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当期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A.600B.700C.800D.900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试点抵扣单位,2019年2月,该企业外购农产品120吨,直接对外销售90吨。该批农产品购买单价每吨50万元,损耗率6%,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A.600
    B.409.09
    C.435.20
    D.478.72

    答案:C
    解析: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0%/(1+10%)=90/(1-6%)×50×10%/(1+10%)=435.20(万元)。

  • 第2题:

    甲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1月可抵扣进项税额30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专票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购进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万元,购进农产品中,10%用于集体福利,则甲餐饮企业当期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 )万元。

    A.2.95
    B.3.00
    C.4.43
    D.4.50

    答案:C
    解析: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甲餐饮企业当期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25+5×90%)×15%=4.43(万元)

  • 第3题:

    某餐厅2019年12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万元,由于管理不善霉烂变质的原料转出的进项税额为3万元。该餐厅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 )万元。

    A.2.7
    B.2.82
    C.4.05
    D.3.17

    答案:C
    解析: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 第4题:

    某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5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为200万元。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则当期可计提加计抵减额( )万元。

    A.4.00

    B.14.00

    C.15.00

    D.16.00

    答案:C
    解析:
    当期可计提加计抵减额=150X 10%=15 (万元)。

  • 第5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试点抵扣单位,2019年2月,该企业外购农产品85吨,直接对外销售70吨。该批农产品购买单价每吨28万元,损耗率6%,则当期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A.216.36
    B.223.40
    C.208.51
    D.189.56

    答案:D
    解析: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0%/(1+10%)=70/(1-6%)×28×10%/(1+10%)=189.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