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一批货物,乙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货币资金,经双方友好协商,乙企业用自产的产品抵顶货款,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物不应作购货处理
B.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C.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做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D.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可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一批货物,乙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货币资金,经双方协商,乙企业用自产的产品抵顶货款,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签订一份易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自己生产的一批A产品与乙公司等值交换,换取乙公司自产的B产品一批。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6题:
以物易物方式销售,交易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各自按发出货物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按收到的货物作为购货额计算进项税额。
第7题:
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物不应作购货处理
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作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人进项税额
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可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第8题:
甲企业应做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乙企业应做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物不应做购货处理
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做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做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甲企业应作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乙企业应作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项货物不应作购货处理
乙企业发出抵项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作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第11题:
甲企业应做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乙企业应做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物不应做购货处理
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做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做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第12题:
甲企业应作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乙企业应作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项货物不应作购货处理
乙企业发出抵项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作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因此,双方都应向对方开具专用发票。
第17题:
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一批货物,约定在当月支付货款,至月底乙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经双方协商,乙企业用自产的产品抵顶货款,双方按规定互开专用发票,则下列税务处理中,错误的有( )。
第18题:
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甲企业用自产的不含税市场价为8000元的A产品与乙企业生产的B产品进行等价交换,甲企业将换入的B产品用于集体福利,乙企业将换入的A产品作为生产用原材料,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的增值税处理,说法正确的有()。
第19题:
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物不应做购货处理
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做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做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甲、乙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可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第20题:
双方均无货币流动,均无需进行增值税处理
甲公司发出A产品不必计算销项税额,乙公司收到A产品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甲公司和乙公司发出各自货物时,均应作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甲公司和乙公司收到对方货物入库时,一律可以核算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税额,计入进项税额
第21题:
双方均无货币流动,均无须进行增值税处理
甲公司发出A产品不必计算销项税额,乙公司收到A产品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甲公司和乙公司发出各自货物时,均应作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甲公司和乙公司收到对方货物入库时,不论是否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将收到货物所含的增值税税额计入进项税额抵扣
第22题:
甲企业收到乙企业抵债的2辆小轿车应作购货处理
乙企业发出用于抵顶货款的2辆小轿车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作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税额一律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可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企业应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可以抵扣小轿车的进项税额
第23题:
甲企业从乙企业购入原材料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乙企业从甲企业取得抵债货物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甲企业用于抵债的货物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并均可抵扣进项税额