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发生以下业务:(1)1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受市区一处土地的使用权,按合同规定应支付土地出让金7000万元,后经申请减免1000万元;(2)以上述土地开发建设普通标准住宅楼、医院和写字楼各一栋,占地面积各为1/3;(3)住宅楼开发成本20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支出具体数额;(4)住宅楼配套的医院开发成本200万元,无法准确分摊利息支出,根据相关规定,医院产权属于住宅楼全体业主所有;(5)写字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计算房地产企业2009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及

题目

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发生以下业务:

(1)1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受市区一处土地的使用权,按合同规定应支付土地出让金7000万元,后经申请减免1000万元;

(2)以上述土地开发建设普通标准住宅楼、医院和写字楼各一栋,占地面积各为1/3;

(3)住宅楼开发成本20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支出具体数额;

(4)住宅楼配套的医院开发成本200万元,无法准确分摊利息支出,根据相关规定,医院产权属于住宅楼全体业主所有;

(5)写字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

计算房地产企业2009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及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为( )万元。

A.71.25

B.950

C.770

D.5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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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发生以下业务: (1)1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受市区一处土地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于2003年5月动工开发,直至2004年6月方动工开发,该公司应缴纳至少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
    B、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市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于2002年6月动工开发,但是2002年6月出现土地权属纠纷,直至2004年7月人民法院未作出判决,有关部门无权要求收回该幅土地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市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于2004年7月1日前该公司足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该公司应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2004年7月2日该公司尚未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但是无权要求该公司支付违约金
    D、某村民承包经营本村耕地10亩,由于其忙于外出打工,其承包的耕地断续荒芜的时间已累计2年,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答案:B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土地闲置费是20%以下,所以A选项不正确。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不能按照第26条的规定要求缴纳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土地,所以B选项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C选项不正确。《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3款规定,必须连续2年弃耕抛荒,原发包单位才能终止承包合同,D选项中该村民的土地断续荒芜,累计2年,原发包单位无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耕地,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2题: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C、以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只能采取拍卖、招标的方式
    D、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划拨和出让两种

    答案:C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5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划拨和出让两种,其中以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 第3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25日与政府部门签订了紫金花园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3亿元,合同约定土地出让金于3月30日前支付,但未约定具体交付土地日期,实际交付日期4月25日。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取得何种合规的票据?
    2.请写出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开发产品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时,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及当期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3.该业务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何时开始缴纳?简述政策规定。
    4.该业务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何时?简述政策规定。


    答案:
    解析:
    1.向政府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2.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
    3.城镇土地使用税从4月1日开始缴纳。因为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应从合同签订(3月25日)的次月起缴纳,即从4月1日开始缴纳。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3月25日。
    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 第4题: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列房地产可以转让的是

    A.某房地产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支付全部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土地用于房屋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已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
    B.北京某土地开发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C.天津滨海某土地开发公司支付 8000 万元以出让方式取得滨海新区一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土地为成片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条件
    D.兴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已建成的商品房,公司已按出让合同约定金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成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正在办理之中

    答案:A,B,C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39 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故 ABC 项可以转让。

  • 第5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另一企业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总价款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向企业先支付了700万元定金。此后由于该地区投资环境改善,该企业未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则该企业应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1400万元。


    答案:错
    解析:
    应返还3000×20%×2+(700-3000×20%)=1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