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补税表由( )填报。
A.分得联营利润,股息收入的企业
B.高新技术企业
C.新办第三产业
D.校办企业和乡镇企业
第1题: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国内投资联营,如果联营企业的适用税率与投资方企业适用税率一致,由于联营企业享受税优惠而实际执行税率低于投资方企业的,则投资方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 )。
A.退还所得税
B.不再补税
C.按投资方企业税率缴税
D.还原成税前利润计算缴税
第2题:
符合我国税法弥补亏损规定的做法有( )。
A.企业境外业务之间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
B.联营企业发生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弥补
C.投资方从联营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先还原再弥补投资方发生的亏损
D.投资方从联营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先弥补投资方发生的亏损再还原补税
第3题:
第4题:
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6年从中外合资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法定所得税率为15%(根据法定优惠政策,实际税率7.5%),则该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应补税( )。
A.7.835万元
B.7.2万元
C.6.66万元
D.不再补税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