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械公司在2006年4月因招待所改造工程请某建筑公司为其施工,双方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400万元,机械公司须在7月底之前将工程款付清,建筑公司应在12月底之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给机械公司,双方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了协议管辖法院。2006年12月底,机械公司已付工程款300万元,建筑公司施工至2007年2月完工,但未将工程交付给机械公司。2008年5月机械公司起诉建筑公司,要求建筑公司交付工程并承担招待所未能如期开业的经济损失。建筑公司答辩并反诉称:工程未能按时完工的原因是机械公司给付工程款拖延,要求机械公司承

题目

某机械公司在2006年4月因招待所改造工程请某建筑公司为其施工,双方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400万元,机械公司须在7月底之前将工程款付清,建筑公司应在12月底之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给机械公司,双方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了协议管辖法院。2006年12月底,机械公司已付工程款300万元,建筑公司施工至2007年2月完工,但未将工程交付给机械公司。2008年5月机械公司起诉建筑公司,要求建筑公司交付工程并承担招待所未能如期开业的经济损失。建筑公司答辩并反诉称:工程未能按时完工的原因是机械公司给付工程款拖延,要求机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同时申请法院将还未交付的招待所工程拍卖,优先偿还其垫付的工程款。诉讼发生后,.该市工商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工商银行的参诉理由是:机械公司因向其借款已将招待所大楼于2006年3月抵押给工商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城市信用社则称:机械公司于2006年5月向其借款,将招待所抵押给信用社,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问:

本案中所涉及到的物权有( )。

A.所有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使用权

E.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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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76~80 某机构公司在2000年4月因招待所改造工程请某建筑公司为其施工,双方合同约定:工程部造价400万元,机构公司须在7月底之前将工程款付清,建筑公司在12月底之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给机械公司。2000年12月底,机构公司已付工程款300万元,建筑公司施工至2001年2月完工,但未将工程交付给机械公司。2001年5月机械公司起诉建筑公司,要求建筑公司交付工程并承担招待所未如期开业的经济损失。建筑公司答辩并反诉,称:工程未能按时完工的原因是机械公司给付工程款拖延,要求机构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同时申请法院将还未交付的招待所工程拍卖,优先偿还其垫付的工程款。诉讼发生后,该市工商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工商银行的参诉理由是:机械公司因向其借款已将招待所整楼于2000年3月抵押给工商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城市信用社则称:机构公司于2000年5月向其借款,将招待所抵押给信用社,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请根据题目回答76-80题:第 76 题 机构公司与建筑公司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属于( )。

    A.双方法律行为

    B.单务合同

    C.有偿合同

    D.附条件行为

    E.实践合同


    正确答案:AC

  • 第2题:

    共用题干
    甲建筑工程公司下辖3个施工队、1个招待所(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2012年经营业务如下:(1)承包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设方签订了建筑工程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明确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2)甲建筑工程公司将其中2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给乙建筑工程公司。(3)甲建筑工程公司向丙建筑工程公司转让闲置办公用房一栋(购置原价70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1300万元。(4)甲建筑工程公司招待所取得客房收入30万元,餐厅、歌舞厅收入共计55万元。已知该地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建筑工程公司招待所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
    A:4.25
    B:11.9
    C:12.5
    D:17

    答案:C
    解析:
    3000*3%=90(万元)。
    招待所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30*5%+55*20%=12.5(万元)。
    (1300-700)*5%=30(万元)。
    200*3%=6(万元)。

  • 第3题:

    工程造价的广义含义是指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错误

  • 第4题:

    共用题干
    某工程承包公司承接了某建设单位的一个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250万元。工程承包公司将该工程转包给了某施工单位,并在转包合同中约定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20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5~57题。

    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可以少纳税()元。
    A:5000
    B:10000
    C:15000
    D:20000

    答案:B
    解析:
    若工程承包公司没有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那么就只能按照“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即:应纳营业税=(250-200)*5%=2.5(万元),即25000元。


    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那么就按“建筑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250-200)*3%=1.5(万元),即15000元。


    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可以少纳税25000-15000=10000(元)。案例十六:甲公司是一家以生产货物为主的生产企业,年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70万元,可抵扣购进货物的金额为100万元。根据案例十六回答58~59题。


    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应纳增值税额=(170-100)*17%=11.9(万元)。


    企业通过将企业分设为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使其销售额分别为90万元和8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均在5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购进货物取得扣税凭证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分设后的应纳税额为11.9万元[(90+80-100)*17%],可节约税款0万元(11.9-11.9)。

  • 第5题:

    某承包人承包某项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的合同中约定,建安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建筑材料及设备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60%,工程预付款为建安工程造价的20%。则该项工程的预付款和起扣点分别是(  )。

    A.400万元;1200万元
    B.400万元;1333万元
    C.400万元;800万元
    D.1200万元;0万元

    答案:B
    解析:
    2020教材P194-195
    预付款=建安工程造价×20%=400万元;起扣点T=2020教材P-M/N=2000-400/60%=1333.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