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文,回答第 83~87 题。2002年7月18日甲乙两公司订立了钢材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在7月31日前将钢材交付给乙,乙在收到货物后3个月内交付货款20万元,甲方于7月28日将钢材交付给乙,乙收到钢材后,借口各种理由迟迟不交付货款。且甲公司了解到,乙公司已在10月将钢材赠送给丙公司,且乙公司负债累累,已经无偿还能力。第 83 题 甲公司应当通过行使( )来保护自己的权利。A.代位权B.撤销权C.同时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

题目

根据上文,回答第 83~87 题。

2002年7月18日甲乙两公司订立了钢材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在7月31日前将钢材交付给乙,乙在收到货物后3个月内交付货款20万元,甲方于7月28日将钢材交付给乙,乙收到钢材后,借口各种理由迟迟不交付货款。且甲公司了解到,乙公司已在10月将钢材赠送给丙公司,且乙公司负债累累,已经无偿还能力。第 83 题 甲公司应当通过行使( )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A.代位权

B.撤销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乙公司已在10月将钢材赠送给丙公司,丙公司没有支付相应的对价,甲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所以可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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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交付的钢材,经验收合格后,乙立即付款。甲依约交付钢材,乙验收发现钢材含硫量、含碳量严重超标,根本不能使用。于是,乙拒收货物,拒付货款。乙公司因急用,只好从丙公司处高价购进同类钢材,为此甲、乙公司引起纠纷。在此案中,乙公司的权利及其行使表述正确的有:( )

    A.可行使抗辩权

    B.可行使解除权

    C.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

    D.三种权利可并用


    正确答案:ABCD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先交钢材、后付款。甲公司交付的钢材不符合合同要求,根本不能使用,其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由于该违约行为属于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当然根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对于这三种权利,从性质上加以分析,抗辩权的功能是预防损失,请求权的功能是弥补损失,解除权的功能是终止合同关系。故这三种权利不存在选择适用的问题,可以并用。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子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正确答案:B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原材料一批。于2020年2月15日交付,交付的同时乙公司支付货款。2月15日。甲公司欲交付原材料,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拒绝支付,甲公司遂停止交付货物。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行为属于( )。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不安抗辩权
    C.行使先诉抗辩权
    D.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答案:A
    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第4题:

    乙从甲处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约定,甲先发货,货到后乙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并致电乙称因货源紧张,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行使的是(  )。

    A.不安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撤销权

    答案:B
    解析:
    当事人约定甲先发货,货到后乙付款,存在先后履行顺序。乙是付款方,是后履行义务一方,行使的是后履行抗辩权。

  • 第5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
    B.乙公司如果出现严重亏损,有危害付款之虞,甲公司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C.如果甲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则可以免除交付义务
    D.如果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表示无力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乙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答案:B,C
    解析:
    【精解】A项表述涉及不安抗辩权的问题,按照A项的表述,如果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说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当事人主张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时,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见,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必须先中止合同,后解除合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故A项错误,B项正确。不可抗力属于合同不能履行的免责事由,故C项正确。D项涉及预期违约的问题,D项表述中,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提前以明示的方式向守约方表示不能履行合同,属于明示毁约,此时,乙公司有权提前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乙公司在甲公司明示毁约的情况下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呢?答案是不能。虽然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但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之一就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本应当先履行义务,但却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D项表述中根本没有此情形的发生,仅是明示毁约,而未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当然,如果作为先履行方的甲公司为了明示毁约,却以要求后履行方乙公司先行履行义务为借口来掩盖明示毁约的事实,那么,乙公司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见,后履行方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关键要看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由于D项表述中没有提及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的情形,因此,乙公司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故D项错误。

  • 第6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20吨钢材,并约定由乙公司将所购钢材运送到甲公司。后乙公司委托丙运输公司运送该货物。丙运输公司司机王某在运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未能将所运送货物按时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因此遭受损失。据此,甲公司应当向谁要求赔偿其损失?()

    • A、乙公司
    • B、丙公司
    • C、乙公司和丙公司
    • D、王某

    正确答案:A

  • 第7题:

    A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在1个月内将甲公司从B市丙公司购买的200吨钢材运回A市交给甲公司,运费为X元,由甲公司先行支付。如果乙公司未能在1个月内将钢材运回A市并交给甲公司,则由乙公司负责赔偿X元给甲公司。合同订立后,甲公司足额交纳了运费,乙公司如期将钢材运回,但却拒绝将这批钢材交付给甲公司,理由是甲公司没有履行过去欠乙公司的一笔债务,要将钢材留置。同时书面通知甲公司在3个月内偿还那笔债务,否则乙公司将拍卖钢材。甲公司不同意,遂提起诉讼。 本案中,乙公司是否有权留置这批钢材?


    正确答案: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依据《担保法》第84条的规定,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明文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的范围内行使。《担保法》第82条:“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解释》第109条:“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债权人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动产。”结合这两条规定可知,留置权的产生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债权债务及债权人对于标的物占有的取得,均基于同一原因事实即同一个合同而发生的,才可成立留置权。本案中,乙公司留置甲公司钢材的合同确实是运输合同,符合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但乙公司据以留置的债权却并非由此运输合同所致,而是另外的合同发生的。在该运输合同中,甲公司已提前付清了运费,满足了乙公司因此合同产生的债权,不发生不履行债务的留置前提,因此,乙公司无权留置这批钢材。

  •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乙公司在收到甲公司交付的货物之后付款。因为市场传言乙公司的董事长因为刑事犯罪可能被抓,经过调查分析,甲公司确认了此项事实。乙公司的董事长为乙公司的创立人,甲公司担心在乙公司董事长被抓之后,乙公司人心涣散,自己交货之后无法按照合同的约定得到货款,所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交付货物,并提出只有在乙公司付款之后,自己才交付货物。甲公司的行为属于()。

    • 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 B、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 D、违约行为

    正确答案:D

  •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 B、后履行抗辩权
    • C、不安抗辩权
    • D、撤销权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先向乙交付三百台生产机器,乙在收到机器后十天内付款。甲公司在交付机器前得知乙公司近日因生产有毒奶粉事件而丧失了商业信誉,且已负债。此时甲公司该采取的行为有(  )。
    A

    甲公司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乙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付款

    B

    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中止自己的履行行为

    C

    甲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求乙公司现行履行付款义务

    D

    如果乙公司提供了相应担保,则甲公司不能行使抗辩权,应继续履行交货义务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BD两项,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并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时方恢复自己的履行。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履行义务人,在后履行义务人提供担保前,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履行义务人如履行义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先履行义务人则应恢复履行。C项,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第11题:

    问答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预支价款200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交付钢材,并有确切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正确答案: 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①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
    ②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的履行期届至;
    ③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出现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
    ④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不定项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20吨钢材,并约定由乙公司将所购钢材运送到甲公司。后乙公司委托丙运输公司运送该货物。丙运输公司司机王某在运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未能将所运送货物按时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因此遭受损失。据此,甲公司应当向谁要求赔偿其损失?()
    A

    乙公司

    B

    丙公司

    C

    乙公司和丙公司

    D

    王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乙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

    B.乙如果出现严重亏损,且危害付款之虞,甲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C.如果甲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则可以免除交付义务

    D.如果甲提前向乙公司表示无力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乙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BC
    解析:考查要点是不安抗辩权、不可抗力免责事由、预期违约、先履行抗辩权。该题综合性较强,难度较大。A项表述涉及不安抗辩权的问题,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按照A项的表述,如果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说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当事入主张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时,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见,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必须先中止合同,后解除合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因此,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确。不可抗力属于合同不能腥行的免责事由,因此,C项表述正确。D项涉及到预期违约的问题,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D项表述中,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提前以明示的方式向守约方表示不能履行合同,属于明示毁约,此时,乙公司有权提前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乙公司在甲公司明示毁约的情况下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呢?答案是:不能。虽然先履行抗辩权是属于后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但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之一就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本应当先履行义务,但却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D项表述中根本没有此情形的发生,仅是明示毁约,而未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当然,如果作为先履行方的甲公司为了明示毁约,却以要求后履行方乙公司先行履行义务为借口来掩盖明示毁约的事实,那么,乙公司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见,后履行方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关键要看先屉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由于D项表述中没有提及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的情形,因此,乙公司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综上分析,D项表述错误,B项和C项是正确答案。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钢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向其供应钢材 IOOO吨。乙公司提出双方后来签订了补充合同,将钢材供应量改为600吨。而且自己巳经向 甲公司履行了供货的义务。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就乙公司应当向其供应1000吨钢材负有举证责任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未向其供应600吨钢材负有举证责任
    C.乙公司应当就双方约定将供货数量改变为600吨负有举证责任
    D.乙公司应当就自己已经向甲公司供应了 600吨钢材负有举证责任


    答案:C,D
    解析:
    《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 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 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选项ACD正确。

  • 第15题:

    (201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答案:C
    解析:
    选项C:可以先中止,如果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不能解除合同,相反,应恢复履行;只有对方既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才可以解除合同。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交付的钢材,经验收合格后,乙立即付款。甲依约交付钢材,乙验收发现钢材含硫量、含碳量严重超标,根本不能使用。于是,乙拒收货物,拒付货款。乙公司因急用,只好从丙公司处高价购进同类钢材,为此甲、乙公司引起纠纷。在此案中,乙公司的权利及其行使表述正确的有:

    A:可行使抗辩权
    B:可行使解除权
    C: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
    D:三种权利可并用

    答案:A,B,C,D
    解析: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先交钢材、后付款。甲公司交付的钢材不符合合同要求,根本不能使用,其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由于该违约行为属于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当然根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对于这三种权利,从性质上加以分析:抗辩权的功能是预防损失;请求权的功能是弥补损失;解除权的功能是终止合同关系。故这三种权利不存在选择适用的问题,可以并用。

  • 第17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将钢材卖给乙公司,甲公司必须将钢材运至乙公司指定的仓库。但该批钢材在铁路运输部门运输途中因泥石流毁损,则该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
    A.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
    B.铁路运输部门承担
    C.甲公司承担
    D.乙公司承担


    答案:C
    解析:
    【精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此外,货交第一承运人视为交付。本题中,虽然钢材已经送交给承运人,但风险并未转移,因为两公司的约定(必须送货上门)实际上排除了以交付作为风险承担的条件,属于两公司的额外约定,即甲应当承担钢材毁损、灭失的风险。另外,不可抗力系免责事由,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钢材毁损、灭失的风险。

  • 第1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 B、先履行抗辩权
    • C、不安抗辩权
    • D、撤销权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应预支货款200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有可能无法交付钢材,并有确切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如果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没有好转,也不提供担保,甲公司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正确答案:甲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 第2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交付的钢材经验收合格后,乙立即付款。甲依约交付钢材,乙验收发现钢材的含硫量、含碳量严重超标,根本不能使用。于是,乙拒收货物,拒付货款。乙公司因急用,只好从丙公司处高价购进同类钢材,为此甲、乙公司引起纠纷。在此案中,乙公司的权利及其行使表述正确的有:()

    • A、可行使抗辩权
    • B、可行使解除权
    • C、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
    • D、三种权利可并用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甲公司多次委托乙运输公司运输建材道丙市,但均未支付运费,现甲又委托乙运输一批钢材到丙市,乙将钢材予以扣留,并通知甲如不在2个月内支付所有运费,则变卖钢材用以支付运费,甲不同意,2个月后乙公司将钢材变卖,以所得价款偿付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给甲公司,甲公司诉至法院,乙公司的行为属于()

    • A、行使留置权
    • B、违约行为
    • C、行使抵消权
    • D、行使抗辩权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多次委托乙运输公司运输建材道丙市,但均未支付运费,现甲又委托乙运输一批钢材到丙市,乙将钢材予以扣留,并通知甲如不在2个月内支付所有运费,则变卖钢材用以支付运费,甲不同意,2个月后乙公司将钢材变卖,以所得价款偿付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给甲公司,甲公司诉至法院,乙公司的行为属于()
    A

    行使留置权

    B

    违约行为

    C

    行使抵消权

    D

    行使抗辩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交付的钢材经验收合格后,乙立即付款。甲依约交付钢材,乙验收发现钢材的含硫量、含碳量严重超标,根本不能使用。于是,乙拒收货物,拒付货款。乙公司因急用,只好从丙公司处高价购进同类钢材,为此甲、乙公司引起纠纷。在此案中,乙公司的权利及其行使表述正确的有:()
    A

    可行使抗辩权

    B

    可行使解除权

    C

    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

    D

    三种权利可并用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涉及抗辩权、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的适用问题。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先交钢材、后付款。甲公司交付的钢材不符合合同要求,根本不能使用,其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由于该违约行为属于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当然根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对于这三种权利,从性质上加以分析,抗辩权的功能是预防损失;请求权的功能是弥补损失;解除权的功能是终止合同关系。故这三种权利不存在选择适用的问题,可以并用。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