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王某在8月2日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种情况中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A.如果复议机关受理后王某在法定复议期限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则王某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直接起诉C.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还没有答复的,王某可以自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王某申请撤回复议申请,经说明理由复议机关同意的,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受

题目

如果王某在8月2日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种情况中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

A.如果复议机关受理后王某在法定复议期限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则王某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直接起诉

C.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还没有答复的,王某可以自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王某申请撤回复议申请,经说明理由复议机关同意的,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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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如果王某在8月2日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种情况中符合相关法 ”相关问题
  • 第1题:

    该厂对行政复议不服,( )。

    A.应当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应当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应当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应当向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可以选择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复议机关所在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依《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罚依据也是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此外,此案不属于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

  • 第2题:

    李某对某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便依法向有权机关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李某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了复议申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若李某在法定期限内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他也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若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则李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李某申请撤回复议申请后,他既丧失了重新申请复议的权利,也丧失了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D.李某撤回复议申请后,他还可以再次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参见《行诉解释》第58条。

  • 第3题:

    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征税范围不服,正确的做法是()。

    A.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C.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
    解析:

  • 第4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B.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C.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D.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AB
    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 内申请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 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 第5题:

    李某对某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便依法向有权机关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李某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了复议申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若李某在法定期限内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他也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若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则李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李某申请撤回复议申请后,他既丧失了重新申请复议的权利,也丧失了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D.李某撤回复议申请后,所还可以再次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问题。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3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