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 )。
A.开采数量
B.销售数量
C.收购数量
D.使用数量
第1题: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一律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下列各项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6题:
税务师对资源税中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审核要点有()。
第7题:
开采地
销售地
收购地
机构所在地
第8题:
开采数量
销售数量
收购数量
使用数量
第9题:
进口矿产品征收增值税和资源税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一律按照收购地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第10题: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与本单位矿种相同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本单位相同矿种应税产品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与本单位矿种不同的未税矿产品,以及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收购地相应矿种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收购地没有相同品种矿产品的,按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与本单位矿种相同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收购地相应矿种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第11题:
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或金额代扣代缴资源税
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或金额代扣代缴资源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是资源税的纳税人
非矿山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或金额代扣代缴资源税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单位是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12题:
开采数量
收购数量
销售数量
使用数量
第13题:
资源税规定独立矿山收购的未税矿产品,应按照本单位适用资源税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在( )代扣代缴资源税。
A.开采地
B.销售地
C.收购地
D.机构所在地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
第17题:
资源税规定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应按照本单位适用资源税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在()代扣代缴资源税。
第18题:
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
第19题: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与本单位矿种相同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本单位相同矿种应税产品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与本单位矿种不同的未税矿产品,以及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收购地相应矿种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收购地没有相同品种矿产品的,按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地点为应税未税矿产品的收购地
第20题:
开采数量
销售额
收购金额
使用数量
第21题: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是否按本单位适用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依据销售数量在收购地代扣代缴资源税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是否按本单位适用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在机构所在地代扣代缴资源税
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否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销售数量在核算地代扣代缴资源税
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否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在收购地代扣代缴资源税
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否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在经营地代扣代缴资源税
第22题:
开采地
销售地
收购地
机构所在地
第23题:
自产自用应税资源不缴纳资源税
开采应税资源销售的,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其他单位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实际销售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独立矿山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代扣代缴资源税
第24题:
开采数量
销售额
收购数量
使用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