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中国居民,2008~2009年在国外取得以下所得:
(1)2008年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l500元;从A国取得财产转让所得折合人民币l2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600元。
(2)2009年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折合人民币25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元;从A国取得财产租赁所得15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800元。
要求:计算李某2008年和2009年在应在我国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第1题:
【资料3】
2011 年度中国公民赵某从我国境内取得以下所得:
(1)利用业余时间兼职,1~12 月份每月从兼职单位取得劳务报酬3000 元,均从中拿出500 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贫困地区。
(2)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字画拍卖,取得收入500000 元,该字画原值和收藏发生的费用合计为100000 元,并获得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拍卖时支付相关税费50000 元。
(3)从A 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40000 元,在A 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8000 元;从B 国取得股息折合人民币10000 元,在B 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00 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赵某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A、0
B、1000
C、1800
D、2800
第2题:
李某是我国的林学专家,2009年度李某收入情况如下:
(1)其每月的工资收入为6000元,2月取得年终奖金15000元;
(2)向林科院提供了一项专有技术,一次取得专有技术使用费40000元;
(3)出版专著一本获得稿酬18000元,后追加印数,取得追加印数稿酬2000元;
(4)担当一家大型企业的独立董事,但未在其位职,取得不含税董事费收入50000元;
(5)取得从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 20000元;
(6)在出访法国期间,其专著被翻译成法文出版,获得版权收入20000欧元,(1欧元=10元人民币),在法国该项所得已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5000元。
请计算:
(1)李某工资和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
(2)李某提供专有技术应纳个人所得税;
(3)李某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4)李某董事费收入应纳税额;
(5)李某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应纳个人所得税;
(6)李某在法国版权收入回国应补税额。
第3题:
A.2000元
B.4000元
C.2400元
D.400元
第4题:
张某是我国居民,2008年张某的一篇小说在美国发表,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40000元,并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500元,同年从美国取得股息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元,按美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元;当年,张某将另一作品的手稿原件在英国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收入50000元,在英国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元。2008年张菜应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元。
A.0
B.180
C.800
D.980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中国居民李某任职于境内甲公司,2015年12月取得下列收入: (1)因工作表现突出,取得先进奖2000元、考勤奖1000元,另取得半年奖6000元,当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2000元。 (2)当月参加移动营业厅“充话费赠手机”活动,获赠一部市场价格为3000元的新型手机。 (3)转让境内某上市公司A股股票1000股,取得股票转让净所得20000元;转让美国上市公司股票1000股,取得股票转让净所得折合人民币25000元。 (4)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字画拍卖,取得拍卖收入50000元,拍卖过程中缴纳相关税费10000元,经文物部门鉴定,该字画为海外回流文物,李某无法提供完整的财产原值凭证。 (5)在A国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下同)42000元,已按照A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元;在A国购买彩票,取得中奖所得30000元,已按照A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在B国提供设计劳务,取得劳务收入40000元,已按照B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元。 李某从A国和B国取得的所得应在我国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第9题:
0
1110
2400
3510
第10题:
第11题:
5200
4840
4080
2160
第12题:
0
1000
1600
2600
第13题:
李某从A国和B国取得的所得应在我国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在A国取得的稿酬所得,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2000×(1-20%)×20%×(1-30%)=4704(元)。
在A国取得的彩票中奖所得,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20%=6000(元)。
A国取得所得的抵免限额=4704+6000=10704(元),
在A国实际已缴纳的税款=6000+5000=11000(元),不需要在我国补税。
在B国取得的设计所得,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0×(1-20%)×30%-2000=7600(元)>6000元,
则应在我国补税=7600-6000=1600(元)。
李某从A国和B国取得的所得应在我国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600元。
第14题:
张某是我国居民,2008年张某的一篇小说在美国发表,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40000元,并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500元,同年从美国取得股息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元,按美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元;当年,张某将另一作品的手稿原件在英国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收入50000元,在英国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元。2008年张某应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元。
A.0
B.180
C.800
D.980
第15题:
张某是我国居民,2009年张某的一篇小说在美国发表,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40000元,并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500元,同年从美国取得股息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元,按美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元;当年,张某将另一作品的手稿原件在英国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收入50000元,在英国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元。2009年张某应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元。
A.0
B.180
C.800
D.980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李某取得12万元股息可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税率20%计算缴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李某取得的150万元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不允许作任何扣除
李某取得12万元股息免税
李某取得的150万元暂不征税
第22题:
50000
70000
90000
100000
第23题:
对A国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1200元
对A国所得不补缴个人所得税
对B国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5600元
对B国所得不补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