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为从事海产品批发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业户,是某国税分局所管辖纳税人,该国税分局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2008年11月国税分局在调整定额工作中,根据定额标准,将张某定额由原每月180元调整至每月300元。张某以近期营业额下降为由,认为税额偏高,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并于12月10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国税局于12月 17日受理。根据材料内容回答下面的问题:市国税局决定受理复议申请的最后期限应该是 ( )。A.12月13日B.12月15日C.12月17日D.12月20日E.12月25日

题目

张某为从事海产品批发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业户,是某国税分局所管辖纳税人,该国税分局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2008年11月国税分局在调整定额工作中,根据定额标准,将张某定额由原每月180元调整至每月300元。张某以近期营业额下降为由,认为税额偏高,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并于12月10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国税局于12月 17日受理。根据材料内容回答下面的问题:

市国税局决定受理复议申请的最后期限应该是 ( )。

A.12月13日

B.12月15日

C.12月17日

D.12月20日

E.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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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果A公司对市国税局处以罚款的决定不服而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则有权受理该申请的机关是:

    A.市国税局

    B.市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

    C.市国税局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

    D.市国税局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B

  • 第2题:

    若向阳五金店当初以资金紧张为由只缴纳部分税款就申请复议,则( )。

    A.由乙市国税局自由裁量是否受理

    B.乙市国税局不应受理

    C.乙市国税局应当受理

    D.乙市国税局受理后作出驳回复议请求裁定书

    E.如果依法提供相应担保应予以受理


    正确答案:BE

  • 第3题:

    本案中行政诉讼的被告和管辖法院分别是( )。

    A.A区国税分局稽查人员A区法院

    B.A区国税分局A区法院

    C.市国税局A区法院

    D.市国税局B区法院

    E.市国税局市法院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管辖法院。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因此,本案应以市国税局为被告。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原告可在A区和B区的人民法院中任选一个提起诉讼。

  • 第4题:

    资料:A直辖市南城区的海陵酒店,被确定为定期定额纳税户,其老板张某于 2002 年 1 月将酒店承包给钱某经营,钱某每月向张某交承包费 4000 元,有关承包经营事项,张某未向税务机关报告。自 2002 年 1 月起该酒店一直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多次催缴无效。2002 年 7 月 20 日主管税务所税务人员找到张某,以书面形式责令其在 7 月 31 前缴纳欠缴的税款 50000 元,税务机关履行了告知程序。责令期限已过,张某仍未缴纳税款,且未要求听证,税务机关依法扣押张某运输卡车一辆。8 月 1 日经主管税务机关南城区地税分局局长批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海陵酒店已经在 7 月底关门停业,钱某不知去向,于是税务机关将扣押的张某的运输卡车一辆于 8 月 10 日以 84500 元拍卖,税务机关将拍卖所得抵顶税款 50000 元、罚款 25000 元、滞纳金及各项拍卖费用 5000 元,剩余款项于 8 月 20 日退还张某。张某不服,于 8 月 25 日向市地税局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市地税局复议后维持南城区地税分局的决定。
    要求:作为一名注册税务师,请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回答如下问题:

    南城区地税分局的行为有无不妥之处,为什么?

    答案:
    解析:
    南城区地税分局没有将强制执行措施后的剩余款项及时退还张某。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 69 条的有关规定: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 3 日内退还给被执行人。本案中税务机关已经在 8 月 10 日将小汽车依法拍卖,但在 8 月 20 日才将剩余款项退还被执行人已超过了 3 日,属于行政执法不当。

  • 第5题:

    2010 年 10 月,某县国税局接到群众举报,王某未取得执照而从事经营,经该国税分局核定其应纳税额为 3000 元,国税局责令缴纳,王某拒不缴纳,国税局查封了其经营的全部商品和库存商品,其价值为 5000 元。王某在税务机关查封其商品第三天,主动到税务机关缴纳了税款,就在税务机关准备解除查封时,发现贴有封条的库房门已被打开,存货不翼而飞,税务机关承诺给予赔偿货物损失。王某认为税务机关不仅要赔偿货物损失,而且要赔偿未营业造成的损失。税务机关认为,查封货物是管理需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决定对其营业损失不予赔偿。王某不服向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某国税局对王某的哪些损失应予赔偿?

    答案: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 28 条的规定,本案中国税局应对所扣押商品丢失赔付相应的赔偿金,王某未营业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故不应予以赔偿。

  • 第6题:

    2010 年 10 月,某县国税局接到群众举报,王某未取得执照而从事经营,经该国税分局核定其应纳税额为 3000 元,国税局责令缴纳,王某拒不缴纳,国税局查封了其经营的全部商品和库存商品,其价值为 5000 元。王某在税务机关查封其商品第三天,主动到税务机关缴纳了税款,就在税务机关准备解除查封时,发现贴有封条的库房门已被打开,存货不翼而飞,税务机关承诺给予赔偿货物损失。王某认为税务机关不仅要赔偿货物损失,而且要赔偿未营业造成的损失。税务机关认为,查封货物是管理需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决定对其营业损失不予赔偿。王某不服向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本案中,税务机关的哪些行为不妥?

    答案:
    解析: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 37 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只能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3000元),而本案中扣押全部商品价值 5000 元,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属于实施税收保全措施不当。

  • 第7题:

    2013年度,梁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一笔税款。2016 年初,梁某发现多缴税款39万元。5月15日,梁某向县国税局提交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书面申请。县国税局与5月25日作出不予退还税款的决定。梁某在复议机关市国税局作出维持县国税局不予退还税款决定的复议决定后,依法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复议与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被告仅为县国税局
    B.市国税局是诉讼中的第三人
    C.梁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就县国税局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D.市国税局作出复议决定可以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复议机关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E.法院审理此案应当就县国税局作出的不予退还税款决定进行事实审和法律审,并可适用司法解释

    答案:D,E
    解析:
    选项A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县国税局)和复议机关(市国税局)为“共同被告”;
    选项C:税款的退还属于“征税行为”,适用复议前置的法律规定,梁某应先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本选项错误,选项D: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审查、决定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可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行政机关印章在行政复议中具有同等效力;选项E: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并作出裁判。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行政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是否合法、客观和充分)及审查原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内容(教材未涉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 第8题:

    张某在家开了一家网上购物商店,销售各种品牌化妆用品。2009年3月15日,张某所在地A市B区的工商局、公安局、国税局到张某家进行执法检查。区工商局认为张某没有营业执照,作出罚款1 000元处罚;区国税局认为张某偷税漏税,向张某追缴税款20 000元,区公安局将张某的电脑等设备进行了扣押。如果张某对区公安局处理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哪个机关?为什么?


    正确答案:复议机关是B区人民政府或者A市公安局。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第9题:

    张某在家开了一家网上购物商店,销售各种品牌化妆用品。2009年3月15日,张某所在地A市B区的工商局、公安局、国税局到张某家进行执法检查。区工商局认为张某没有营业执照,作出罚款1 000元处罚;区国税局认为张某偷税漏税,向张某追缴税款20 000元,区公安局将张某的电脑等设备进行了扣押。如果张某对国税局追缴税款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哪个机关?为什么?


    正确答案:复议机关是市国税部门。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第10题:

    某直辖市某区国税分局所属税务所所因张某无照经营,对其处以1500元的罚款,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复议权的是()。

    • A、该税务所
    • B、该国税务分局
    • C、该市国税局
    • D、该市人民政府
    • E、该区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A,B,D,E

  • 第11题:

    问答题
    张某在家开了一家网上购物商店,销售各种品牌化妆用品。2009年3月15日,张某所在地A市B区的工商局、公安局、国税局到张某家进行执法检查。区工商局认为张某没有营业执照,作出罚款1 000元处罚;区国税局认为张某偷税漏税,向张某追缴税款20 000元,区公安局将张某的电脑等设备进行了扣押。 如果张某对以上处罚不服,拟提出行政复议,必须在何时提出申请?

    正确答案: 王某必须在2009年3月15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企业对县国税局的征税行为不服,在缴纳税款之后,欲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是(  )。
    A

    县人民政府

    B

    县国税局

    C

    市人民政府

    D

    市国税局


    正确答案: A
    解析:
    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 第13题:

    甲县国税局根据举报查明某私营企业有少缴税款的情况,遂于2003年8月5 El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责令该企业10日内缴纳税款36000元,滞纳金1800元。该企业不服,事隔3个多月后向上一级国税局乙市国税局申请复议。乙市国税局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次日,该企业以甲县国税局为被告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甲县国税局的处理决定。对此案,甲县人民法院应( )。

    A.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B.以未经行政复议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C.受理

    D.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的,判决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纳税人李某对市国税局-分局所做的罚款决定不服,可以向( )申请行政复议。

    A.省国税局

    B.市国税局

    C.市人民法院

    D.市国税局-分局


    正确答案:B
    应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分局的上级即市国税局申请复议。

  • 第15题:

    税务所进行例行检查,发现王某发票存在缺少存根联、存根联被涂改等情形,于是扣留发票带回税务所进一步检查。7月 28日,该税务所根据其自行制定的《发票管理办法》做出处理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3000 元。王某不服,以发票存根联被其儿子撕毁、乱画、但并未偷税为由,8月 4日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市国税局接到其递交的复议申请后,认为税务所有执法权,因此,应由其直接的上一级国税局受理复议。8月 10日市国税局以自己无管辖权为由, 裁定不予受理。

    本案中市国税局接到复议申请后的处理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解析:
    市国税局的处理不合法
    (1)应在接到复议申请后 5 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市国税局的审查期限超过法律规定时间。
    (2)税务所属于区国税局的派出机构。虽然对于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申请复议,但对于符合复议法规定,应予受理而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告知申请人向哪个复议机关提出。市国税局未履行告知义务。

  • 第16题:

    2010 年 5 月王某开办了一电器修理部,并在区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在区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2010 年 6 月正式开业。7 月 24 日,区国税局直属税务所进行例行检查,发现王某发票存在缺少存根联、存根联被涂改等情形,于是扣留发票带回税务所进一步检查。7 月 28 日,该税务所根据其自行制定的《发票管理办法》做出处理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3000 元。王某不服,以发票存根联被其儿子撕毁、乱画、但并未偷税为由,8 月 4 日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市国税局接到其递交的复议申请后,认为税务所有执法权,因此,应由其直接的上一级国税局受理复议。8 月 10 日市国税局以自己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问题:本案中市国税局接到复议申请后的处理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应在接到复议申请后 5 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市国税局的审查期限超过法律规定时间;

    (2)税务所属于区国税局的派出机构。虽然对于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申请复议,但对于符合复议法规定,应予受理而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告知申请人向哪个复议机关提出。市国税局未履行告知义务。

  • 第17题:

    2010 年 10 月,某县国税局接到群众举报,王某未取得执照而从事经营,经该国税分局核定其应纳税额为 3000 元,国税局责令缴纳,王某拒不缴纳,国税局查封了其经营的全部商品和库存商品,其价值为 5000 元。王某在税务机关查封其商品第三天,主动到税务机关缴纳了税款,就在税务机关准备解除查封时,发现贴有封条的库房门已被打开,存货不翼而飞,税务机关承诺给予赔偿货物损失。王某认为税务机关不仅要赔偿货物损失,而且要赔偿未营业造成的损失。税务机关认为,查封货物是管理需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决定对其营业损失不予赔偿。王某不服向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市国税局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

    答案: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 31 条的规定,市国税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王某复议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 第18题:

    共用题干

    2002年底,王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税款12万元。2008年初,王某发现多缴税款2万元。同年7月5日,王某向县国税局提出退税书面申请。7月13日,县国税局向王某送达不予退税决定。王某在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复议机关是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
    B: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王某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C:被告为县国税局
    D:是否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诉讼被告【详解】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据此,该案中复议机关是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故A选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的决定,因此被告是县国税局。据此,C项正确。行政诉讼最主要的内容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本案中,是否适用“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关系到县国税局的决定是否合法。据此,D项正确。至于B项,司法部的参考答案认为B项正确当选,但本书认为B项说法有待商榷。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问题在于,“一个月”是否等于“30日”?我们在《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均找不到具体规定。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40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但是,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月”都是指“自然月”,并没有规定“一个月按30日计算”。因此,法律规定为“六十日”,而“六十日”并不等于“一个月”,故本书认为,严格来说B选项不当选。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下列3种情况属于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2)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根据该《规定》第4条,下列三种情形可以视为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1)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2)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3)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据此,A项中公安局把拘留改为罚款,变更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故A项当选。B项中,土地局虽然更正了处罚决定的文字错误,但是没有影响该处罚决定的性质和内容,故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故B项不当选。C选项中,被诉工商局在诉讼期间做出书面答复,属于“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故可以被视为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据此,C项当选。D项中,县政府在作出处理决定后书面认可甲乙的和解,属于可以被视为“被告改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据此,D项当选。
    【考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详解】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郑某于2004年9月30日收到告知书,至2009年4月19日之后提出复议申请,已经超过复议申请期限。据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在于区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本案中不是经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的情况,而是根本没进入复议程序,这种情形下原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没有管理权。因此C、D也均属错误,此外,换一个角度解释,C项中,郑某第一次是对区社保局的告知书不服而提起诉讼,第二次是对市社保局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不属于重复起诉。C选项错误。重复处理是指接受申诉的行政机关经审查对申诉人给予维持原决定的答复行为。D项中,该告知书并不是重复处理行为。据此,D项错误。

  • 第19题:

    (该题考查的知识点2018年教材已经删除)53.2013年度,梁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一笔税款。2016年初,梁某发现多缴税款39万元。5月15日,梁某向县国税局提交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书面申请。县国税局与5月25日作出不予退还税款的决定。梁某在复议机关市国税局作出维持县国税局不予退还税款决定的复议决定后,依法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复议与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被告仅为县国税局
    B.市国税局是诉讼中的第三人
    C.梁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就县国税局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D.市国税局作出复议决定可以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复议机关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E.法院审理此案应当就县国税局作出的不予退还税款决定进行事实审和法律审,并可适用司法解释

    答案:D,E
    解析:
    (1)选项A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县国税局)和复议机关(市国税局)为“共同被告”。(2)选项C:税款的退还属于“征税行为”,适用复议前置的法律规定,梁某应先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本选项错误。(3)选项D: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审查、决定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可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行政机关印章在行政复议中具有同等效力。(4)选项E: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行政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是否合法、客观和充分)及审查原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内容(教材未涉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 第20题:

    王某是江苏省A市(地级市)某灯具市场内专门经营开关、灯具的个体工商户。自2009年8月1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以来,一直按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额(每月1500元)申报缴纳增值税。 2013年年底,灯具市场决定进行内部市场布局调整,并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内部统一装修。在装修期间,所有业主搬出灯具市场的大楼。2013年12月王某向主管国税三分局办理了停业登记,停业期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2014年3月12日,三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王某自办理停业登记以来,一直在另一建材市场销售开关、灯具。2014年3月16日,三分局税收管理员林枫到建材市场巡查,确认王某确实在经营。3月17日三分局向王某下发催缴通知书,催促其缴纳2014年1~2月核定征收的增值税3000元。3月22日,见王某未来申报缴纳3000元税款,经三分局局长批准,三分局扣押了王涛的部分灯具,3月25日委托本市某商业企业代为销售,4月5日,商业企业将全部代售收入4000元交给三分局。4月9日三分局办理了税款、滞纳金的入库手续,并于4月15日将余款退还王某。 王某不服三分局的处理,认为自己在停业期,虽然还在经营,但是经营收入远不如在灯具市场,没有超过增值税的起征点,所以才没去申报纳税。于是于2014年4月19日向市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市国税局能否受理王涛提出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


    正确答案: 市国税局应该受理王某提出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符合受理的条件。

  • 第21题:

    个体工商户林某涉嫌偷漏税款,区国税局所属的税务所在调查后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欲寻求救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于罚款的决定张某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诉讼
    • B、张某申请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税务所
    • C、张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只能是区国税局
    • D、张某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区国税局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问答题
    张某在家开了一家网上购物商店,销售各种品牌化妆用品。2009年3月15日,张某所在地A市B区的工商局、公安局、国税局到张某家进行执法检查。区工商局认为张某没有营业执照,作出罚款1 000元处罚;区国税局认为张某偷税漏税,向张某追缴税款20 000元,区公安局将张某的电脑等设备进行了扣押。如果张某对国税局追缴税款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哪个机关?为什么?

    正确答案: 复议机关是市国税部门。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王某对X省Y市国税局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机关中,应当受理王某申请的是()。
    A

    X省人民政府

    B

    X省国税局

    C

    Y市国税局

    D

    Y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