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丁某接受某市区的企业委托设计一项新型生产技术。丁某历时3个月完成所有设计任务,按原约定可向该企业收取设计费50000元。则丁某取得的该笔设计费应纳的各项税款分别为( )。A.应纳营业税2500元B.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75元C.应纳教育费附加75元D.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元E.应纳个人所得税9340元

题目

工程师丁某接受某市区的企业委托设计一项新型生产技术。丁某历时3个月完成所有设计任务,按原约定可向该企业收取设计费50000元。则丁某取得的该笔设计费应纳的各项税款分别为( )。

A.应纳营业税2500元

B.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75元

C.应纳教育费附加75元

D.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元

E.应纳个人所得税9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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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工程师高某接受某市区的企业委托设计一项新型生产技术。高某历时3个月完成所有设计任务,按原约定可向该企业收取设计费50000元。在向该企业要求支付报酬时,企业财务人员告知高某必须提供合法的票据。

    要求:

    1.高某应如何取得合法的票据?

    2.高某在取得合法票据时应缴纳哪些税费?分别是多少?


    正确答案:

  • 第2题:

    丁某(男)死后留有存款25万元,其于生前立遗嘱声明由儿子继承20万元,赠给侄子5万元。丁某儿子和侄子均于丁某死后次日得知遗嘱内容。但到三个月后分割丁某遗产时,两人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任何意思表示。关于丁某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B: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C: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D: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和受赠人应对是否接受遗产作出较为明确的意思表示,要么接受,要么放弃。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三个月后两人均未做出表示,故受赠人视为放弃,因此排除B和C。故答案选D。

  • 第3题:

    工程师高某接受某县城设计院委托设计集成电路。高某历时三个月完成所有设计任务,按原约定可向该企业收取设计费50000元。在向该设计院要求支付报酬时,设计院财务人员告知高某必须提供合法的票据。针对该项业务,请回答下列问题(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1)高某应如何取得合法的票据?
      (2)高某在取得合法票据时应缴纳哪些税费?分别是多少?


    答案:
    解析:
    (1)高某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设计费发票(集成电路设计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中的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因为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2)高某在税务机关为其代开设计费发票时,应当按信息技术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还需要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按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方预扣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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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缴纳增值税=50000/(1+3%)×3%=1456.31(元)
      应缴纳城建税=1456.31×5%=72.82(元)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1456.31×(3%+2%)=72.82(元)
      应预扣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03-72.82-72.82)×(1-20%)
      =38718.44(元)
      预扣个人所得税=38718.44×30%-2000=9615.53(元)

  • 第4题:

    丁某(男)死后留有存款25万元,其于生前立遗嘱声明儿子继承20万元,赠给侄子5万元。丁某儿子和侄子均于丁某死后次日得知遗嘱内容,但到三个月后分割丁某遗产时,两人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任何意思表示。关于丁某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B.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C.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D.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继承


    正确答案:D
    继承开始后,受赠人应对是否接受遗产作出较为明确的意思表示,要么接受,要
    么放弃。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三个月后受赠人未做出表示,故受赠人视为放弃,因此排除B和C。丁某儿子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A项错误。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的考查。《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 第5题:

    工程师高某接受某县城设计院委托设计集成电路。高某历时三个月完成所有设计任务,按原约定可向该企业收取设计费50000元。在向该设计院要求支付报酬时,设计院财务人员告知高某必须提供合法的票据。针对该项业务,请回答下列问题(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1)高某应如何取得合法的票据
      (2)高某在取得合法票据时应缴纳哪些税费分别是多少


    答案:
    解析:
    (1)高某应向当地(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设计费发票(集成电路设计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中的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因为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2)高某在税务机关为其代开设计费发票时,应当按信息技术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还需要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按劳务报酬所得预缴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增值税=50000/(1+3%)×3%=1456.31(元)
      应缴纳城建税=1456.31×5%=72.82(元)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1456.31×(3%+2%)=72.82(元)
      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03-72.82-72.82)×(1-20%)
            =38718.44(元)
      预缴个人所得税=38718.44×30%-2000=9615.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