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添附作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其具体表现是()。A.孳息B.混合C.利润D.附合E.加工 ”相关问题
  • 第1题:

    添附作为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法,它是附合、混合、加工的总称、添附财产的归属,一般应属于谁?

    A.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B.应当予以拆离,将拆离的物返还原所有人

    C.可以由原所有人共有

    D.可以归一方当事人所有,给其他所有人以补偿


    参考答案:A, C, D

  • 第2题:

    甲将乙的玉石雕刻成龙凤图案的行为属于所有权取得方式中的( )。

    A.添附

    B.附合

    C.加工

    D.继受取得


    正确答案:AC
    解析:甲的行为属于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财产,因此属于添附中的加工,这是一种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因此,BD是错误的,AC是正确答案。

  • 第3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添附的是(  )。


    A.混合

    B.生产

    C.加工

    D.附合

    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概念理解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本题涉及的是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中的添附。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合并在一起形成不能分离的财产的一种法律事实。我国现行立法没有对添附作出明确的规定。从学理上讲,添附应包括合、混合和加工。附合,是指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分离,若分离会毁损该物或者花费较大。混合,是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杂合并,不能识别。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物。可见,选项A、C、D都是添附的表现形式,应排除掉,只剩选项B是正确的。 【评注】关于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作为考点出现的概率是比较高的,因此应对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的各种情况都基本予以掌握。

  • 第4题:

    添附作为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法,它是附合、混合、加工的总称。下列关于添附财产的归属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B.应当予以拆离,将拆离的物返还原所有人

    C.可以由原所有人共有

    D.可以归一方当事人所有,给其他所有人以补偿


    正确答案:B
    添附财产的归属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以上说法只有B项不正确。故选B。

  • 第5题:

    下列哪种情况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

    A.收取孳息

    B.劳动所得

    C.互易取得

    D.受赠取得

    E.添附取得


    正确答案:ABE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劳动生产取得成果;没收取得;孳息取得;添附取得;无主财产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