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某、何某经与两家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顺利成立,他们向某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以下是该律师事务所的回答:
关于发起人的资格及数目,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
A.代某何某是自然人,不得作为发起人
B.发起人只有4个
C.发起人中必须有国有企业
D.须有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单选题】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