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以乙企业拖欠货款100万到期不还为由,向A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B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乙企业提出的破产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诉讼应当中止B.甲乙之间的诉讼应当继续审理C.B市人民法院在甲乙之间的诉讼终结前,不能受理乙企业的破产申请D.A市人民法院应当将甲乙之间的诉讼移送给B市人民法院继续进行审理E.在管理人接管乙企业的财产后,A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甲乙之间的诉讼

题目

甲企业以乙企业拖欠货款100万到期不还为由,向A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B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乙企业提出的破产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诉讼应当中止

B.甲乙之间的诉讼应当继续审理

C.B市人民法院在甲乙之间的诉讼终结前,不能受理乙企业的破产申请

D.A市人民法院应当将甲乙之间的诉讼移送给B市人民法院继续进行审理

E.在管理人接管乙企业的财产后,A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甲乙之间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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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以下条件:回答 80~84 题:

    某省甲市乙区税务局对某企业的逃税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查封了该企业的厂房、设备。该企业不服,以该处罚决定显失公正、查封措施违法为由,向位于该市丙区的市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该市税务局改变了乙区税务局的处罚决定,并解除了查封。但该企业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变更行政处罚决定,赔偿因查封而造成该企业的损失。经诉讼审理发现,该企业有擅自印制和非法使用发票行为。

    第 80 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 )对此行政案件有管辖权。

    A.乙区人民法院

    B.丙区人民法院

    C.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D.该省高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此案不属于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

  • 第2题:

    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某向A市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区人民法院认为由甲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更为便利,于是把案件移送至甲区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却认为由乙区人民法院审理更适宜,不同意接送移送。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甲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人民法院可以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为由,再行移送

    答案:A,B,C
    解析:
    本案是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乙区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甲区的人民法院都对本案有管辖权,故 A?项正确。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 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故 C?项正确。受移送的甲区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 D?项错误。

  • 第3题:

    ★ 某企业对甲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不服,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处理
    B.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乙市丙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C.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自己审理此案
    D.要求甲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答案:B,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决定自己审理;(3)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故BC的说法正确。

  • 第4题:

    张某诉某市公安局侵权纠纷一案经甲市A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属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此时,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

    A:将案件移送本院行政审判庭
    B:将案件移送甲市A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C:裁定撤销原判,终结诉讼,并告知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
    D: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并告知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D
    解析:
    【考点】二审中特殊情况的处理。详解:《民诉法解释》第330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本案二审法院认为张某诉某市公安局侵权纠纷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不应受理,而应当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答案选D。

  • 第5题:

    某企业对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不服,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处理
    B.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乙市丙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C.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自己审理此案
    D.要求甲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答案: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裁定管辖。根据《行诉解释》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或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的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决定自己审理;(3)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故BC的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