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乙公司就税务机关作出的缴纳营业税的决定提起复议申请,应以( )为复议机关。
A.县地税局
B.县地税务局及其所属的县政府
C.市地税务局
D.县政府法制办
E.市政府
第1题:
根据下面的文字资料回答 86~90 题。
2008年A市B县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采购茶叶。乙公司在某茶厂采购茶叶之后,将销售发票开给甲公司,乙公司没有就该项采购业务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A市B县国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要求乙公司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县地税局决定乙公司应缴纳营业税3000余元,并且缴纳相应的滞纳金。乙公司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甲公司的委托实施代购行为,该税款应当由甲公司缴纳。县国税局未采纳乙公司的意见,坚持要求乙公司纳税。乙公司认为地税局决定的营业税的税额过高,拒绝缴纳该项税款。
第 86 题 乙公司对税务机关作出缴纳增值税的决定不服,( )。
A.应当先缴纳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之后,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可以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C.可以向A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D.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并且得到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向A市国税局提起 行政复议
E.可以在提供了担保并且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之日起60日内,同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 政诉讼
第2题:
若乙公司仅就缴纳营业税的决定申请复议,没有提出赔偿请求,下列关于该复议程序的 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县地税局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没有提出书面答复,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B.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若复议机关认为本案情况比 较复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经上级复议机关批准,可以延长15日
C.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若认为本案情况比较复杂, 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D.复议机关应当作出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若复议机关变更了B县地税局确定的营业税款,无需再责令被申请人退还税款
第3题:
案情:于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药材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于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地方税务局知悉后即做出决定,于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于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地税局不予调查,也拒不采纳于某的意见,坚持要求于某纳税。
问题:
1.在此情况下,于某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如果于某提起复议申请,应以何者为复议机关?
3.如果复议审查认定于某与厂方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对此复议机关应做何处理?
4.如果经复议后,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所认定的主要事实,但对决定内容并无改变,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5.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而要求由厂方缴纳税款,厂方与于某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6.如果县地税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充分证据证明于某与厂方并不是委托代理关系而维持其所做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做法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考点]行政复议程序[答案及解析]1.不能。因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应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应以市地税局或县政府为复议机关。
3.复议机关可以做出如下处理:(1)确认县地税局的决定违法;(2)撤销县地税局的纳税决定,或直接变更纳税局的纳税决定;(3)责令县地税局重新作出决定。
4.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5.厂方可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于某为诉讼第三人。
6.没有法律依据。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期间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4题:
如果乙公司就税务机关作出的缴纳营业税的决定提起复议申请,应以( )为复议机 关。
A.县地税局
B.县地税务局及其所属的县政府
C.市地税务局
D.县政府法制办
E.市政府
第5题:
如果陈某对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上一 级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可以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与县地税局达成和解,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和解协议
B.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生效后,申请人不履行调解书的,由被申请人依法强制执行
C.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作出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
D.若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县地税局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县地税局应当在60日内重新作出
E.县地税局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