两侧连接结构件时应尽量靠近货箱(常压罐体)前端面。()
第1题:
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栏板式、仓栅式、自卸式、罐式货车及总质量大于等于10000kg的栏板式、仓栅式、自卸式、罐式挂车,应在其货箱或常压罐体(或设计和制造上固定在货箱或常压罐体上且用于与车架连接的结构件)上打刻至少两个车辆识别代号。()
第2题:
第3题:
对于采用了车辆识别代号的车辆,同一辆车的车架上,打刻了车辆识别代号后,还可同时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若打刻在货箱(常压罐体)左、右两侧时距货箱(常压罐体)前端面的距离应小于等于1000mm。()
第5题:
机动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不易见时,可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后办理注册登记。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