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甲诈骗案。在调查证据时,宣读了因病不能出庭作证的乙的证言笔录。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该证言笔录,审判人员应当听取( )的意见。A.公诉人B.辩护人C.被害人D.被告人E.其他出庭作证的证人

题目

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甲诈骗案。在调查证据时,宣读了因病不能出庭作证的乙的证言笔录。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该证言笔录,审判人员应当听取( )的意见。

A.公诉人

B.辩护人

C.被害人

D.被告人

E.其他出庭作证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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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医生韩某就有关被害人的伤情开具了诊断证明,该诊断证明属于下列哪种证据?()

    A.证人证言

    B.鉴定意见

    C.书证

    D.勘验、检查笔录


    正确答案:B

  • 第2题: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时,宣读了因病不能出庭作证的乙的证言笔录。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该证言笔录,审判人员应当听取( )的意见。

    A.公诉人

    B.辩护人

    C.侦查人员

    D.被告人

    E.其他出庭作证的证人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的质证。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 第3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证明同一事实的不同证据之间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有()。

    A、行政机关提供的现场笔录优先于原告方提供的证人证言
    B、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公安机关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C、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与其他书证效力相同
    D、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E、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答案:A,B,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二)鉴定意见、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所以选项A、B、D、E正确。

  • 第4题:

    下列有关证人强制出庭的规定,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B.经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除被告人的近亲属以外,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C.证人拒不出庭,经院长批准,处拘留15日
    D.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证人强制出庭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故A正确,不选。《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 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据此,应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不是“近亲属”除外,近亲属还包括同胞兄弟姐妹,故B错误,应选。处以10日以下的拘留, 故C错误,应选。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D错误,应选。本题选BCD。

  • 第5题:

    甲因盗窃罪被立案侦查,并被某县人民法院一审,甲委托了律师乙,案内有一证人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通知乙到庭辩护,但乙未到庭,甲不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B.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甲
    C.乙对不利于丙的书面证言有异议,申请法院通知丙出庭作证并向法庭说明该证言对甲的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丙出庭作证
    D.如果法庭决定通知丙出庭作证,但发现丙一个月前刚去美国留学短期无法回国,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丙不出庭作证

    答案:A,B
    解析:
    《高法解释》第188条规定:“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 A中,还需要被告人同意才行,错误。 根据《高法解释》第195~198条的规定, 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应当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可见,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还需要经过宣读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如有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害人陈述等环节后,公诉人才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故B错误。 《高法解释》第205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或者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无法通知或者证人、鉴定人拒绝出庭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C正确。 《高法解释》第206条规定:“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 (一)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二)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三)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四)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 D属于上述“(三)”的情形,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

  • 第6题:

    Z市F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郭某盗窃案,在调查证据时,宣读了因病不能出庭作证的赵某的证言笔录。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该证言笔录,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哪些人的意见?

    A:公诉人
    B:被害人
    C: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D:其他出庭作证的证人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 第7题:

    共用题干

    某案开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提出了一份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人证言,在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之后,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请问,对该证人证言质证的顺序和法庭辩论的顺序,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法庭辩论的顺序: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
    B:法庭辩论的顺序:被害人、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
    C:对该证言质证的顺序:辩护人、被告人、被害人、公诉人
    D:对该证言质证的顺序: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被害人

    答案:A,C
    解析:
    《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由此可见,本题中是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而不是建议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根据《刑诉解释》第236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
    依据《刑诉解释》第212条的规定,对该证人证言质证的顺序应当是辩护人、被告人、被害人、公诉人。因此C选项表述正确。按照《刑诉解释》第229条的规定,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因此,A选项表述正确,B选项错误。
    《刑诉解释》第250条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情节较轻的,应当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2)不听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3)情节严重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4)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依据此法条,可以看出: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C选项的错误在于罚款的决定主体是院长,而不是审判长;D选项的错误在于罚款的金额超过了法定限制。
    一审的办案期限是指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案件从受理到宣判的最长时间限制。在此将《刑事诉讼法》对于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的办案期限的主要规定总结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2)下列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4)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第8题:

    关于出庭作证,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 B、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即使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也不例外
    • C、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需经所在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D、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我国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此条规定是下列哪一项原则的体现?

    • A、集中审理原则、直接言辞原则
    • B、直接言辞原则、审判公开原则
    • C、审判公开原则、集中审理原则
    • D、辩论原则、直接言辞原则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下列关于证据证明力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书证、物证复制件、复制品的证明力相当于原件、原物
    • B、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的证明力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 C、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 D、经过公证的书证的证明力优于其他书证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多选题
    高某因涉嫌抢夺罪被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审理,说法正确的有()。
    A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B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法院院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C

    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D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E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应当中止审判,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正确答案: A,E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证据证明力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书证、物证复制件、复制品的证明力相当于原件、原物

    B

    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的证明力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C

    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D

    经过公证的书证的证明力优于其他书证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伤害案,胡某事唯一的目击证人,经法院通知出庭作证,但在开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提出,该证人是被害人的哥哥,应当回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害人哥哥的证言不得采信

    B.被害人哥哥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回避

    C.辩护人有权申请被害人的哥哥回避

    D.证人不适用回避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我国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此条规定是下列哪一项原则的体现?( )

    A.集中审理原则、直接言辞原则
    B.直接言辞原则、审判公开原则
    C.审判公开原则、集中审理原则
    D.辩论原则、直接言辞原则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的基本原则。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当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有关的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言词原则是指法庭审理必须以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法官要以口头的形式进行讯问(询问)调查,除非法律特别规定,未经口头调查的证据,不得采纳为定案依据。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应注意下列问题:(1)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出庭。(2)开庭审理中,合议庭成员必须始终在庭,参加庭审的全过程。(3)所有证据包括法庭收集的证据都必须当庭出示、当庭质证。证人不出庭只能是例外。(4)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直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5)保证控辩双方有充分的陈述和辩论的机会和时间。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审判公开,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除了法庭评议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就案件所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与答辩,从而查明案件事实,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通过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所形成的“辩论材料”,应当是作为判断事实并最终作出判决的基础材料。任何事实和证据都必须经过当事人的辩论,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综上所知,D为当选项。

  • 第15题:

    (2009年)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的认定规则包括(??? )。

    A.经过登记的书证优于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
    B.视听资料优于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
    C.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
    D.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E.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答案:C,D,E
    解析:
    (1)选项A: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包括经过登记的书证);(2)选项B:鉴定意见、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 第16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证明同一事实的不同证据之间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机关提供的现场笔录优先于原告方提供的证人证言
    B.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公安机关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C.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与其他书证效力相同
    D.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E.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答案:A,B,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二)鉴定意见、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所以选项A、B、D、E正确。

  • 第17题:

    下列证据中既是传来证据也是间接证据的有:()

    A:被告人供认实施犯罪的供述
    B:证人复述被害人临终时指认被告人犯罪的证言
    C:鉴定意见
    D:勘查笔录的复印件

    答案:D
    解析:
    【考点】证据的学理分类。详解:传来证据是第二手证据,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对证据材料的传抄、复制和转述。可见,证人对被害人临终指认的复述以及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均是传来证据,即B、D为传来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被告人的供述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证人复述被害人临终指认的证言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鉴定意见一般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不是肯定性的直接证据,但可以成为否定性的直接证据;勘验笔录不能单独直接证明犯罪行为是何人所为,是间接证据。即,A、B均是直接证据;C可能是间接证据,也可能是否定性的直接证据;D是间接证据。可见,既是传来证据也是间接证据的只有D。

  • 第18题:

    下列属于行政诉讼的证据的有( )。

    A.当事人陈述
    B.鉴定意见
    C.勘验笔录
    D.现场笔录
    E.证人证言

    答案:A,B,C,D,E
    解析: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行政诉讼的证据可以分为书证;物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入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八类。

  • 第19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

    • A、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口供、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 B、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 C、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口供
    • D、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下列关于证据证明力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书证、物证的复制件、复制品的证明力相当于原件、原物
    • B、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的证明力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 C、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 D、经过公证的书证的证明力优于其他书证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证据证明力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书证、物证的复制件、复制品的证明力相当于原件、原物

    B

    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的证明力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C

    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D

    经过公证的书证的证明力优于其他书证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此条规定是下列哪一项原则的体现?(  )
    A

    集中审理原则、直接言词原则

    B

    直接言词原则、审判公开原则

    C

    审判公开原则、集中审理原则

    D

    辩论原则、直接言词原则


    正确答案: C
    解析:
    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当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审判公开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审判公开,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除了法庭评议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就案件所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与答辩,从而查明案件事实,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通过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所形成的“辩论材料”,应当是作为判断事实并最终作出判决的基础材料。任何事实和证据都必须经过当事人的辩论。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
    本题中,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意味着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而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也保障了当事人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反驳与答辩的权利,是辩论原则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