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文,回答第 71~74 题。张某、何某、于某3人要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电脑软件的开发,为此他们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询问有关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和成立后的一些问题,律师事务所作了下列解答:第 71 题 出资方式上,法律允许采用货币、实物、( )方式。A.工业产权B.劳务C.非专利技术D.土地使用权E.信用

题目

根据上文,回答第 71~74 题。

张某、何某、于某3人要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电脑软件的开发,为此他们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询问有关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和成立后的一些问题,律师事务所作了下列解答:

第 71 题 出资方式上,法律允许采用货币、实物、( )方式。

A.工业产权

B.劳务

C.非专利技术

D.土地使用权

E.信用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D
公司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但是劳务和信用不可以作为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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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7~99 题:

    2007年7月,A市甲区居民张某在本市B区海润超市(依法成立并领有营业执照。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购买了一箱啤酒招待朋友。喝完啤酒的第二天,张某、其朋友崔某、李某、及其子张小某纷纷食物中毒。后发现该箱啤酒变质,该啤酒为海润超市2002年从啤酒厂购买的,且包装上标明的有效期为15个月。海润超市称该责任在于啤酒厂,要求张某等人向啤酒厂索赔。

    第 97 题 谁可以作为本案的原告?( )。

    A.张某

    B.崔某

    C.李某

    D.张小某


    正确答案:ABCD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款:“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上述四人均为产品责任事故的受害者,均可要求侵权方赔偿。

  • 第2题:

    张某、何某、于某3人要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电脑软件的开发,为此他们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询问有关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和成立后的一些问题,律师事务所作了下列解答:

    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

    A.10

    B.30

    C.50

    D.500


    正确答案:A

  • 第3题:

    力颖电脑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李某等10人各投资20万元于2008年设立,公司章程对分红、增资等采用了公司法的基本规定,未作特别约定。李某实际只出资10万元,尚拖欠10万元出资未缴。其余股东均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2010年底分红时,张某提出李某一直未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出资,应少分红。李某指责张某应赔偿其担任公司经理期间,以公司名义销售盗版软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5万元,并要求罢免张某的经理职务。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 76~80 题

    第 76 题 对于李某未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的出资( )。

    A.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B.李某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C.李某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D.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C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上述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故BC项正确。

  • 第4题:

    请根据81-84题:张某、何某、于某3人要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电脑软件的开发,为此他们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询问有关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和成立后的一些问题,律师事务所作了下列解答.

    第81题: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

    A.10

    B.30

    C.50

    D.500


    正确答案:A

  • 第5题:

    请教: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全真预测试卷(一)第2大题第18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第 68 题 徐某与张某组建大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徐某与张某各认缴出资10万元。在徐某和张某各出资5万元后.大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并聘请陈某担任经理。则对“有限责任”的理解不正确的有(  )。

    A.“大地”公司以20万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B.徐某和张某各以实缴资本金5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C.陈某对“大地”公司债务负责

    D.徐某和张某各以认缴资本金10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正确答案:ABC

    答案分析: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现行公司法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并在首期出资缴纳后公司即可申请设立登记。所以对“有限责任”的理解较原“实缴实收”资本制复杂,要区分“实缴”和“认缴”。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是以“认缴”的资本额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所以,B的说法有误,D项是对“有限责任”的正确理解。故选ABC。

  • 第6题:

    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的这台电脑被李某拾得,因暂时找不到失主,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获得很高收益。王某租用该电脑时出了故障,遂将电脑交给康成电脑维修公司维修。王某和李某就维修费的承担发生争执。康成公司因未收到修理费而将电脑留置,并告知王某如7天内不交费,将变卖电脑抵债。李某听闻后,于当日潜入康成公司偷回电脑。

    请回答第89—91题。

    关于康成公司的民事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在7日内未交费,康成公司可变卖电脑并自己买下电脑

    B.康成公司曾享有留置权,但当电脑被偷走后,丧失留置权

    C.康成公司可请求李某返还电脑

    D.康成公司可请求李某支付电脑维修费



    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可知,王某在7日内未交费的,康成公司无权立即行使留置权,而应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选项B正确。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但留置权例外,即对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留置权。因此,康成公司曾善意取得电脑的留置权。《物权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据此可知,电脑被偷走后,康成公司对电脑的留置权消灭。选项C正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据此可知,康成公司(占有人)可请求李某返还电脑。选项D错误。合同具有相对性,康成公司与王某之间存在维修合同关系,其与李某之间不存在维修合同关系。因此,康成公司无权请求李某支付电脑维修费。【提示】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但留置权例外,即对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留置权。此观点与2013年卷三单选第9题的观点相左,考生复习时须引起注意,以最新观点为准。

  • 第7题:

    共用题干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请回答94-96题。

    如张某拟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注册资本不能低于50万元
    B:可以再参股其他有限公司
    C:只能由张某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D:可以再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B
    解析:
    【考点】合伙企业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详解】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条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可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可以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但中方合作者只能是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是自然人,故张某不能选择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选项C错误。根据《公司法》第81条第3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张某拟设立的餐饮企业的注册资本仅为300万元左右,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故D项为错误选项。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均无注册资本的要求,且自然人有作为合伙人或者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资格,故也是张某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综上,A、B为本题正确选项。
    【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详解】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而非选项A中的50万元。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2款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其他有限公司并不受限制,只是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这是公司法总则的规定,也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C将法定代表人限定为张某本人,是错误的。综上,本题应选B。
    【考点】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又无继承人时的解散【详解】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2款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故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错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第(二)项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时,应当解散。从该规定的语义来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故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C项认为必须由法院指定的清算人进行清算,是错误的。关于选项A,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而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有限责任是其基本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故该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含有“公司”字样。且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因此,本书认为,选项A表述正确,参考答案值得商榷。

  • 第8题:

    刘某和何某、张某三人创业开办了一家名为“真香”的餐饮合伙企业。刘某家庭富裕,出资200万。何某用名下一处位于市中心的房产作价300万出资。而张某为金融管理专业的高材生,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三人商量让张某担任执行人,以经营管理的技术出资,作价150万。
    经营了2年后,企业名声越来越大,当地富豪齐某看中该商机,计划成立一家“真杳”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相同的餐饮种类。齐某找到何某劝说其入股,承诺何某只需提供“真香”企业的内部研发菜单给齐某,无需再行出资,即可有20%的股份。
    此时张某在一次赌博中输掉了200万,张某用合伙企业的资金进行偿还,导致合伙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债权人银行300万的到期债权。
    <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何某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何某用300万的房屋作价出资应当办理过户手续
    B.若“真香”是普通合伙企业,何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当然退伙
    C.何某可同时在“真杳”有限责任公司入股
    D.何某的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何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E.何某若是有限合伙人,其不能执行合伙事务

    答案:A,E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的法律责任。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所以选项B错误。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所以选项C错误。普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所以选项D错误。@##

  • 第9题:

    李某、张某和刘某三人合作创办一个公司。李某以土地使用权折价30万元出资、张某以自己的技术折价30万元出资、刘某投资3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共同开办了一家注册公司,从事科技开发,三人商定每人各占公司1/3的股份。该公司属于()

    • A、股份有限公司
    • B、有限责任公司
    • C、国有中小企业
    • D、混合所有制企业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5年真题]
    A

    张某、潘某签订公司设立书面协议可代替制定公司章程

    B

    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50元人民币

    C

    公司可以张某姓名作为公司名称

    D

    张某、潘某二人可约定以潘某住所作为公司住所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根据《公司法》第23条的规定,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同时,《公司法》第29条规定,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所以,公司设立一定要有公司章程,且不能为书面协议替代,公司章程有严格的形式,不同于一般的书面协议。
    B项,《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公司法》规定中没有一般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故张某和潘某可以将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约定为50元人民币。
    C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10条第3款规定,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本题中,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为私营企业,可以使用作为投资人张某的姓名为公司名称。
    D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第2款规定,设立公司时必须提供公司住所证明。第24条规定,公司住所证明是指能够证明公司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文件。只要公司对潘某的住所享有使用权,就可以将潘某的住所作为公司住所。

  • 第11题:

    单选题
    力颖电脑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李某等10人各投资20万元于2006年设立,公司章程对分红、增资等采用了公司法的基本规定,未作特别约定。李某实际只出资10万元,尚拖欠10万元出资未缴。其余股东均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2008年年底分红时,张某提出李某一直未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出资,应少分红。李某指责张某应赔偿其担任公司经理期间,以公司名义销售盗版软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5万元,并要求罢免张某的经理职务。有权决定罢免张某经理职务的是力颖公司的(  )。
    A

    股东会

    B

    董事会

    C

    董事长

    D

    监事会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张某、孙某、李某三人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以货币出资,孙某以一项生产技术专利出资,李某以一处房产出资。以下做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

    张某将其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

    B

    孙某出资的专利作价由其自行估计,张某和李某没有提出异议

    C

    为了简化手续,李某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D

    公司成立后,张某发现孙某的生产技术专利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要求孙某补足差额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13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 71~74 题:

    张某在甲县居住并在当地经营个体粮油店。一日,张某从乙市刘某处购得面粉500公斤。后张某发现所购面粉发霉变质,即与刘某交涉退换货并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刘某向乙市丙区公安分局告发。丙区公安分局以张某涉嫌诈骗将其拘传,并将张某已购货物没收。两天后丙区公安分局释放了张某,但未返还已没收货物。

    第 71 题 如果对公安机关处罚不服.则张某( )。

    A.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B.可以申请复议

    C.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诉讼

    D.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本案中,丙区公安分局对张某的违法拘传和没收货物行为侵犯了张某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张某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正确答案为ABD。

  • 第14题:

    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以下错误的是()。

    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

    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参考答案:C

  • 第15题:

    要求: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 73~74 问题。

    第 73 题 请具体指明张某“森林剩余废物燃烧设备”的专利保护期间起算点。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张某“森林剩余废物燃烧设备”的专利保护期间应当自l991年12月20日起计算。根据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 第16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85~86 题:张某和黄某每人出资30万元,经登记注册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服装加工。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严重亏损,总计欠某布料厂货款60万元,某缝纫机厂货款30元,工人工资10余万元。现布料厂和缝纫机厂将该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中得知,张某另有价格100万元的房产,黄某个人无其他财产,且负债。

    第85题:如该有限责任公司因无力偿还外债而破产,则其破产清算后无力偿还的债务( )。

    A.由张某个人承担后,再向黄某追偿

    B.由张某和黄某共同承担

    C.不再偿还

    D.由张某个人全部承担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张某、王某和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三人以该公司的名义从事集资诈骗行为,所得数额较大,并由张某、王某和李某三人平分。对于三人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构成集资诈骗罪
    B.成立单位犯罪
    C.不成立单位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D.按照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来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A,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单位犯罪的认定问题。参见《刑法》第19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刑法》第31条。

  • 第18题:

    (二)

    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的这台电脑被李某拾得,因暂时找不到失主,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获得很高收益。王某租用该电脑时出了故障,遂将电脑交给康成电脑维修公司维修。王某和李某就维修费的承担发生争执。康成公司因未收到修理费而将电脑留置,并告知王某如7天内不交费,将变卖电脑抵债。李某听闻后,于当日潜入康成公司偷回电脑。

    请回答第89—91题。

    关于张某与甲、乙、丙的合同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某非电脑所有权人,其出卖为无权处分,与甲、乙、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张某是合法占有人,其与甲、乙、丙签订的合同有效

    C.乙接受了张某的交付,取得电脑所有权

    D.张某不能履行对甲、丙的合同义务,应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张某虽无权处分电脑,但张某与甲、乙、丙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可知,先行受领交付的乙,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可知,未取得所有权的甲、丙可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 第19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经营期间,因张某滥用职权,给股东王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张某提起诉讼
    B.王某应当先请求监事会对张某提起诉讼
    C.王某应当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D.王某至少连续180日持有该公司1%以上股份才有权提起诉讼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D: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C:王某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 第20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经营期间,因张某滥用职权,给股东王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张某提起诉讼
    • B、王某应当请求监事会对张某提起诉讼
    • C、王某应当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 D、王某至少连续180日持有该公司1%以上股份才有权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07年真题]
    A

    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

    B

    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C

    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D

    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公司法》第57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张某作为一个自然人有权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张某作为一个自然人有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C项,《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由此可见,法律并未禁止个人独资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
    D项,《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2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因此,一人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即一人公司不可以再入普通合伙企业或作为普通合伙人入有限合伙企业。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孙某、李某三人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以货币出资,孙某以生产技术专利出资,李某以一处房产出资,以下做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Ⅰ.张某将其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Ⅱ.孙某出资的专利作价由其自行估价,张某和李某没有提出异议Ⅲ.为了简化手续,李某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张某和李某表示同意Ⅳ.公司成立后,张某发现孙某的生产技术专利的实际作价显著低于公司章程的定价额,于是要求补其差额
    A

    Ⅰ、Ⅱ

    B

    Ⅰ、Ⅲ、Ⅳ

    C

    Ⅲ、Ⅳ

    D

    Ⅰ、Ⅳ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孙某、李某三人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以货币出资,孙某以一项生产技术专利出资,李某以一处房产出资。以下做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2016年7月真题]Ⅰ.张某将其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Ⅱ.孙某出资的专利作价由其自行估计,张某和李某没有提出异议Ⅲ.为了简化手续,李某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Ⅳ.公司成立后,张某发现孙某的生产技术专利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要求孙某补足差额
    A

    Ⅲ、Ⅳ

    B

    Ⅰ、Ⅱ

    C

    Ⅰ、Ⅲ、Ⅳ

    D

    Ⅰ、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