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张三承包了本村的一块荒山,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为10年。后由于乡政府换届,新一任领导将张三的荒山收回转包给张某。张三随即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那么县政府应该( )。A.应予受理B.不予受理C.应提起民事诉讼,因属于民事合同纠纷D.应提起民事诉讼,因属于行政合同纠纷

题目

村民张三承包了本村的一块荒山,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为10年。后由于乡政府换届,新一任领导将张三的荒山收回转包给张某。张三随即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那么县政府应该( )。

A.应予受理

B.不予受理

C.应提起民事诉讼,因属于民事合同纠纷

D.应提起民事诉讼,因属于行政合同纠纷


相似考题
更多“村民张三承包了本村的一块荒山,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为10年。后由于乡政府换届,新一任领导将张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年2月13日,某乡政府将其所有的200亩果林发包给了张三,承包期限30年,每年承包费3000元,同日,张三预交了当年的承包费,乡政府将果林交给张三,由其进行经营。不久,乡政府改选,新乡长上任后,便撕毁了与张三的承包合同,将果林包给了李四,李四也预交了承包费,双方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张三和李四发生纠纷,张三以乡政府发生违约,侵害其承包经营权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乡政府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的承包经营权由于未登记,不能获得承包经营权
    B.在承包期内,作为发包人的乡政府有权随时收回土地
    C.乡政府擅自撕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D.乡政府的行为虽然违约,但张三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而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第2题:

    1997年李某承包了本村的荒山120亩,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为30年。2012年1月乡政府换届新一任领导上台,将李某所承包的荒山收回转包给了包某。李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此案应如何处理?()

    A.不予受理,因不属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B.应予受理,因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C.应当提起民事诉讼,因属于民事合同纠纷

    D.应当提起行政诉讼,因属于行政合同纠纷


    B[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机关通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损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钱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了乡政府的侵害,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县政府应当受理,因此,B项正确。

  • 第3题:

    某甲与乡政府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了本村荒山100余亩,合同约定承包期为30年。第三年乡政府换届,新一任领导将甲所承包的荒山收回转包给乙,甲不服,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应该提起民事诉讼,这属于民事合同纠纷

    B.应该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这属于行政合同纠纷

    C.县政府不应受理,因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D.县政府应该受理,这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

  • 第4题:

    某年2月13日,某乡政府将其所有的200亩果林发包给了张三,承包期限30年,每年承包费3000元,同日,张三预交了当年的承包费,乡政府将果林交给张三,由其进行经营。不久,乡政府改选,新乡长上任后,便撕毁了与张三的承包合同,将果林包给了李四,李四也预交了承包费,双方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张三和李四发生纠纷,张三以乡政府发生违约,侵害其承包经营权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乡政府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的承包经营权由于未登记,不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B.在承包期内,作为发包人的乡政府有权随时收回土地
    C.乡政府擅自撕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D.乡政府的行为虽然违约,但张三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而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张三作为土地经营权人,并没有转让其承包地,是乡政府擅自违约,将土地另行发包,侵害了张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乡政府应当继续履行与张三的合同,李四的损失应向乡政府要求赔偿。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原则,并不以登记为成立要件。

  • 第5题:

    甲农户承包了A市B县范围的荒山造林绿化后,生长的林木所有权()? A归A市所有 B归B县所有 C归A市、B县和甲农户共有 D按承包合同约定

    A.归A市所有

    B.归B县所有

    C.归A市、B县和甲农户共有

    D.按承包合同约定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